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坠崖,无牌无照,“老年代步车”该走哪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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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发生一起车辆失控坠崖事故。
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发布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中,“老年代步车制造”和“老年代步车销售”指老年人出行所需的三轮、四轮的助动车以及轮椅车的制造和销售。
一名轮椅车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路上跑的“老年代步车”大部分是机动车,但又达不到机动车标准,打了擦边球,叫“老年代步车”。
工信部等六部委201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指出其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据何警官介绍,现在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有电动型,也有燃油型和油电混合型。
谈及坠崖事故原因,何警官表示:“当事人没有受过培训,没有驾驶证,当时走在3米宽的乡村小道上,开到路边后控制不住,来不及刹车,就冲到悬崖下面去了。再一个可能年龄也大了,手脚不大灵活。”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老年代步车”四轮朝天,车辆已严重变形,两名老人横躺在车内,动弹不得。“驾驶员受伤严重,乘车人无大碍,车辆基本报废。”何警官说。
对于车辆的安全性,他称,从事故后车辆的受损情况可见一斑,“正常的汽车挡风玻璃破碎后,还是会连在一起,但这辆‘老年代步车’的直接成为散开的小碎片。”
为了解田某某伤情和车辆相关情况,记者多方联系当事人,意外得知田某某已离世,其家属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田某某坠崖事故背后是每年数万起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据公安部网站2018年数据,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无牌无照,“任意”行
外形酷似汽车,但没有上牌;驾驶人无驾驶证,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私拉电线充电……
为了解“老年代步车”使用情况,记者于2020年8月至12月在北京和山东等地进行了走访。
记者发现,“老年代步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多有发生。11月13日上午9点至10点,在北京市东三环一个交叉路口,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近20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大部分为三轮车,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也有部分车辆行驶在机动车道。在东四环一座立交桥下,记者看到一辆四轮电动车驶入标有禁行标志的道路,穿过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车流,由北向南逆行后左转。
11月19日下午4点半至5点半,正值放学与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中路与解放中大道交叉口粗略统计发现,百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少部分车辆有闯红灯行为,有的随意掉头、拐弯,还有的载着孩子。一辆加装透明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不仅后座载着一个孩子,驾驶人怀里还坐着个孩子,无任何保护措施。行驶至十字路口中间时,驾驶人竟掏出了手机,仅用右手驾驶车辆。
多名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随意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情况,记者走访居民区时也发现了此类现象。
2020年8月20日,在北京市东三环外某小区,记者看到20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分散停放在小区各处。
11月13日,记者走访北京市部分胡同。一条胡同拐角处,一根线长约10米的插座从路边的房子里延伸出来,缠着裹了黑色胶带的电线、树枝和树干,为一辆灰色三轮车充电。一条长463米、宽5米的胡同里,15辆“老年代步车”停靠两侧,有的车身已经破旧不堪,落满灰尘;有的本身无外壳,后加了塑料棚;还有的挡风玻璃处贴了写着“接送学生”或者车主联系方式的纸张。
记者遇到一名老人开着加装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买菜回来。他称,自己有两辆三轮电动车,另外一辆是封闭型的,“这辆窄道可以钻,那一辆(封闭型的)冬天、下雨天开。”
连日走访记者发现,这些“老年代步车”虽未上机动车号牌,但所挂“牌照”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写着电动车品牌名字,有的写着“新能源车”“老年代步车”“蓄电池观光车”“一路平安168”等,还有的以假乱真,远看像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近看数字前还有一个“电”字。
机动车?非机动车?
