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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是底线,“非正常”的“七寸”(中):内鬼

吴征高低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20

作者:吴征


“USPTO Director bears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for protecting the public from unqualified practitioners”

“USPTO局长对保护公众免受不合格从业者的侵害负有首要责任”

——摘自《美国联邦公报》


上一篇《为什么专利代理费要守住一万元的红线(上):内卷》中,很多人对于一万元会产生误解。

实际上,这一万元不是全包价格,只是申请的代理费,而且不是全国的均价,不是说西部地区可以少一点,几千块钱,东部可以多一些,这样大家可以均值到一万,不是这个意思。

就是实实在在的应该是全国任何一个地区、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的底价:至少应该是一万元起。

而且这个底价是不分专利难易的,哪怕你是一个牙刷的专利,内容很简单,也不建议低于这个价格,原因后面会说。

如果认识不到代理价格在中国专利制度当下环境中的重要作用,那么现存的所有的不合理问题,包括“非正常”专利问题,几乎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专利代理就是盘活现在所有问题的“七寸”。

如果这个行业搞不好,中国创造、创新和专利保护的正向逻辑就一直无法彻底循环起来。

最后只能证明,中国搞专利制度就是失败的。


01

为何专利代理价格才是“非正常”的“七寸”
“非正常”专利源于对“编”专利的打击,本质上就是专利代理环节出了问题,包括出现了闻所未闻的机器人编写专利等,这样能够将专利代理成本降到最低。从而通过“补贴”来实现正收益。
于是,一场历时十年的“挣专利补贴”的行动迅速风靡全国,也因此产生了大批量的假专利。
这场浩劫对中国专利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远远超过当初政府为了鼓励民众多申请专利而设计的初衷。
最大负面影响出现在“劣币驱逐良币”上。也就是社会上随着有比你报价更低的代理价格出现,于是整个行业的专利代理价格在近十年几乎呈现断崖式的下降。
最后到几百块钱代理一件发明专利,这在十几年前是几乎不敢想象的事情。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没有对代理价格出现的扭曲现象做出过一次像样的整顿,任由行业低价竞争,这也是“非正常”专利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因素。
即使在打击了四五年的“非正常”专利的情况下,依然没有触及到治理“非正常”这个最关键的专利代理价格这个“七寸”的问题上。
实在是让人有些搞不懂。
于是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只要2000、3000千元代理费的专利申请,已经被社会甚至政府默认为是“正常”的专利而不去过问,反而挖空心思要从已经形成的专利文件中去寻找“编造”的证据,而不管你这件专利代理费是花了1000元,还是一万元。
所以,有没有代理费花了一万元,甚至更高,也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的?
我想,应该是有的。
但是绝大部分2000、3000千元代理费专利却压根就不会被认定为“非正常”,因为这些专利背后的机构是知名的,像大连理工大学超过90%的中标代理费都是2000元,还有很多发达地区的大学,像江苏省内的一些大学,价格也都低到2000多元的代理费了。但是这些因为是高校,就不会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

但是,对于一个专利行业的从业者而言,2000元的专利代理费,你觉得正常么?这和“编”专利有本质的区别么?

所以,这就是政府打击“非正常”专利工作中非常不合理的一点。

一边,大量低价代理费产生的专利在源源不断的产出,但是政府无视;另一边,政府打击“非正常”的工作成为常态化工作,期间不免会夹杂对真正创新的中小实体或是独立发明人的误伤。

这两种状态叠加的结果将是中国依然存在大量低质量的专利,但一些中国的创新者同样被打击了,那谁会是受益者?

毫无疑问,就是美国。

它最希望的状态就是,中国的创新不要超过它,中国的创新越乱越好。

美国一些智库在研究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经常提到中国在学习西方的专利制度来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美国智库也曾试图分析中国专利数据信息以获得中国创新的真实情况

但是对于美国而言,最担心的可能还不是中国出现的大量专利,而是中国完全学会了美国的专利制度。

因为,在美国,专利制度就是国家经济持续不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代表着国家经济安全。

