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检察院聚焦“质量建设年” 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开展
为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清城区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和“强政治 转作风”百日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截至目前,清城区院共评查各类案件230件,其中常规抽查83件,重点评查47件,专项评查100件。
此次评查还专门聚焦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认真复评复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倒逼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评查组织领导
今年初,清城区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小组成员,并由资深员额检察官组建评查工作小组,专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二是综合运用评查方式
此次评查活动综合运用了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方式进行,同时首次采取网上评查模式,通过2.0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平台对241件案件进行查阅,大大提高了效率。
三是业务类型全面覆盖
在评查范围上,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全方位覆盖,对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控申、执检6种类型的案件均有抽评,覆盖率达100%。
四是初评复评机制结合
此次评查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由14名检察官分别对230件案件进行评查,作出评查报告和评查结论;复评阶段由3名院领导对评查人评查的情况与其评查的案件作出评价,共对14名检察官和42件案件进行评查。
五是聚焦案件质效提升
着重针对是否存在“为降低诉前羁押率而违规办案”的情况,抽取100件案件进行专项重点评查,着力检验案件办理有无注入“水分”,切实以评查促进案件管理效能提高,推动检察办案质效同步提升。
六是重点案件深度评查
对统一业务系统内办理的3件捕后不诉案件和44件捕后判缓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经重点评查的案件,全部落实“一案一评查报告”。
七是认真整改强化实效
对评查中发现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瑕疵问题31件,全部制成“问题清单”,发给承办人逐一对照整改,并责成承办人举一反三,一经发现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力促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撰稿:苏沛华
编辑:刘泳春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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