“我开这车应该走哪个道?”在山东省德州市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门口,一名年过五旬的顾客指着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问销售人员。
“这车速度特别慢,才30多迈,你在机动车道走,后边压了一堆汽车,它们会滴滴滴,弄得你心神不宁。你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比自行车又快,占了好大地方,自行车就过不去了。”该销售人员说。
他以自己平时开的一辆速度可达50公里/小时的四轮电动车举例,“国家现在的规定不很明确,按说是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走,但是在非机动车道根本没法走,所以我在市里就走机动车道。为嘛没有警察查我,因为我不违规。”
“‘老年代步车’应该走哪条道”问题背后实则是这类车的属性界定问题,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调查中,记者向相关使用者、销售者、生产者,以及道路交通执法者等抛出这个问题,也有大量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相关问题。
大部分人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这挂不了牌,应该叫非机动车”,前述销售人员称,按法律规定,不需要驾驶证,“但地方上规定非得要驾驶证的时候,你不拿也不行,就得挨罚。所以说,现在这个车是在法律的边缘上游走。”
针对河南省西峡县某网友关于“‘老年代步车’是否合规”“是否属于非机动车”等问题,当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回复称,目前在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实际产品名称应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主要依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其生产许可证属于特种设备,与机动车分属两个不同的产品,在生产制造标准、用途及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
而在交通事故处理和法院判决中,有使用者因相关鉴定结果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有使用者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据《齐鲁晚报》报道,2020年5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一名80岁高龄的老人驾驶着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受伤,花费数万元。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机构鉴定,认定老人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按照法律规定,上路行驶必须办理车辆登记,并持有有效驾驶证。老人无证无牌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老百姓买的就是电动车,哪有买挂牌车的?”老人儿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动车被鉴定成机动车,心理上难以接受,更难以接受的是因为这个原因,父亲还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另一起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市的案件也引起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2020年7月9日,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后驾驶“老年代步车”案件,嫌疑人齐某某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齐某某被查获时曾理直气壮地问:“我开的是电动车,又不是机动车,你们凭什么查我?”
有人烦恼,有人需要
和齐某某有着类似困惑的还有西安出租车司机魏师傅。他平日驾车行驶在西安市大大小小的路上,总能见到不少三轮、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有些还随意停车,很影响道路交通。”
“大部分电动车堂而皇之地开到机动车道上,经常一辆电动车占一个车道,就把后边机动车的路堵死了。”魏师傅说。
他曾差点追尾一辆三轮车,“当时它就挡在我前面,慢慢悠悠地走,过了一个红绿灯之后,我准备变道超车。刚往左转,它也往左转,差一点就撞上了。”遇到这类情况,魏师傅表示,只能“敬而远之”。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非此前也与“老年代步车”发生过刮擦。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依然有些闹心,“停在前面不动,也不走,往前走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他还要跟你吵。”
李非说,平时开车,在主路和辅路上都遇到过逆行的,“主要是四轮电动车,车主是中老年人。”
“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是不少人集中“吐槽”的问题之一。李非所住小区靠近西三环,“经常下班之后停车没有地方,全被‘老年代步车’给占了,谁先到谁可以停,他们也不怕被罚,随便停车。”
对于执法者而言,这似乎也是一个难题。
一名北京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北京12345回复称:针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问题,此类车辆上路是否违规交通不能认定,辖区内购入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居民较多,车辆停放需要车位,因此此类车辆停放不能单纯认定为是占车位。
“不能认定占用停车位。那划老年代步车停车线啊。”“划的车位大小都是按挂牌机动车划的。”
“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北京市房山区的赵先生在京东一家店铺咨询“老年代步车”时,客服如此回复。收到车后,他发现,发票上显示货物名称为“机动车、电动四轮”。
3个月后,赵先生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裁判文书网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了该请求。
隐瞒车辆属性构成欺诈?
2018年4月,赵先生花费29800元在京东金多米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店铺网页宣传称,公司所有车型均赠送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5万元。
该店铺向赵先生提供的合格证显示,车辆制造企业为山东德州金多米电动车,经过检验,符合《低速电动代步车标准》的要求。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上述企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也未搜索到《低速电动代步车标准》。
买车时,赵先生曾与客服沟通了“上牌”“驾照”等问题,客服回复称,“这属于低速代步车,最高时速不超过50,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但赵先生收到的发票却载明“机动车*电动四轮车价税合计298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年7月,赵先生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对车辆性质进行隐瞒,对其造成误导,致使其购买车辆,属于欺诈行为为由,将德州金多米车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多米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89400元,共计1192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金多米公司销售车辆时未告知车辆真实属性,以及合格证上注明的生产厂家属于虚构,其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同时认为,赵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这类电动车不办理牌照、不交纳保险、上路违章不受处罚”等情况,金多米公司的行为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支持退货退款,不予支持三倍赔偿。
赵先生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金多米公司销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机动车属性,涉案车辆是否具有机动车的属性、是否需要上牌、驾驶涉案车辆是否需要驾照,以及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是否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等事实,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一定专业特性,不属于生活常识。金多米公司故意告知赵先生虚假情况,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欺诈行为。
2019年3月,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纠正,支持赵先生“退一赔三”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20日,记者在京东搜索上述电动车旗舰店,未发现该店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文龙表示,上述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对类似案例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对“老年代步车”商家有一定警示作用,如果不如实告知车辆信息,消费者可能会告他欺诈。但不同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
“老年代步车”上不了保险?
