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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秋玲│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向度探析

安秋玲 社会科学杂志 2022-06-09

摘 要 

    关注本土社会工作场域,基于实践构建中国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已渐成学界共识。在从实证主义知识观及其工具化实践,转向后现代知识观及其处境化实践的学科发展背景下,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作为社会工作者个体在服务实践中所创生的知识,它同时具有实践场域的社会历史规定性、建构主体的社会文化处境化、生成过程的社会建构性、判定标准的社会效用性等社会属性。基于这些社会属性,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自我叙事助推这一内隐知识的外显,依托专业共同体实现对其再构,并在行动研究中达成对其有效性检验。最终实现这一知识形态从个体化向公共化的跃迁,为学科知识的本土建构做出贡献。

作者简介:安秋玲,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


本文刊载于《社会科学》

2021年第7期


以20世纪80年代后期社会工作专业在国内大学教育中得以恢复和重建为起点,在过去三十多年中,中国社会工作获得了快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大战略决策,社会工作开始进入国家政策话语体系之中,并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社会工作学科框架本身而言,长期停留在引借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实务模式的基础上,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近年来,建构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理论概念乃至知识体系,成为中国社会工作学科发展的内在诉求。为回应这一诉求,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研究开始转向本土服务实践,聚焦一线社会工作者所创生的实践性知识、实践智慧,并力图将其升华为社会工作理论建构的重要来源,探寻中国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有效路径。 
然而,作为个人经验层面上的实践性知识或实践智慧,是否具有超越当下具体情境,向更具普遍意义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转化升华的可能,尚需审慎的理论论证。因为从当前关于实践性知识的已有研究看,这一知识形态的个体化向度已受到突出强调,其个人性、缄默性、情境性等得到了充分揭示,但其社会向度并未得到足够关注,包括这一知识形态是否具有社会属性,是否具有向公共知识转化的可能,等等。从中国社会工作知识本土建构的诉求看,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向度如得不到深入论证,而只片面强调其个体向度,就会停留在“经验一直只是经验;而且你的经验,始终只是你的经验”的纯粹个人性描述状态,大大制约这一知识形态对中国社会工作知识本土建构的可能贡献。为此,本文拟对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向度展开探讨,寻求这一知识形态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及其社会化的可能路径。