从我对美国的研究来看,美国各界是非常担忧中国有朝一日学会美国的这套专利对经济的推动机制的。

但是目前来看,我想美国应该不用担忧了。

因为中国专利制度的精力已经完全消耗在打击“非正常”专利、运作开放许可等,这些在美国看来,根本不会去做的事情上。

因为美国很清楚,这些工作是无法促进专利对经济发展、对激励创新的真正贡献的。

所以,当中国专利界越来越混乱,对中美竞争中的美国,无疑是利益最大的。

就像打击“非正常”的“七寸”在专利代理价格上,这件事是政策制定者真不清楚么?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确实不清楚,那就相当于中国的专利制度政策是由一批外行在领导;另一种是清楚问题的关键,但就是顾左右而言它,不去解决最核心的问题。

两相比较,其实第二种比第一种更可怕。因为我们不清楚是不是已经被外部势力所渗透,我们也不清楚中国专利制度的前方到底还有怎样的荆棘。

当一个本应设计是促进创新的制度,反倒成为让创新存在不确定性时,这就暗示我们应该停下来该仔细思考思考了。

02

为何一万元是底线?
中、美两国在专利方面有个特点。
中国各界喜欢提“高价值专利”,无论从政府、中介机构、企业还是发明人,如果不把发明提高到“高价值专利”这个高度,就感觉这个专利不值钱。
但是却很少有人对所谓的“高价值专利”到底是花了多少代理费成本做出来的表示过关心。就像各地举办的高价值专利大赛,只看最后专利取得多少效益,不看前面专利代理花了多少钱,也就意味着,哪怕是2000元专利代理费的专利,甚至更低1000元,如果最后开放许可出去了,形成效益了,就是高价值专利。
这个想法,其实对中国专利制度有百害而无一益。
对比专利运营最发达的美国,几乎不提“高价值专利”这个用法。他们常用较多的却是“高质量专利”、“低质量专利”的用法。
在他们看来,“低质量专利”是会破坏专利制度,破坏国家经济发展,导致美国国家安全受损的,所以要尽量杜绝低质量专利的出现,所以各项改革都在提高美国专利质量上下工夫。在他们看来,只要专利质量高了,自然而然的就有价值了。
这就是中、美两国对于专利内涵的显著差别。
可以看到,美国因为有着完善的法律和金融体系,使得专利在代理环节可以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专利在授权后的运营环节因为资本逐利的性质,使得实现专货币化也是金融衍生的一个分支
因此,在美国,唯一需要提高专利质量的地方,也就是不确定性的,反而是在USPTO的专利审查环节。所以,这也是为何谷歌宁愿自掏腰包向USPTO多支付专利费,以支持USPTO提高专利审查质量的原因。
反观中国,则是还不会走,就要跑,最后发现走和跑哪个都不行。
现在的社会导向是,只要你这个专利许可出去赚钱了,管你专利质量怎么样,你都牛,都是高价值。
这种思想是非常可怕的。
尤其是开放许可实施后。本来你的创新和专利是有问题的,以前都在沉睡,现在一下子可以变现了,就会让人觉得创新就像“天上掉馅饼”,随便弄一个专利,以后就可以许可出去赚钱。
如果这样的话,谁还会去真创新?
如果仔细观察,中国当前在研发前端技术交底的产出、专利代理的二次发明、专利审查、专利授权后的货币化这几个环节中,对专利质量把握相对较强的反而是专利审查这个环节,其余环节对专利质量都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这一点,与美国的情况恰好完全相反。
所以说,其他几个薄弱环节,才是中国应该努力补齐的短板。
尤其是技术交底产出和专利代理的二次发明环节,必须要重视、要投入。
但是如果按照当下大量的2000、3000千元专利代理费的情况,哪怕是四川出台的5800元指导代理费的情况,都不足以解决当前中国创新和专利保护的核心问题。
因为光从这一价格就能直接知道,创新是不是真创新,专利是不是能真保护,绝对不是这点代理费投入就能支撑的住的。
实际上,只有在专利代理环节充分的投入,才有可能形成后面的价值产出。否则一切都是“无本之源”。
到底如何评估这一过程的成本,企业、代理机构、政府又该各司其职的哪些方面,我将在(下)一部分中展开。
最后,非常建议各位好好体会美国联邦公报中提到的这句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对于专利代理行业从业者是否称职负有首要责任的内容,因为这是USPTO能否确保为美国发明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关键。
中国目前来看,政府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的态度多是采打压的方式,重点并不在培育一个拥有良好的行业风气和专业技能的代理行业,这是最显著的区别。
而如果没有一个称职的专利代理队伍,无法为中国发明人提供真正的服务能力,中国又有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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