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李清如:消费税改革与日本平成时期经济社会变迁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国际税收”
消费税改革与日本平成时期经济社会变迁
李清如
日本消费税设立于1989年4月,时值平成元年,税率为3%。此后历经三次增税,分别为1997年4月,税率由3%提高至5%;2014年4月,税率由5%提高至8%;2019年10月,税率由8%提高至10%。2019年,日本平成时期结束,进入令和元年。日本三十年消费税改革,横跨整个平成时期。 税制改革既为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又是其经济和社会结构不断变迁的深刻反映。消费税作为日本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日本税制改革中备受关注的内容。消费税的设立及此后的三次增税,由于所处的经济形势和社会环境不同,其政策重点亦有所不同。分析消费税“一设三增(税率分别为3%、5%、8%、10%)”的背景及改革侧重点,可以透视日本经济和社会变化的大体走向。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日本年号仅具有象征意义,天皇退位或即位,以及随之而变更的年号,不会给日本内政外交及民众生活带来任何实质性改变。但是,平成作为日本划分时期的符号,消费税改革与平成时期的重合性,可以为我们总结日本税制改革历程,透视日本经济和社会变迁提供一个契机。第二,经济和社会变化具有连续性,分析消费税历次改革的背景和侧重点,并不是将每个时期分割来看,而是通过消费税“一设三增”的历程,反映日本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通常后期改革的主题和要点,是由于前期变化累积而形成的。因此,虽然消费税历次改革的背景和侧重点均有所不同,但其改革具有一定的连贯性。第三,日本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在平成时期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很难通过有限篇幅进行完全论述,在此我们选择较具代表性,且与税制改革联系紧密的因素,如经济增长、财政收支、人口结构、家庭构成等进行重点分析。 一、消费税税率3%: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的协调 日本一般消费税设立于1989年4月,竹下登内阁期间,税率为3%。此时日本经济正处于泡沫经济的繁盛时期,且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日本为维持财政收支平衡,采取了削减财政支出的改革,在泡沫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作用下,日本财政状况得到了一定缓解。因此,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更关注于税制结构本身,其落脚点在于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的协调。 (一)从高速增长期到稳定增长期的转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过恢复期,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1956-1973年平均经济增长率高达9.3%。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爆发,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结束。从1974年开始至1991年泡沫经济破灭,经济平均增长率约为4.0%,这一时期在日本被称为稳定增长期。进入稳定增长期后,由于经济大幅减速,日本开始出现税收收入不足的问题。同时,为应对石油危机、刺激经济增长,日本政府实施了扩张性财政政策,致使财政支出扩大。为弥补财政赤字,政府连年增发国债,债务余额由1974年的9.7万亿日元迅速累积到1980年的70.5万亿日元,这也成为至今困扰日本财政问题的起点。 基于日本经济和财政状况,1979年1月,时任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提出引入一般消费税,并自1980年开始实施。但是,此举受到劳工团体、商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反对,与此相呼应,在野党也强烈反对,甚至执政党内部反对声音也逐渐高涨。1979年9月,日本众议院解散,重新举行大选。当时民众质疑消费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对政府过度支出的不满,中央政府部门招待费用超标、公务人员过度使用公费等问题频频爆出,致使民众对增税非常反感。迫于压力,大平首相在选举过程中表示取消设立消费税。日本开征消费税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告终。 (二)泡沫经济的兴起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日本泡沫经济兴起,资产价格迅速上涨,经济展现出繁荣景象。自1986年12月起至1991年2月止的51个月,在日本被称为泡沫景气期。在此期间,以股票和不动产为核心的资产价格急剧攀升,1989年12月日经平均股价指数一度冲至38957.44点的历史最高峰。在不动产价格方面,仅1988年一年间,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圈住宅和商业地产平均价格上涨了47%,到1991年,三大都市圈住宅平均价格是1985年泡沫经济前的2.8倍,商业地产平均价格是1985年的4.2倍。 泡沫经济期间,由于经济活跃,资产价格高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扩大,日本税收收入大幅增加。税收收入决算额由1985年的38.2万亿日元逐年增长至1990年的60.1万亿日元。前次引入消费税的尝试失败后,在财政支出层面,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开展行政改革,强调提高行政效率,削减财政支出。在泡沫经济和行政改革的作用下,日本财政状况得到一定缓解。年度国债发行额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即国债依存度),由1980年的32.6%下降到1990年的9.2%。