一、社会工作者

实践性知识的确立

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practical knowledge),即社会工作者在动态、复杂的专业实践场域中,基于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过程,通过实践探究和体验反思,所建构生成的关于社会工作的知识。它不仅涉及实务技术层面上的操作性知识,也涉及本体层面上对“社会工作是什么”等基本问题的实践性理解,还包括了价值观层面上社会工作的信念支持系统。近些年,这一知识形态能够获得合法性并得以确立,进入社会工作的知识库,深受当代知识观转型以及与之相关的对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重新理解的影响,经历了一个从遮蔽到开显的历史过程。
(一)实证主义知识观及其工具化实践下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遮蔽
纵观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自20世纪早期社会工作踏上专业化之路开始,实证主义的知识观及其工具化实践就逐渐主导了社会工作领域。1915年,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者、医学教育专家弗莱科斯纳(A.Flexner)受邀参加全美社会工作年会,发表了题为《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吗?》的主题演讲。通过与医学、法学、建筑学、工程学等学科相比较,他认为当时的社会工作因缺乏客观的知识基础和科学化的方法,因而还不能被视为一门严格意义上的专业。这篇演讲被认为是采取了实证主义的视角,把客观实证作为专业建制的根基。虽然这是由社会工作领域之外的学者对社会工作所作出的判断,但却折射了实证主义思潮对当时社会科学的深刻影响。
受此激发,顺应实证主义的潮流,1917年美国社会工作学者里士满(M. Richmond)出版了《社会诊断》(Social Diagnosis)一书。在这本被视为社会工作的第一本专业著作中,为了实现专业化的诉求,里士满向医学看齐,借鉴精神病学的模式,强调在个体和家庭的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证据获得的重要性,强调对服务对象的社会状况和人格进行精确界定,以系统的评估和诊断为前提,积极探索科学、理性的个案服务,以一种可验证的科学化的方法和流程开展科学慈善服务。这被认为是“助长了社会工作以逻辑实证主义看待社会工作实务理论的趋势”。自此后的多半个世纪里,实证主义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主导范式,采用可操作、可测量、可操控性的研究方法,来建构社会工作的理论,实现社会工作知识的客观化,成为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主要旨趣。
在实证主义知识观下,社会工作者在面向案主进行实际问题解决和服务行动中累积的大量实践经验和智慧,往往因无法简化成逻辑与数学的分析模型,所以常常不能获得作为科学社会工作知识的合法性资格。科学的社会工作知识则是那些经过客观验证程序而建立的理论和实务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手段-目标”之关系的知识,带有明显的工具理性色彩。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实践,就是一线的社会工作者把协作服务对象解决个人问题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把已有的理论和实务知识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并从中寻找到最能达成目标的手段知识继而加以实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应该如何行动”的价值判断问题,往往被简化为“什么是最有效达成目标的手段”的操作性问题,使得专业行动过程染上了强烈的工具性色彩。
因此,从历史发展来看,虽然实证主义知识观提升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但其对知识的客观化、标准化的追求,以及所影响下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工具化倾向,却也遮蔽了一线社会工作者在实践场域中基于服务过程所建构生成的实践性知识,给社会工作发展带来诸多挑战。因为在这样的知识观下,一方面,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性知识因其所具有的个体经验性、主观体验性甚至价值涉入性等特点,是不会被认可并纳入社会工作知识库的,甚至需要有意规避以确保服务过程的科学理性和专业有效。另一方面,工具化实践也使得一线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失去了对服务对象生命细致变化辨识的敏觉和在复杂而不确定实践现场有效行动的能力,降低了他们的能动性,使得他们往往对实践场域脉络中交织牵动的各种力量视而不见,从而导致他们作为社会工作知识生产主体地位的自我放逐,不去主动发挥或意识不到自己在社会工作知识生产中的应有价值。另外,社会工作研究者为追求处于高端的客观、科学和系统化的知识,也往往会用一套操作化的技术,把复杂多变、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工作服务的问题情境简化成结构化的、可回答的问题,并建构有最佳证据支持的问题解决方案,供从事实务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去参照和应用,这无形中又使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旁落在服务过程之外。
