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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收费:国企、央企已起跑,民企要加油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2-11

作者:黄莺



12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民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TOP10(2021)》榜单。华为、腾讯、OPPO、vivo、格力、小米、联想、比亚迪、百度和方太等入围。

对于此类榜单,很多人最直观的体会就是:专利越多,企业创新能力越强。
不能说不对,只能说这只体现了专利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创新、专利、市场的关系和各家申请专利的目的,远比这个数量更复杂。
举个简单例子,在上述排行中,真正能够用专利实现正向货币化收益的恐怕只有华为一家,OPPO、vivo、小米等长时间以来申请专利,创新是一方面,更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少缴专利费,当然像OPPO的一些快充专利已经在对外许可,但是体量还不够大。格力则是善于用专利构筑行业护城河,经常起诉竞争对手,但似乎并未将货币化作为重点。腾讯本身靠的是垄断利润,申请如此之多的专利有点意外,例如一部分是偏技术的,像编解码,但是短时间难以摆脱实施人要缴费的境地。比亚迪则是专心做产品,现阶段应该还是实施人的角色,不太会拿专利去货币化。百度如果和谷歌是一个模式的话,是不会用专利去货币化的。
所以,这么来看,民营企业中,大部分企业的专利,实际上并非是要用来进行许可收费的,当然不排除很多企业有这个想法,但是在实际中,往往有时收许可费的困难要远远高于交许可费的潇洒。
对于这一点,在专利制度更发达的美国,也是一样的。
2021年美国专利授权前50名中。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真正能够作为专利许可规则制定者的只有IBM高通飞利浦这几家老牌企业,其他的像华为、LG、爱立信、三菱、松下、夏普等现在开始收取专利费的企业,都是因为产品衰落了,不得不开始收费。
也就是说,在美国的前50强中,至少有40家虽然专利数量多,但不以专利许可为企业经营的盈利点。剩余的10家中,部分进行专利许可业务的,也是因为产品业务萎缩,才开始进行的许可收费。而真正一直站在专利许可规则制定塔尖的无非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家企业。

数据来源:IFI Claims;制作:企业专利观察

其实,这也道出了一个事实:企业想要靠收专利费实现盈利,并非易事,否则这些TOP 50专利最多的企业,为什么只有极少数企业才能收到钱。
所以,企业申请专利的动机有很多种:最理想的当然是既能排除竞争对手还能收到许可费;其次是收不到许可费,但能排除竞争对手;最次的就是防御目的。
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从金融资本上来看,专利费实际上也是一种税,一种产业链分工的利益再分配的工具,有时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分工转移的再分配,有时是技术强势企业向代工企业的再分配。
因此,这种模式,对于中国国内的三种企业类型:国企、央企、民企,实施起来就会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外国而言,都是私人企业,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权,在这些私人企业之间实现价值再分配没有问题。
但是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如果以专利这种私权向国企和央企这种带着全民所有性质企业的去征税,国家到底怎么去定义,可能也是破解当前中国专利制度瓶颈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这个话题,在专利界很少有讨论,但是在当前的变革期,可能有必要进行重新认识,市场经济下的专利制度到底要不要在央企、国企和民企之间进行区分,还是就像西方一样,一视同仁。
之所以讨论这个话题,是因为近来央企、国企在专利许可的推进上要更显著一些。
中兴通讯以国企的性质,正在推进其专利许可计划,已经接连起诉了民企的天珑移动、OPPO(或vivo)等;具有央企背景的鸿雁电器也在起诉民企的小米公司小米产业链的公司;同样具有央企背景的大唐移动未来在推进其许可计划时,恐怕也会采取对一些民企诉讼的方式。
但是反观开篇的TOP 10的民企,目前除了格力和腾讯可能主动会与国内企业,大多数民企有专利纠纷外,即使像华为都没有向国内企业达成主动的许可或是公开的诉讼。
两厢一对比,显得在专利许可推进上,民企要比央企和国企要慢一些。
实际上,华为作为中国创新能力最强的民企,可以说是最早与国企背景的中兴通讯交手的。双方的专利战不仅在国内多地开打,更是延伸到了海外多国,甚至2015年在欧洲一场法庭裁决打成了当今无线通信行业许可谈判的标准模板。
但是随着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场“国民”之争,到底谁笑到了最后,外界可能很难看清楚。
另外像民企的宁德时代主动专利维权起诉国企背景的中创新航,目前裁决的两起案件都支持了宁德时代的部分请求,但外界也很难猜测双方的最终结局会走向怎样。
实际上,民企作为最灵活的一个组织形式,对专利所能带来利益上的嗅觉应该是最灵敏的。但是现在来看,民企这种灵敏的嗅觉并没有在当前的中国专利环境中充分发挥出来,在与国企和央企背景的企业比起来,优势并不明显。
因此,从一个成熟的专利制度来看,比较理想的模式是,占有垄断资源和地位的一些企业要向真正的创新者支付一定的对价,也就是专利税,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整个社会的创新循环。
这在美国,就是苹果、谷歌、亚马逊、Meta等这些依靠垄断资源获利的企业,往往都是专利费的净支付方。
但是在中国,一些处在垄断位置的国有企业或央企,还没有形成向行业内真正创新者支付专利费的习惯。实际上,如果要在中国真正实现专利的货币化,实现专利对创新的激励,从具有垄断资源的国企和央企入手,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要比国家通过补贴民营企业的方式激励其直接创新,更能体现专利的价值,以及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中国专利运营的突破口,在国企、央企已经起跑后,民企也要加油了。不管何种类型的企业,最终比拼的应该是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国企、央企一旦技术更好,向民企收许可费自然不必说。但如果民企技术更好,国企和央企也要打破思想禁锢,能够意识到向民企支付专利费并非是一个脸面的问题,而是真正的在用实际行动支持中国创新的整体升级,这样中国专利货币化的内循环,就真正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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