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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府院联动“双引擎”助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跑出“加速度”

威海法院
2024-08-24

“感谢法官,原以为要打好几年的官司,这么短时间就解决了!”近日,乳山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以府院联动平台为“桥梁”,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件。




案情经过





李某在招聘网站寻找工作时,无意中看到了某劳务派遣公司的招聘信息。2023年1月,李某入职该公司,被派遣至某汽车配件公司从事冲压工作。2023年4月30日,李某的左手在工作时被大型冲压机压伤,导致左手小指单指不全切断、左手小指近节开放性指骨骨折(基底粉碎)、开放性左手第五掌骨颈骨折等。李某入住医院治疗,两家公司都不愿意为李某缴纳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都是李某跟老家亲戚借的,劳务派遣公司虽然缴纳了3000元住院押金但却扣押了李某受伤当月的工资,对于之后的赔偿更是只字未提。

无奈之下,李某申请市人社局对其进行工伤认定,人社局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劳务派遣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向乳山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决定书。


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各方取得联系。劳务派遣公司之所以提起行政诉讼,是因为其从未为李某缴纳过工伤保险,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对其而言意味着要自掏腰包支付李某一笔赔偿款。于李某而言,工伤认定案件一审二审、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审二审,这笔赔偿只会一直拖延下去,导致其权益得不到实质性保障。承办法官向其释明工伤仲裁费时费力,最终争议焦点还是要回归到赔偿数额上,建议双方可以先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李某对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和付款时间不满意,认为公司就是想拖延赖账,提出要求法院依法裁判。考虑到李某这个心结,法官决定联合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李某产生调解意向,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和付款计划争议较大。为尽快统一双方意见,法官与社保中心协商后,由其按照法定标准明确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费用,双方最终都认为这个数额较为合理,当天签订赔偿协议,工伤赔偿事宜一揽子达成和解,原告也申请撤回对人社局的行政诉讼。至此,该工伤纠纷圆满化解,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仲裁、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在行政诉讼案件收案中占据很大比重,在该类案件审理中,乳山法院认真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凝聚府院联动合力,强化以调解思维化解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矛盾,进而妥善解决工伤认定问题,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来源:乳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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