(二)后现代知识观及其处境化实践下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开显
进入20世纪中后期,随着后现代知识观的涌起,以及其他学科领域对实证主义知识观以及科技理性的反思,社会工作的知识观基础也在发生着悄然变化。比如,建构主义、解释学、批判理论的知识观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的影响力渐增。这些理论更加强调知识的建构性、情境性、文化性、价值涉入性等等特征,为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性知识的确立和彰显敞开了巨大空间。而其中英国物理化学家和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 M.Polanyi)提出的“默会知识论”,为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根据波兰尼观点,包括实证主义在内的整个西方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对知识绝对客观性的追求,其实是一种幻想,因为“所有的科学知识都必然包含着个人系数(the personal coefficient)”,在科学知识的发现过程中,有着科学家对问题的价值判断,包含着激情、取向、偏好、兴趣等个性化的因素,因此,知识是个人性与客观性的结合。在此基础上,他进而提出了“明言的知识”和“默会的知识”的区别,前者是可以通过概念、命题、图表、公式等明确表达的知识,而后者则是人们在做事的行动中存在着的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知识。明言的知识在个人知识体系中,仅占很小一部分,更多的是默会性知识。这一知识观使知识脱离了“理性主义”的操控而成为“人”的知识,成为个人生活史的一部分,“人”成为知识的衡量尺度,这为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知识观基础。恰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在社会工作领域,有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拥有大量默会的实践性知识,这种知识可能不会很容易地被理解到,但也不能因此而在社会工作研究中被忽视掉。研究者需要和实践者一起合作努力发展出新的研究设计以能够更好地考察这类复杂知识的各个侧面。
与后现代知识观相呼应,这一时期社会工作实践也开始突破了技术理性支配下的工具化倾向,其处境化特征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强调和重视。在这种处境化的理解中,社会工作实践不是直接线性地运用已有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巧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技术化过程,而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生态下,结合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地方性知识,进行灵活地、创造性地问题解决的过程。在这方面,舍恩(D. Schön)所提出的反思性实践理论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舍恩通过对建筑师、社会工作者、城市工程学家、经营管理专家、精神分析专家等人群的专业实践的案例研究,以隐喻的形式指出,在真实世界的专业实践中,有些领域类似干爽坚实的高地,实践者可在那里有效使用已有的理论和技术,但更多的领域类似湿软的洼地,那里的情境是令人困扰的一片混乱,技术理性的解决之道是行不通的。在这种低洼之地工作处境中,问题往往并不是以实践者假设的模样出现,它们往往是由令人困惑、苦恼及未确定的情境所构成,为此,实践者必须将不易理解和无法处理的不确定情境,通过命名和框定形成一个能被理解的情境,继而尝试寻找情境化的问题解决策略,并在问题解决的行动中和行动后,审慎地反思行动本身、行动的结果、隐含在行动中的直觉性知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舍恩看来,这是与技术理性下的工具化实践相抗衡的反思性实践,它还原了专业实践真实处境的独特性和复杂性,恢复了专业实践者的主体地位,为专业实践者的知识创生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恰如舍恩所指出的:“专业人士具有某种特殊的知识,这种知识存在于行动当中,每个胜任工作的人都有一套关于如何去做的知识,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地处理问题使实践认识内隐、自然和自动化。” 

