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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铁凝:玫瑰门(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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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小 说 连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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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凝小说    玫瑰门


写在卷首

  这一集是我的文集的长篇小说卷——读者一目了然。

  《玫瑰门》是迄今为止我最重要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角都是女人,老女人或者小女人。因此,读者似乎有理由认定“玫瑰门”是女性之门,而书中的女人与女人、女人与男人之间一场接一场或隐匿、或赤裸的较量即可称之为“玫瑰战争”了。

  有评论家说我操纵的这场“玫瑰战争”有声有色,为女性心理学和女性社会学提供了新的研究可能。亦有评论家说《玫瑰门》的主人公司猗纹是作者为新时期中国文学画廊贡献的一个富有奇特光彩的新人。我设想这大约归结于我本人在面对女性题材时,一直力求摆脱纯粹女性的目光。我渴望获得一种双向视角或者叫做“第三性”视角,这样的视角有助于我更准确地把握女性真实的生存境况。在中国,并非大多数女性都有解放自己的明确概念,真正奴役和压抑女性心灵的往往也不是男性,恰是女性自身。当你落笔女性,只有跳出性别赋予的天然的自赏心态,女性的本相和光彩才会更加可靠。进而你也才有可能对人性、人的欲望和人的本质展开深层的挖掘。并不是每一次努力都能获得成功,值得欣慰的是你不曾放弃这种努力。


  我的一位诗人朋友说过,当一个人坐下来开始写作时,实际上他开始的是对自己的审视。写作本是自我审视之一种。或许这样的说法更适合长篇小说的写作吧。当年写作《玫瑰门》时,我的确怀有这样的心境。我常想,真正的自我审判是不容易的,呈现这样的状态,大概需要作家既忘掉个人,也忘掉读者。到那时自由便会从你灵魂中奔腾而出,它洋溢你全部的喜怒哀乐,照亮你理应明澈的心。这就是文学劳作过程中孤独、艰辛而又幸福的过程,文学的大半魅力正在于此。

  《玫瑰门》从出版到今天,六年之间再版五次,使我不能不感谢读者对它的厚爱;也斗胆感谢《玫瑰门》本身,感谢它能够在五彩缤纷、令人眩晕的书的森林里持久地释放出沉着的光泽。

  最后我想说,今年是那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三十周年,这使我不断想起波兰一部名叫《麻疯女》的电影中的两句话:“从前的一切我可以不再提起,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三十年是多么漫长。三十年是多么短暂。从这个意义上看,《玫瑰门》并不是一部旧事重提的书,我想要讲给读者的,也并不仅仅是中国那个特殊时期的妇女生活史。


  铁凝

  1996年元月

———————————

第一章

  这么早去机场是苏玮有意的安排。
  苏眉乘坐的“雪铁龙”随着大流在机场路上跑,车窗把里外隔得很严。透过玻璃,苏眉还是能看见近处的迎春和远处的树木。迎春刚绽开骨朵,路面就要被一个新的季节簇拥;远处还是灰蒙蒙一片,像中国北方所有地方一样,灰秃秃。越灰苏眉看得就越认真,心里却是一片空白。后来她给这空白吓了一跳,就偏过头随便找个话题跟坐在身边的苏玮聊天。
  妹妹苏玮要和丈夫尼尔去美国定居,苏眉从外地专程来北京送他们。苏玮想把和姐姐的告别弄得从容些。
  苏玮正盯着坐在前边的丈夫尼尔,盯着他的后脑勺。这是一个覆盖着栗色头发的后脑勺,头发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悬在尼尔微长的白脖子以上。苏眉看着苏玮恼怒的眼光,知道她又在怨恨尼尔把头发理得太短。于是她们的话题便是尼尔的头发。

