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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行程骗补贴?40名滴滴车司机涉嫌诈骗被起诉
近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郭某某等40名滴滴车司机以诈骗罪向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47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19年以来,一种“快捷”的生财之道在清城区等地的滴滴车司机中流传开来,原来滴滴出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滴滴拼车单可以通过到达目的地后不结束订单、或自行制造虚假订单并继续绕路的方式虚增行驶里程骗取滴滴公司平台支付车费。
郭某某等滴滴车司机相互之间也是很讲“义气”,互相传授作案方法,最终郭某某等40人以此种方法各自骗取滴滴公司5千元至2万元不等,共造成滴滴公司损失47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郭某某等40人均同意认罪认罚,并已赔偿滴滴公司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网约车司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们城市作出很大贡献,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侵犯他人权益方式获利,很有可能已触犯法律,切要引以为戒。
撰稿:唐东杰
编辑:刘泳春
责编:唐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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