二、社会工作者

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属性

实践性知识的确立,使得存在于社会工作一线服务中普遍的、草根式的知识创生得到了充分彰显,为当前中国社会工作自主性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丰厚土壤,但是这一知识形态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中国社会工作的知识发展做出贡献,还取决于它是否具有社会属性,比如此类知识所应对的问题是否具有社会普遍性,此类知识所体现出的问题解决方式是否有可能转化为更大社会范围的行动规律,此类知识在传播上能够多大程度实现群体共享等等,这些都需要进行深入论证。
(一)实践场域的社会历史规定性
在社会工作领域,虽然实践性知识属于个体知识的范畴,社会工作者个人的经验、价值观、已有的知识等个体性因素在其生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这种知识的创生却并不是发生在虚空的、完全私人化的领域之中,而是发生于社会工作者开展一线服务的实践场域。实践场域的社会历史规定性,成为其社会属性在知识生成背景上的基本表现。
与西方持分析理性而形成的生活场景之外的服务模式不同,中国本土社会工作是植根于现实生活场景之中的,这样的实践场域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文化性。其中活跃着历史传统文化的、政治意识形态的、体制机制的、市场经济消费文化的等各种要素,这些要素各自以不同的方式发挥着独特作用,同时也会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复杂整体,而且其作用的发挥也是变动不居的,在不同的服务情境和服务人群中表现不同。通过这个场域,人们能够感受到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中哪些要素在今天仍然是“活着”的、有生命力的,对当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着实质性影响;可以体验到这些历史文化传统又是如何与当下的政治意识形态、体制机制安排、市场经济消费文化等等相互补充、共振、抵牾、互构、共存,实质性地形塑着当代中国人的“求-助”行为方式和认知取向,影响着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方式和有效性;同时还可以探测上述这些元素和引自西方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实务操作知识有着怎样的互动关系。因此,这样的实践场域构成了中国社会工作服务鲜活的社会历史文化生态环境。
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来看,具有社会历史规定性的实践,为认识提供了现实性基础:一方面,可以为作为认识结果的概念范畴提供实践验证;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为作为认识活动之本质结构的思维形式的客观有效性提供依据”。当然这是就人类总体的认识活动而言的,就个体认识来说,这种由人类生活实践所决定的、作为人类认识活动之本质结构的思维形式,就构成了个体认识得以进行的“准先验构架”,构成了个体把握感性材料的“准先验范畴”。与之相呼应,知识社会学也指出,知识的生产空间总是与具体的情境相关,这种具体的情境就是一定“社会历史实践的格局”,这是一种特定社会历史形态中决定整个文化基本性质的深层逻辑结构,人类所有的认识活动都是在其所属的这种结构框架的制约下发生和发展,这种深层逻辑结构决定论在福柯的“知识型”、库恩的“范式”、乔姆斯基的“深层语言结构”等概念中,都能觅到踪迹。因此,“所有的知识都包括某种社会的维度,而且这种社会维度是永远无法消除或者超越的”。根据这一认识论原理,社会工作作为人类实践的一种具体形式,具有社会历史规定性的实践场域,为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建构,奠定了类经验基础,避免了此类知识滑向纯个人经验的泥潭,为其社会属性奠定了基础,使其能够体现出所属社会文化群体的基本认知范式和思维风格的共性特质。
(二)知识建构主体的社会文化处境化
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当然建构主体是服务于实践一线的社会工作者,而具体的社会工作者都是生活于特定的社会文化处境之中,这成为实践性知识社会属性在知识主体上的基本表现。
美国文化学家怀特(L.White)曾指出:“每个儿童都降生于先于他而存在的文化环境中,当他来到世界,文化就统治了他,随着他的成长,文化赋予他语言、习俗、信仰、工具等等。总之,是文化向他提供作为人类一员的行为方式和内容。”因此,人是无法逃离具体的社会文化处境的,从现象学解释学的观点看,人所处的社会文化处境往往就框定了个体认识的“先定假设”,这些“先定假设”成为个体关照这个世界的“视域”,它决定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决定了哪些现象可能会进入个体的视野,哪些现象可能会受到个体的特别关注,并把这些现象从自在的世界中剥离出来,形成特定的问题域,进而在它们之间寻求某种因果性的关联。而其他被过滤掉的现象则被当作非本质的、意外的或偶然的因素,甚至被当作是“非事实”的幻像。打一个通俗的比喻,这恰如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提一盏灯要照亮屋子里堆满的杂物一样,我们提灯所站的位置,不仅决定了屋子里杂物的哪个侧面会纳入我们的视野,甚至决定了哪些杂物将会进入我们的视野而成为我们观察的对象。在认识活动中,个体“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阐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有、先见和先把握来起作用的。阐释从来就不是对某个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