  苏眉也觉得尼尔的头发弄得过于短了,尽管长发时代已过去,就像哪本外国画报上的大标题:“哀叹长发已成过去,短发又卷土重来!”为那标题作陪衬的居然是里根、密特朗和刚被赶下台的马科斯。但尼尔现在的头发比那些大人物还短,留这么短头发的男人仿佛不会给女人做丈夫,只能给女人做弟弟。当尼尔转过头,把那张端正、单纯的脸和一双灰蓝眼睛对着她们时,苏眉的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这个小美国佬。她心里说。
  对,美国佬。她们不这样称呼美国人才几天?现在一个美国佬就成了苏玮的丈夫。
  她们再三地、使劲地贬尼尔的头发,尼尔不得不拿汉语为他的头发作辩护。他说这是在长城饭店理的,还说他最相信“长城”,别看他住在丽都假日饭店,理发还得去“长城”。尼尔把长城说成“张陈”,“理发”发音倒还正确。苏玮说“长城”算什么,照样能把人理成个“庄稼主儿”,对,“村儿里来的庄稼主儿”。这是不久前苏玮又教给尼尔的一句中国俗话。她笑起来,露出整洁的白牙。尼尔说他并不在乎“村儿里来的庄稼主儿”,说他最喜欢的就是庄稼主儿的热炕头,他最愿意在热炕头上“打个盹儿”。苏玮说,行,下次回中国就给他找个庄稼主儿的炕头住。苏玮曾经专门领尼尔参观了一次农村的炕头。
  苏玮有点偏向“丽都”,刚才离开它时,她还站在门前很注意地看了它一会儿。

  苏眉退出了这场小小的打趣。苏玮对丈夫的那种“过分”叫她不知是高兴还是辛酸。她又不知这辛酸源于哪里,是为了苏玮还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茫茫无际的、熙熙攘攘的“大村儿”。假如能把生养她们的这块地方统称为“村儿”。
  她知道尼尔在“长城”理发。美国BL公司驻北京的雇员们都爱上那儿弄头发,却不想把钱扔在住起来舒服的丽都假日饭店,尽管他们吃喝拉撒都在四星级的“丽都”。
  苏玮和尼尔结婚后也一直住“丽都”。一年多的饭店生活使她变得既能随机应变地四处找茬儿挑剔,又不失彬彬有礼。那时她还没有辞掉译文出版社的工作,尼尔每天下班后总是用公司的包车去出版社接她。然后他们就商量晚饭,苏玮总是提议回“丽都”去吃“东方快车”,不然就干脆找个小馆去吃老豆腐、生煎包子或者朝鲜冷面,她不愿把钱大把大把地扔到那些貌似神乎其神的大地方。尼尔向苏玮诉苦说他吃冷面吃得光拉肚子,苏玮却说这也是一种锻炼。她不是整天整天地喝凉水么,既然美国人都喝凉水。
  苏玮吃小馆、喝凉水,却和“丽都”上上下下熟得要命,连大堂警卫和轻易不露面的水暖工也和她关系不错。

  起初酒吧、餐厅的小姐们把她恨得死去活来,她们把她当成尼尔的露水朋友。当她们知道她是尼尔新结婚的夫人时,又觉得她有点冒充。就你?她们想,你这个整天穿着短裤和那种满街都是的套头衫的人物,会是夫人?她们对尼尔加倍热情、妩媚,请苏玮点菜时就用鼻音很重的腔调。就像北京公共电汽车上有些售票员对乘客一样,故意操起鼻音把话说得含糊其词,含糊得你最好听不清,你最好傻头傻脑地多问她几句“什么”,好让她们更带出几分奚落你的口吻让你更听不清,她们老是愿意给傻头傻脑的乘客找点事儿。
  苏玮故意跟那些小姐们讲汉语,显出傻头傻脑。她们就更对她做出些不屑一顾。在这里讲汉语就好像你正向她们宣布你是个文盲是个土著,是个口袋里一个子儿没有的乡巴佬。只有那些纯正的外语才能和这辉煌的大堂、粉红色酒吧、肖邦的钢琴曲乃至设立在楼梯旁的秦始皇兵马俑复制品相匹配。她们故意把啤酒和德国清汤一股脑端上来,把冷热菜都摊给苏玮。直到尼尔的白脸气得白上加白,说她们简直是在侮辱他的太大,并声言要找领班、找经理时她们才老实下来,也才相信苏玮的身份。老外对露水朋友没那么认真,请她们去酒吧喝杯酒是高抬她们,一般顶多扔给她们两条短裤然后就“拜拜”,也许那短裤是刚从皇城根儿倒爷摊儿上买的。

