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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倾心调解促“双赢” 助企解忧暖营商

威海法院
2024-08-24


7月3日,威海A集团向文登区法院送来一面锦旗,对承办法官倾心调解,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企业诉累表达了诚挚谢意。




案情简介

A、B两集团已合作数十年,合作项目数十个,然而,当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A集团向B集团催要欠付多年的工程款时,B集团却一拖再拖,双方的合作情谊受到巨大挑战,A集团就双方4起合作项目向文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集团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调解

调解优先保情谊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B集团对偿还工程款一事并无异议,只是对欠付工程款数额及利息存在异议,且每个合作项目纠纷都是亿元大标的,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伤害双方长久的合作情谊,还会因确认工程价款耗费双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产生巨额的鉴定费用。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集团,开展调解工作。经多次沟通,原、被告对欠付工程款数额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B集团是否应当支付延迟履行利息及如何确定利息数额上,双方分歧巨大,A集团曾一度表示不再调解。

巧妙斡旋破僵局

面临调解崩盘的境地,为最大限度修复双方的信任,承办法官不遗余力释法析理、组织调解,从企业经营“以和为贵”理念入手安抚双方情绪,又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明。一方面对A集团主张的利息进行释明,告知其主张数额过高,如果判决也将会依法予以调整;另一方面与B集团沟通,其欠付款项时间太久给原告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理应依法承担相应利息。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将双方又拉回到谈判桌上,同意就利息数额继续协商。

倾力调解促“双赢”

为尽快解决争议,减少纠纷对双方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发展,承办法官加大督促力度,每周数次与双方进行联系,指导原被告以天、小时为计时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经法官前后10余次庭内组织调解、20余次电话沟通督促,双方企业就合作的所有工程项目达成“一揽子”协议,A集团撤回全部起诉,B集团也按调解协议及时付清了第一笔款项。



此系列案件的妥善化解,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两难”变成“双赢”,同时帮助企业避免了长期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和负面影响。下一步,文登区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能动履职,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本增效”,切切实实为企业纾困减负。



来源:文登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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