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OPPO迎战前华为专利
从列表中可以看到,小米和OPPO分别针对超清编解码公司提出无效的六件专利完全一样,也就意味着,这家公司拿着同样的专利找到了小米和OPPO,而后者分别对相关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
而这家“超清编解码有限公司”的这些专利,实际上是从华为公司转让而来。例如,其中一件专利的中国转让记录为2020年7月21日,由华为转让给超清编解码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同样,美国专利是在2020年4月从华为转让给这家公司,其英文名为:Crystal Clear Codec, LLC,也就是我之前专门写过文章的CCC公司。
数据来源:美国专利商标局
上一篇介绍了,CCC拥有的6个EVS技术专利家族,其中包括114个授权专利和13个未决专利,就是从华为转让而来。
究其原因,与另外一家名为EVS Codec Technologies, LLC(ECT)的公司在2018年起诉了华为、中兴和LG或许有关。
2019年7月,ECT与华为达成了和解,具体和解条件并没公开,但是很有可能条件之一是华为出让一部分专利作为和解条款,其中CCC就是成立在ECT与华为和解前的两个月。
来源:互联网
制作:企业专利观察
来源:PRIP Research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如果比较一下这几家的许可费率,可以发现,体现了中小PAE的特点,就是参差不齐。
像CCC有6族EVS专利,要价0.29-0.44美元,VoiceAge EVS有14族EVS专利,要价0.22-0.4美元,MPEG LA的EVS有大约60族,要价0.4-0.7美元。
这个价格如果与Sisvel刚刚公布的Wi-Fi 6的专利池相比,该池SEP专利可能至少要超过百项,要价0.5美元,这样一比,还是高出了不少。
所以,转让自华为的CCC价格实际不低。
另一种可能,或许意味着CCC认为华为这批专利的价值确实比较高,因为这批最早2010年时的华为专利,确实是在EVS制订初期,而且华为在标准和专利上的贡献程度不低。
如果按照华为为了解决ECT的诉讼,是将价值相对较低的专利转让给CCC的思路来看,CCC可能很难要上高价,所以推测华为转让给CCC的专利,应该质量不低。
至于到底这些专利属于怎样一个程度,可能此次小米和OPPO在中国的无效挑战,中国专利局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也是少有的中国企业之间通过国外第三方实现的专利对攻,早期也只有华为和中兴的专利转让给外国NPE时,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虽然双方之间的许可纠纷,现在实际上已经没华为什么事(如果华为与CCC有分成协议除外)。但是华为这种将专利盘活的模式,无论是以诉讼抵偿,还是附带利益分成的形式,都意味着,中国专利已经开始经历或探索更多形式的专利运营模式。
当然,华为手中可能还有更多的EVS专利,用此来自己运营和收费,应该也是没有什么问题。
实际上,华为与CCC这个话题引出了一个,中国企业未来想要专利运营都逃不开的话题。
也就是通过专利转让,或是与专利运营公司相结合,共同推进专利许可。
其实这一点,在任正非4月参加的华为《专利许可业务汇报》中也有提到:通过构建合作伙伴,精选专利池、专利运营公司开展合作。
目前来看,华为通过Sisvel合建专利池走完了第一步,后面可能还会走主流的与专利运营公司相结合的路线,通过专利转让来运营专利。
就好比,诺基亚、爱立信都在将专利成批的转让到NPE手中,于是才有了Coversant、Unwired Planet这些手握高质量专利的NPE。以及近年来诉讼风头正劲的日本IP Bridge,手中的很多专利都是松下转让而来。如果再加上黑莓、IBM、LG等,实际上市面上很多NPE手中的专利甚至是大公司专利倒过好几手的。
当然这种方式,也会引发对专利分包后堆叠费用的担忧。像华为宣布5G最高2.5美元的cap,从已公布的权利人中是最低的,像Avanci这种擅自调高专利费的可能性不太大,但却可以像诺基亚、爱立信那样通过拆分专利给NPE,实现5G费率的变相涨价。
总之,专利制度就是一个让真正创新的人赚钱的制度,如果创新了,没钱可赚,就是失败的。
所以,国内企业之间,尤其是大企业之间,要带头把这场专利战打起来,该收费收费,收费不合理就斗争,这才能把费率的话语权从西方向东方转移。
这也才是专利制度应该有的样子,把所有能用的方法都用到,又能搞到钱、还能激励创新,才能证明是一个好制度。
否则,中国跨越式的专利运营,只能吹的越高,跌的越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