  尼尔还是不罢休,他那一米九0的高大身躯在餐厅里冲撞大有横扫一切的架势。结局自然是服务小姐向苏玮道歉,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不再用鼻音有一搭无一搭地跟她说话。见好就收,苏玮和她们也保持了极友好的关系。她们碰见听不懂的外国话还找苏玮代翻,苏玮甚至“老练”地告诉小姐们对哪些老外应热情认真,对哪些简直就把他们扔在一边儿,让他们就那么干坐着,坐老实了再去服侍他们。
  苏玮终于以她那不修边幅但又整洁的仪表和她那待人的中国式的挚诚,使小姐们心理得到了平衡。她战胜了她们,付出了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四星级饭店生活所要付出的双倍努力。
  现在他们终于要结束这热闹非凡、事端无穷却又单调乏味的饭店生活了。苏眉来到“丽都”帮苏玮收拾东西时,苏玮对她说现在就想吃小葱蘸酱,弄一屋子葱味儿蒜味儿,再来一块焦黄的棒子面贴饼子。
  苏眉对苏玮的说法不置可否。她不怀疑她对于小葱和大蒜的渴望,但此时此刻这显然是一种豪华的渴望,一种对于西餐稍带恶意和撒娇的对抗。
  每天都是小葱蘸酱呢?
  很晚她们才把东西收拾清楚,然后尼尔提议去酒吧。

  苏眉很喜欢那种叫做“新加坡司令”的鸡尾酒,尼尔却为苏眉要了一种墨西哥野人酒。那酒倒也风雅,还有着花哨而严格的喝法:先将盐涂在虎口用舌头去舔,然后随酒咽下那盐,再吮一片单跟的柠檬。苏眉想,这喝不如说是表演,表演着雍容华贵,又表演着乡村野俗。在这里,苏眉最喜欢的还是摆在乌木圆桌上的一小碗爆玉米花。玉米花常使她想到美国式的简朴、单纯和中国式的物美价廉。她知道丽都饭店的创办人威尔逊,当初就是在美国剧场里卖爆米花起家的。后来威尔逊竟带着他的爆米花向全世界开拓了,全世界都有了威尔逊的爆米花,全世界都有了他的假日饭店。一小碗爆米花代表了一个企业家伟大的聪明和才智;看上去就像白吃,你却忘了,有了这白吃你才能把你自己吃成一个穷光蛋。
  这就不如中国,吃爆米花再吃也不会把人吃穷。中国,北京,四分钱一大包,两分钱一小包。少年时苏眉在北京住,胡同口就有那么个小铺,卖爆米花的是个驼背老头,你往小窗户里递他四分钱,他就让你自己伸手到小窗子里去拿一包爆米花。那时苏眉最愿意伸手去拿,她觉得拿像白给。现在想来,当时老头那小铺便是个“自选商场”了。自选商场的发明者一定是利用了人那种自拿时的得意心理。可驼背老头终未成为威尔逊,就像秦皇汉武只知修长城不知出击。

  现在才是白给,一种聪明的白给。你吃完一碗,着深红西装的服务小姐不失时机地又给你送上一碗,只要你坐得住。可你总不能坐在这儿光吃不要钱的玉米花,从面子上考虑你也得要点别的。那么来吧,一份“新加坡司令”一份“虎口脱险”(苏眉创造的名字)已经花掉了一个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全月的工资。
  她听见苏玮又在向招待要“汉尼肯”啤酒。苏玮宁可带尼尔去吃老豆腐、冷面,也不愿意让苏眉在这里吃得气派。苏眉暗示她不必再过分,但苏玮有自己的一套。她善于在很短时间内形成自己不容别人置疑的一套,包括付小费,她都在领导着中国的“新潮流”。
  刚才离开“丽都”时,苏眉就发现苏玮娴熟而又不露声色地把一张十元的兑换券塞给了行李员,以至于就在她眼前的门卫都没看见她这个小动作。
  机场就这样到了。送走行李,办完一切手续,告别的时刻就来了。

  但一切并非苏眉想象得那么悲痛欲绝,苏玮甚至有点神不守舍。她拉着苏眉东窜西窜,还去了趟洗手间。回来一边走一边问苏眉记不记得她八岁那年患急性肠炎的事。当时她上吐下泻,妈带她去医院,在医院门口碰见一个熟大夫。那大夫不顾她的死活没完没了地跟妈说话,她就蹲在地上吐,吐着吐着居然发现这位男大夫穿着一双女式凉鞋,和她们班主任那双一模一样。苏玮说她就一边吐一边研究他的女式凉鞋,她甚至还发现那大夫的大拇脚趾上长着灰指甲。越研究越恶心,越恶心越研究。
  尼尔对苏玮的故事半懂不懂,也不感兴趣。他微微伏下身子只对苏眉说,现在他要给她下一个命令,分手时请她不要哭。他说着拍着她的肩膀,像一个大人对一个儿童。苏眉忘记了他那只能做小弟弟的后脑勺。
  尼尔的“命令”反而使苏眉生出歉意,因为此时此刻她并不想哭,她甚至正为自己那迟迟不能到来的悲伤而感到焦急。她觉得是机场大厅的嘈杂阻隔了她的许多真情实感,就像世界的嘈杂阻隔了人类的真情实感。世界是太嘈杂了,她想。

