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租房必看!2021年起,《民法典》增5项新规!

点击法律一讲堂关注

来源 | 法律人锐哥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法律讲堂”投稿邮箱:yunlvshi@163.com   交流合作:微信号zsm800418


2021年1月1日,现行《合同法》将被废除,《民法典》将取代其地位。其中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规定做了重大的修改。总体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

“居者有其屋”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一方面强调“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炒房行为;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

今天告诉您房屋出租的新规定,并告知相关法律风险。

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租!

一旦你承租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你的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有人会质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事。

在2021年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但是从明年开始,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法律风险提示: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二、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异议,时间仅为6个月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这种转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则随时有可能被人赶出去的风险。所以这次法律新增规定,如果出资人知道承租人进行转租的,6个月不提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

法律风险提示: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被查封,可以退租。

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或者出租人因为诉讼纠纷,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甚至拍卖,严重影响了租房人生活安宁权。最近北京就发生了一起案件,一群壮汉冲进超市丢、砸东西,原因是房屋所有权争议,结果殃及了租房人。租房人想退房,但是却因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苦不堪言。

这次新法保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当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房屋权属有争议时,租房人可以退房!

法律风险提示:租房人一旦发现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四、租房人享有优先租赁权,不用担心租期到了被赶出去!

除非是居住特别不满意,租房人都不太愿意搬家:一是搬家特别辛苦;二是会增加很多成本和费用。

但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合同到期后,房东告诉租房人,我不想再租给你了,租房人只能到处去找新的房源。这种事情从明年开始结束了,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法律风险提示:优先承租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如果价格达不成一致,那么优先承租权将不再享有。所以租房人要想获得优先承租权,就要匹配最新的租房价格,这点比较难。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近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房人,租房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限制

《合同法》仅仅规定了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租房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必然导致一个问题:如果出租人想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孩子、父母,却需要征求租房人的意见,因为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特别是低价卖给自己的兄弟姐妹,租房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这和我们的社会风俗产生了巨大的冲突。

这次法律做了重大修改: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租房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法律还规定:租房人应当在15日内明确表示自己要购买,否则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风险提示: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租房人如果想购买出租人的房屋,必须要及时表达自己想购买的意愿,时间仅为15日,否则将丧失优先购买权。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往期文章,点击阅读 ↓↓↓

《民法典》新规则: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理解适用(注意4个要点)


民法典重大修改条文:设定抵押权后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无须抵押权人同意

最高法院刘贵祥: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几个重大问题

《民法典》期限(间)汇总(表格收藏版)

权威解读: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六大变化

《民法典》699条解读:关于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追偿权的问题

律师提醒!民法典新规则:保证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写上这句话!

《民法典》关于保证担保的12点新变化(附:新旧条文对比)

高圣平:民法典担保新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民法典解读:注意了!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六个月,不是两年了!

《民法典》对现有继承制度的“7大”改变!(附:继承编全文)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理解与适用+典型裁判规则

注意!民法典实施后,比离婚冷静期更可怕,公证遗嘱也被改了

《民法典》对婚姻将产生哪些致命影响?这十点你必须知道!

《民法典》100余处重大修改对照表(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100余处重大修改对照表(合同编)

专业普法: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

全文收藏!官方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民法典明确:公安机关承担的三项职责及应对措施

2019版: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附:租房合同范本)

疫情之下,承租人能否要求减免租金?又如何处理?(全清晰了)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主张租金差价损失赔偿能否支持?

点击下面图片可进入小程序进行咨询

◆ 关注【法律一讲堂】:

40万订阅用户共同关注,为您提供最实用的法律知识,结合经典案例,聚焦法治热点,剖析法治难点,解答法治疑点,引导您如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长按二维码关注【法律一讲堂】(微信号:yunlvshi)

编后语: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慢慢的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 “法律一讲堂' 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赞”“在看”,和我们一起做普法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