“油电两用、冷暖空调”“无需驾照”“5门6座、加大空间、拉人载货更多”……
2020年8月至12月,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记者输入“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等关键词,搜索到不少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店铺,页面多以红色字体凸显其“卖点”,发货地包括山东、江苏等地。
随机点进淘宝的一家店铺,记者发现“宝贝分类”里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快递车”。记者将一辆车身写着“Jeep”的四轮电动车链接发送给客服,并询问“车速”“上牌”“驾照”等问题。客服表示,最高时速“50(公里/小时)左右”,并称“是低速代步车,大部分地区都是不要上牌”。
得知记者要在北京市使用,客服表示,“可以开,卖过很多客户”“不要(驾照),走辅道”。记者表示担心上路被查,客服回复“北京的客户没有一个说不能开的”“最繁华的客户是在二环内”,并发来近日销往北京市的订单截图。当记者提出“老人没开过”“是否好学”等问题,客服称,“半个小时左右就差不多可以学会了”。
上述“Jeep”电动四轮车的销售页面显示,车辆分为5款,包括裸车、标准款A、油电款B、特价长续航油电款C和空调续航款,价格从10599元到16999元不等。“宝贝详情”里,记者看到,该款车驾驶室与汽车几近相似,方向盘、多媒体显示屏、倒车影像、一键启动、驻车手柄、驻车手刹、可调节座椅等一应俱全。客服称,这一款为“吉普”,“是卖得最火的”。
“油电两用”的介绍为:可加装增程器,边行驶,边充电,无限续航。客服表示,如果不想要油电两用款,也可以将标准款的“52A”电池换成“100A”电池,或者加装太阳能板,加大续航能力。
在京东、拼多多等平台,针对“上牌”“驾照”等问题,记者随机询问几家“老年代步车”店铺的客服,他们也回复称“不用上牌”“上不了车牌”“不需要驾照”。拼多多的一家店铺客服表示,可以提供写着“老年代步车”的牌照,或者办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时送一副“保险车牌”,并给记者发来写着“中国人寿财险”的车牌照片。
通过该保险公司客服,记者联系上北京分公司营业部的一名孙姓业务员,他称,“老年代步车”的保险“做不了”。
“因为它是违法的,保险不会支持违法的行为。”该名业务员说。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对方同样称,“‘老年代步车’出不了保险”,并表示车辆上保险要有行驶证,而当前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没有行驶证。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谢建兴告诉记者,在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比较棘手问题在于,使用者以老年人为主要群体,“老年人不太能理解,认为既然这样,那就别卖了。商店有卖,但是又查他们。”
网友口中的“无牌无照”“不守交规”“乱停乱放”在“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看来,正是此类车的“便利所在”,也成为销售者、生产者的“卖点”。
“出去不受限制,有驾照好一点儿,三轮的比四轮的好,四轮的警察容易截你,关键别违章,别上快行路。”记者走访北京市东四环某小区时,一名车主侃侃而谈。
在山东省德州市,记者曾遇到一名刚刚退休、正打算购买四轮电动车的顾客。她称,此前学过一段时间汽车,但家里人不让学了,“那个车加油的,太快太冲,我上岁数了,不安全。这低速,就在近的地方慢慢开,远的地方也不开这个车了。”
云南省双江自治县,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家人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购买“老年代步车”,“你们年轻人可以去开(汽)车,我这个是‘老年代步车’,就给我们老年人造的,你还不让我们老年人开?”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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