  乘美联航空公司航班的女士们先生们已经在“安检”入口处排起了队,她们只能在这里分手。这支短队很快就缩得更短,苏玮仿佛没有任何准备地一下子就前进到入口处。苏眉的喉咙突如其来地哽住了,她吞咽着不断涌上来的酸咸的泪。就要入口的苏玮忽然又跑过来,隔着栏杆抱住了姐姐。她们还是没有顾忌地哭了。她们的皮肤都是淡褐色,发着暗金一般的光泽;都是黑而且软的头发,哭的节奏、眼泪的流速一模一样。苏眉闻见苏玮身上还有奶味儿,小时候遗留在身上的奶味儿。她们许久没有这么亲近过了,原来那奶味儿还在。
  苏玮和尼尔消失在那条笔直、漫长的传送带上。尼尔白皙的手臂搭在苏玮的肩上,那副肩膀微微地颤抖,他们不回头。
  苏眉很快就出了机场大厅,就像要尽快逃脱刚才那场不期而至的难过。走下台阶她又回头看了一眼,她一眼就看见大厅上面“北京”两个字。她觉得它们矗立在那里既单调又孤苦伶仃,和什么也不协调。
  她被几个出租司机拦住。他们争着抢着要拉她,脸上都有一种半是威胁、半是乞怜的表情。苏眉熟悉这种表情。也许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任何威胁或乞怜都无济于事,中国人还是善于按照自己的习惯和能力处理眼前的一切麻烦。苏眉挑了一辆最便宜的“菲亚特”,每公里六毛。

  六毛的车子带她重返机场大道,她没有再去留意近处待放的迎春和远处灰色的尚在复苏的原野,她只觉出几分遗憾;苏玮走了,原来她们连苏玮的理想和对未来的展望都没来得及谈,为什么苏玮把自己扔了出去?也许这个看上去复杂得不能再复杂的问题,对于苏玮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就像她们小时候有一次在北京站候车室等车,为了给自己找个地方坐,姐儿俩竟一起冲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女人大吵。结果那女人只给她们腾出了屁股大的一小块地方,小玮先挤着坐下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她七折腾八折腾竟然又给自己争出一块足能伸开腿睡一觉的地盘。
  现在苏玮也许又是一个七折腾八折腾。没别的,伸开腿睡一觉,脑袋在中国,腿伸在美国。
  伸伸腿也许并不是享什么清福,不就是把椅子,谁也用不着羡慕。这一定是苏玮的回答,苏眉想。
  车子很快跑进了城,眼前有了许多的人和许多的车。一个老太太拎着几条带鱼兴高采烈地在便道上走;化妆品商店门口贴着黄纸黑字的醒目广告:“睫毛已到”;站牌下的人们涌下便道正期待着下一辆104或者108;一位闯了红灯的小伙子正跟警察“滞扭”。但是人们都脱去了棉衣显得步履轻快,尽管有人面带愁相儿面带焦急。

  这是一份实在的日子,人们还是需要实在。四星级饭店从来不属于任何人,那是过客们匆匆的驿站。人是那里的过客,但人不是光阴。“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谁的诗?上一句应该是“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对,李白的《春夜宴诸从弟桃李园序》,一个复杂的标题。逆旅,诸弟,春夜,光阴,过客,都像是与她们的别离不谋而合。
  车停了,这次不是红灯,响勺胡同到了。
  苏眉要去响勺胡同。
  付司机车费时她发现她的手包里有一个信封,里面是两百元兑换券和苏玮的一张字条。字条上说钱是让苏眉付车费和给婆婆买营养品的,她请苏眉代她看看婆婆。
  苏眉想,小玮这家伙。她掂量着这个“来历不明”的信封。
  她下了车,捏着信封站在胡同口想,是现在进去还是下次再来,虽然她早就作过现在进去的决定。
  她还是上了一辆开往火车站的公共汽车。
  下次吧。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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