因此,对于生存于具体社会文化处境中的社会工作者而言,虽然其所建构生成的实践性知识具有个体向度上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其社会向度的缺失。共同体的社会文化传统往往决定了他们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看问题的角度、对问题情境的感受方式、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等等,使他们在此基础上所生成建构的实践性知识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社会属性的烙印。这恰如有学者对波兰尼的默会知识所指出的,作为个体性知识的“默会知识具有强烈的社会文化特征,与一定文化传统中人们所分享的概念、符号、知识体系分不开,或者说,处于不同文化传统中的人们往往分享了不同的默会知识体系”。
(三)知识生成过程的社会建构性
基于社会建构主义知识论的观点,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生成不是置于个体认识封闭系统之中的单纯个体内部事件,而是一种社会建构的过程,是在社会互动的情境中,通过与他人和社会文化变量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
舍恩的反思性实践理论为我们窥视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生成过程,打开了一扇窗子。根据这一理论,在真实的世界里,社会工作服务实践问题并非以良好的结构展示在社会工作者面前,实际上,呈现在他们面前的往往根本不是一个明确的问题,只不过是杂乱而模糊的、千头万绪的情境,充斥着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搅合着案主家庭、个人、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这种实践的模糊性往往是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实践的核心特征。因此,为了问题的解决,社会工作者需要对实践情境进行框定和命名,将令人无法处理或不易理解的不确定情境,厘清并描述成一个能被理解的问题情境,把这个情境看成类似于但又不同于(see as)以前的熟悉情境,并相似地做着(do as)对问题的解决,他们会运用舍恩所谓的“探索性实验”(exploratory experiment)、“移动探测试验”(move­testing experiment)和“假设检验”(hypothesis testing),对问题情境和问题解决策略进行不断的尝试、探索、调整和再定位,由此他们关于问题情境的辨识和认定,问题解决策略的构建和运用,问题解决过程的调整和推进等各方面的实践性知识得以生成和发展。
按照舍恩的观点,上述实践性知识的生成是社会建构过程。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恰如上文所言,作为生存于具体社会文化处境中的社会工作者,其对服务实践情境的问题框定、行动策略合宜性的选择等等是无法逃离所处社会文化的影响的。科学哲学家汉森(N.Hanson)说“‘看’是一件‘渗透着理论’的事情”,观察具有理论负载性,社会工作者对服务情境的观察和问题框定也必然会留有社会文化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烙印。另一方面,从微观角度看,上述实践性知识的生成,是与发生在实践共同体中的对话沟通紧密相连的。作为“助人自助”的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共同体包括了社会工作者本人、机构的同行、督导、案主,有时还有大学的研究者等等。这种实践共同体即为舍恩所说的“镜厅”(the hall of mirrior)隐喻,就像身处在满是镜子的大厅之中,共同体成员在服务实践过程中的认识和行动能够相互之间反映出来,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为其反思自己的思考和行为提供了一个镜像,使其可全方位、多角度地“映照”出自我,启发其不断深化服务实践行动中的识知(knowing­in­action),推进实践性知识的生成。
(四)知识判定标准的社会效用性
与传统的本质主义符合论的真理观相比较,实践性知识取径实用主义,坚持社会效用性的判定标准,从而体现出其在知识标准上的社会属性。
根据符合论的观点,作为真理的知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主观认识对客观实在的分有。而实用主义则跳开主体认识与客观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转而从知识的效用性入手,确立知识的判定标准。恰如詹姆斯所言,“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杜威(J.  Dewey)则直接把知识界定为“知识是通过操作把一个有问题的情境改变成为一个解决了问题的情境的结果”。这就直接把知识在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功用性凸显了出来。舍恩作为新实用主义者,也是秉持了效果导向的基本思路,揭示出对于专业实践中真实问题的解决,主要是围绕临时情景性问题进行预设-探索-检验的过程,以下一步的实践效果,来确定之前的问题解决预设框架的有效性。
社会工作作为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专业服务的助人事业,肩负着微观临床层面案主个体问题的解决和宏观制度层面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改善。因此,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必然以这两个层面上的社会效用实现为旨归:既能够帮助案主解决生活中的挑战,过上更好的生活,实现生活幸福感的提升,又能在此过程中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与大学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纯学术研究中对知识的普适客观真实性标准的追求相比,对身处服务实践场域中的社会工作者而言,所需要的首先不是抽象的知识概念,而是能让其恰如其分地“把事情做好”、达成社会工作社会服务宗旨的有用知识。这种社会效用性的判定标准,把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和广大服务群体及其背后的社会改进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从而使其具有了更大范围的社会意义。

