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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诉前巧斡旋,十起案件“一揽子”化解

威海法院
2024-08-23


近日,威海经区法院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诉前一揽子化解了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低成本、高效率为10名工人追索到50000元劳务费,获得当事人一致肯定。


案情简介

2023年,威海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从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处承包了某大厦建设工程,雇佣赵某等10名工人进行其中的砖体工程施工。砖体项目完工后,劳务公司以建筑公司未结算工程款为由,通过出具欠条的形式对赵某等人共计5万元的劳务费进行了确认。之后,工人们多次向劳务公司索要劳务费,均遭推脱、拒绝。

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10名工人一纸诉状将建筑公司、劳务公司诉至法院。

绿色通道

为解“薪”愁开加速度

为及时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启动“优先调解、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按照诉源治理和繁简分流的工作要求,快速将10起案件统一转入速裁团队诉前调解小组。

速裁法官对这10起案件认真进行了分析研判,认定虽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但每起案件标的额不大,在2000元到8000元不等,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存在较大的调解基础和可能,为减轻工人们的诉讼成本,遂指派团队内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巧妙斡旋

打破抗拒调解之僵局

调解工作的开始并不顺利,原告所提供的劳务公司的电话号码为空号,新查询到的号码拨通后便遭对方拉黑。建筑公司这边,电话虽然能拨通,但对方以该部分的工程款早已清结为由拒绝到庭调解。

为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调解员多次拨通建筑公司电话,从情、理、法的角度为其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名誉账,争取建筑公司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考虑到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尚有业务联系,调解员转变思路,做通建筑公司工作,由其帮忙劝导劳务公司积极应诉。

首次面对面调解,劳务公司没有到庭,调解员并未气馁,而是抓住机会,通过建筑公司直接与劳务公司取得联系,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引导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意识到拖延逃避不是办法,劳务公司最终答应到庭调解,并约定了第二次调解的时间。

因案施策

倾心调解促当天履行

第二次面对面调解时,两家公司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劳务公司承认建筑公司确实已结清了砖体工程的工程款,但该款项已用于其他经营支出,希望建筑公司能退还项目保障金,以支付工人劳务费。建筑公司则表示,劳务公司尚有其他工程未完工,无法退还保证金。

“农民工赚钱不易,拖欠农民工劳务费实属不该,你们两家公司合作已久,应体谅对方的经营压力,多多换位思考,平心静气一起找找问题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大家的情绪,引导理性沟通,并根据双方实际适时提出调解建议,“10起案件总标的不大,是否可以由建筑公司以项目保障金代替劳务公司支付工人劳务费?”调解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释法说理、陈述利弊,最终双方一致认可了该方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员的协调督促下,当天建筑公司便将劳务费陆续汇至10名工人的银行账户中,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从立案到拿到劳务费仅用时7天,工人们没花一分诉讼费便拿回了自己的辛苦钱。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近年来,经区法院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落实到行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及时、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纷的司法需求。今后,经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之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为民司法”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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