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 | 田宏杰:代孕治理的时代之问与应然选择
作者简介
作者:田宏杰,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兼任教育部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指导专家,欧盟知识产权委员会专家顾问;中美富布赖特高级研究学者,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马赛大学、拉普兰大学等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刑法与刑法现代化、司法改革与法治一体化、金融监管与全球治理、高等教育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应用法学》2021年第6期。
作为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产物,代孕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新兴产业。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定义,“代孕”是指“为他人怀孕并生产的过程”,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代孕产业的出现,固然源于人类刻在DNA中的繁衍本能,但是其对传统伦理产生的巨大冲击,与女性平权运动的尖锐矛盾以及可能带来的诸多法律问题,使其从诞生之初就饱受争议。2021年初,某女明星代孕并疑似弃养的娱乐圈新闻,更是将代孕问题推上风口浪尖,瞬间成为全民热议的话题。随着事件的发酵,除代孕本身的问题外,弃养等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实际上,我国对代孕问题的相关讨论由来已久,2011年轰动全国的广州八胞胎事件,以及屡见不鲜的关于代孕地下产业的新闻报道,使得代孕引发的伦理和法律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尤其是近年来,受环境污染、过早婚前性行为、性传播疾病感染、人流药流次数增加、工作压力大、生育年龄延迟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发病率呈现一定上升趋势。据2018年中国人口协会、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中国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12%~15%,患者总人数达5000万。因此,代孕成为不孕不育者“病急乱投医”的一条路径。然而,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其应用除医学问题外,还涉及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我国早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01年《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一边是强烈的市场需求,一边是规范的禁止要求,在巨额非法利润的诱惑下,“灰色”甚至“黑色”的“地下代孕”遂“应运而生”,并日益猖獗。尤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以往的出国代孕不再方便,国内代孕黑市愈加畸形“繁荣”。这些非法代孕,承诺“零风险”,提供供卵、移植、性别选择、代孕、亲子鉴定等“一条龙”服务,因代孕引发的诈骗犯罪、抚养权争议、继承权纷争、监护权争端等问题,在频频见诸媒体报端的同时,凸显了因代孕而潜滋暗长的一系列法律、伦理、社会、医疗等风险,乃至成为我国人口政策重大调整所亟需解决的重大时代课题。笔者以为,让自然孕育“客观不能”的夫妻“有路可走”,合理合法地实现生育权,同时对具有刑事不法性的非法组织代孕等保持高压态势,行刑联动科学共治,从而实现代孕治理的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代孕这一时代之问的应有回应,又是刑法对我国人口政策施行提供有力保障的应有抉择。
一、代孕行为:
合法化争议与规制现状
二、非法组织代孕:
失范乱象及其不法实质
三、科学共治:
代孕规制的应然选择与法律完善
新书推介 | 田宏杰译:战争与暴力的社会学
学术前沿 | 时延安:高校治理中体系化合规建设初探【盘点】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021年基地动态与成果
新书推介 | 陈璇:《紧急权:体系建构与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