三、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

社会化的可能路径

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属性,使其具有了向公共知识转化的潜质和基础。但作为一种个体知识形态,它是寄寓在当事者个体经验结构之中的,其对中国社会工作知识本土建构的公共价值实现,还需经过社会化的过程,即由内隐的、个体性的知识向外显的、公共性知识的转化。
(一)以自我叙事助推实践性知识的外显
外显,即把内隐于社会工作者内部经验结构中的实践性知识外化出来,使之显性化,以有利于传递、交流和分享,这是实践性知识社会化的第一步。虽然,从波兰尼的默会知识论看来,实践性知识多是不易言传、尚处于缄默状态的知识,但是他同时也指出:“断言我拥有隐性知识不是要否定我可以言说它,而只是否定我能充分地言说它。”日本著名知识管理专家野中郁次郎(I. Nonaka)也深信使用适当的方式可以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内隐实践性知识外显出来。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社会工作领域,叙事主要是作为一种服务案主的治疗方法,社会工作者通过倾听案主叙述自己的故事,帮助案主在所叙述的故事中找到生命的意义,改变有问题的生活模式。而从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发展的角度看,叙事也可以作为实践性知识外显的有效方式。在这种方式中,社会工作者通过将自己的服务过程作为叙述对象,把自我的经历客体化和对象化,以叙事和讲故事的方式阐释自己在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经历和感受,从而对自己的服务行为和经验建构获得阐释性理解。就实践性知识的特点看,它具有明显的个体体验性、感悟性、脉络化,往往渗透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实践情景和活动过程中,来源于社会工作者的服务经验和体悟之中。而自我叙事作为一种研究方式,恰恰是从个体意义体验切入,寻求解读个体经验,其所体现出的描述性、过程性、体验性、反思性等特点,被认为是与实践性知识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不仅能整体再现实践性知识的复杂性,还能让实践者作为真实的人的情感性在其中得以丰满绽放。
作为促进实践性知识外显的一种基本研究方式,在实际运用中,社会工作者的自我叙事可以与作为常规性实务操作的工作日志、月志、案例报告等形式相结合,但与这些形式相比,自我叙事更强调“深描”,这不仅包括对服务行为发生情境中相关语言、语气、动作、姿势、表情、情绪、环境、氛围等各种细节的客观描写,更包括要努力揭示这些细节对当事社会工作者自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也即格尔兹(C. Geetz)所谓的“深入到行为的表层之下去寻找积累的推论和暗示的层次,以及意义的结构”,如此,才有可能把个人化的实践性知识和框定其建构生成的更大的社会文化意义系统勾连起来。
(二)以专业共同体催生实践性知识的再构
实践性知识的外显,使其由内隐的、凝结在社会工作者个人服务实践行动中的知识,转变为明言的、符号化的、文本化的知识,具有了独立于创生它的实践主体和具体服务情境场域的可能性,为这种知识在更大人际群体中的分享、交流、讨论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从中国社会工作本土知识建构这一宏大的学科发展诉求看,实践性知识的社会化还需进展到第二步,即在专业共同体中促进实践知识的再构。
如果说外显是社会工作者个人层面上对其所创生实践性知识的初级社会化,那么再构则是在专业共同体范围内的二度社会化,其主要的旨趣乃是提炼更具普识性和概括性的本土概念、理论观点、实务模式,构建更符合中国社会历史文化内在逻辑和现实需求的本土学科话语。一方面,对于社会工作者个人而言,其所创生的实践性知识,难免受个人经验所局限,因此需要将其放到专业共同体层面,借助团队的力量和不同视角的审视去冲破个人视野的局限,进而使这种知识得以修定、扩充、完善、认同,获得更充分意义上的知识内涵;另一方面,对学科知识本土建构更有意义的是,通过专业共同体的对话研讨,可以以实践性知识为原材料,对其进行概括、提炼、再概念化,形成概括度更高、更具本土原创的学科概念。而实践性知识所具有的社会属性,恰恰为此提供了充分的内在基础。因此,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对实践性知识的再概念化,更应从社会工作者在创生此类知识时的前提假设、逻辑起点、合理性确证的依据、有效性判断的标准等更具社会历史文化根本性的知识建构维度展开。借用吉登斯(A.Giddens)现代性理论中的“脱域”概念,这一再概念化的过程,是实践性知识从其所依附的个体社会工作者和所根植的具体服务场景中脱离开来,成为公共、明言的知识,并致力于获得更大理论解释力和实务指导力的转化提升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专业共同体的工作模式是值得注意的。作为由一线社会工作者、督导、大学的社会工作研究者为主要成员所组成的异质性的专业共同体,其工作模式需要体现出平等协商和反思性对话的核心精神。平等协商重在打破习俗观念中所形成的理论与实践、专家与社工之间惯常的知识权力层级,而反思性对话则强调在对实践性知识的合作再构中,共同体成员需要不断反观自己和对方的心智模式和价值取向,不断追问对方和自己的前提假设和思考方式,包括以真诚的态度袒露自己内心的不确定性和思维的困惑。如此,才能更好地突破个体习以为常的专业惯习影响,以达成实践性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建构。
(三)以行动研究达成实践性知识的检验
实践性知识的再构,是实践性知识在存在形态和呈现方式上的跃迁,是概括度和抽象性的提升,但再构之后,其理论合理性和实践有效性到底有多大,能在多大程度上为社会工作问题的解决提供充分的解释力和实践指导力,还需要进入实践性知识社会化的第三步,即再回到具体的服务实践场景中,以行动研究的方式在更大的实践范围中做出检验。
这一过程,首先是一个知识的再内化过程,即经过了上一步骤的概括提升而被再概念化的实践性知识,再次降转回实践,为更广泛的社会工作者所了解、认识,并形成个体化的理解,从而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的践行和检验奠定基础。这其实也是检验再概念化后的实践性知识在实践中的接纳度和认可度。因为对于包括理论观点和科学概念在内的任何公共知识,在被应用到实践中解决问题时,必然要经过实践主体的领会和理解,才可能实现。这既是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必然体现,也是验证理论观点和科学概念是否具有解释力和指导力的内在要求。把实践者视为理论知识在实践运用中机械的、忠实的执行者,只能会又跌入技术理性的窠臼。其次,这一过程也是再概念化后的实践性知识重新“入域”,再次返回具体的服务实践情境中的过程。通过与具体服务实践情境的互动,来检验其与本土社会文化处境的适切性和契合度。同时,再概念化后的实践性知识在重新“入域”时,必然会遭遇各种不同的服务实践情境变式,这也是检验这一知识形态是否具有广泛解释力和相对稳定性的过程。
行动研究作为一种致力于将行动和研究结合起来以探究实践改变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对再概念化的实践性知识的检验提供了有效途径。在这样的行动研究中,社会工作者既是服务行动的承担者,又是自己服务行动研究的参与者,他们与督导、来自大学的理论研究者一起,协同研究、反思对话,根据服务实践的展开过程,对其中所出现的各种疑问和困难以及成功和顺利之处仔细审视,分析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脉络下,再概念化的实践性知识在服务实践运用中的种种状况,包括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作为能动的行动主体对再概念化实践性知识的修正和调整,以及所创生出的新的实践性知识。这为下一轮实践性知识的“外显-再构-检验”的社会化过程又奠定了新的实践基础,从而在一种螺旋上升的过程中推进本土知识的建构。

结 语

走过三十年发展历程的中国社会工作正面临新的发展困境:一方面是政策推动下的快速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与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但另一方面是专业认同危机,现有社会工作专业有效性与学科知识体系备受质疑。走出困境的一个可能出路在于,基于我国当前实践进行社会工作知识的本土建构与创新,而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为这一路径的实现提供了坚实基础与发展指向。虽然社会工作者实践性知识是一种负载于社会工作者个体之上的知识形态,但其内在蕴含的社会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可以通过可行的策略,实现这一知识的社会化、公共化与普遍化,进而为中国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知识的建构做出积极的贡献。本研究通过对实践性知识的生成场域、建构主体、创生过程、评判标准等进行梳理,阐释了这一知识形态内在的历史性、文化性、社会性和公共性,为这一知识向本土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知识的转化提供了理论合法性的论证,以最终促进具有本土社会文化适宜性和回应性的中国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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