但是,削减财政支出的效果是有限度的,日本仍需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此背景下,消费税改革于20世纪80年代末再度展开。 (三)消费税的设立与“直接税、间接税比例协调” 1987年2月,中曾根内阁向国会提交“销售税”相关法案,遭到朝野和社会各界激烈反对,同年5月该法案被废弃。11月,竹下登接任中曾根康弘为日本首相。基于此前大平内阁和中曾根内阁消费税改革失败的经历,为促成消费税的设立,竹下内阁进行了多方斡旋,广泛举办地方听证会、业界听证会,听取各地方、各业界的意见,并向业界和民众传递“宽税基、轻税负、简化纳税流程”的改革理念,以争取各界支持。为缓和中小企业的强烈不满,为中小企业设置了简易课税制度,同时,设置免征额和非课税项目,税率从此前销售税法案提出的5%降低到3%,取得业界的基本许可。此外,执政党自民党与在野党公明党和民社党展开交涉,基于公明党的意见,实施长期卧床老人综合照护计划,提高个人所得税扶养扣除额;基于民社党的意见,加入了消费税半年内弹性运营的修订条款,与在野党基本达成协议。 此次税制改革,日本政府打出了“直接税、间接税比例协调”的口号。其论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夏普劝告”确立了日本以直接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这种税制结构已不适应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欧洲各国在20世纪70~80年代纷纷进行间接税改革,引入并提高增值税的税率;美国里根税改以“公平、成长、简约”为理念,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大幅减税。因此,日本也需顺应潮流,引入宽税基、轻税负的新型间接税,以保障财政收入,为之后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准备。同时,减轻工薪阶层等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负担,降低最高税率水平,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层级,提高民众工作意愿和收入水平;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激发经济活力,提高日本企业国际竞争力。上述改革举措均意在平衡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构建适应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税制体系。 1988年12月,消费税相关税制改革法案成立。其基本内容为,第一,创设消费税,税率为3%,同时废止对个别商品征收的物品税;第二,对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扁平化调整,降低最高税率水平,由原来的12档税率(10.5%~60%),整合为5档税率(10%~50%),同时提高各项扣除标准,包括基础扣除、配偶扣除、扶养扣除等的扣除额度;第三,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普通法人税率由42%下调至37.5%,中小法人税率由30%下调至28%;第四,遗产税、有价证券交易课税等其他方面的调整。基于税制改革法案,1989年4月1日,即平成时期开启后的第四个月,日本消费税正式设立。 二、消费税税率5%:经济增长与财政健全的平衡 1997年4月,日本消费税税率由设立时的3%提高至5%,成为自消费税设立以来的第一次增税。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维持经济景气成为税制改革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与此同时,税收收入不足,财政赤字激增,财政状况不断恶化,因此这一时期日本税制改革的重点,即是在经济增长与财政重建之间寻求平衡。 (一)泡沫经济破灭与财政赤字激增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破灭,资产价格迅速下跌,经济进入长期低迷。1992-2018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仅为0.9%,期间一些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为刺激经济增长,日本政府频频发布财政政策,试图以大规模财政支出和减税政策等带动公共投资和民间投资,扩大内需并促进出口,致使财政赤字迅速增加,财政状况不断恶化。日本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由于生活环境和饮食营养的改善,以及医疗技术和社会福利的进步,人均寿命大幅延长。其二是长期人口结构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出现过两次婴儿潮。第一次在1947-1949年,每年新出生人口超过250万人;第二次在1971-1974年,每年新出生人口超过200万人。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0~14岁人口基本能维持在2500万~3000万的水平,并且随着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逐渐成长,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不断扩大,人口总数也持续增加,对应的人口老龄化率曲线比较平缓。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即消费税的设立及第一次增税期间,少子化的推进使得0~14岁人口开始持续负增长,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跌到2000万以下。由于两次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口作为支撑,日本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仍在扩大,并于1995年迎来历史最高峰8726万人,受此影响,人口总数也能维持增长水平。但是,这一时期老龄人口已经开始显著增长,老龄化率曲线逐渐陡峭。 1995年之后,0~14岁和15~64岁阶段的人口同时下降,到2005年之后,人口总数也出现增长停滞并逐渐转入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老龄人口继续累积,老龄化率急速上升。根据联合国标准,老龄化率超过14%的社会称为老龄社会,超过21%的社会被称为超老龄社会,日本分别在1994年和2007年达到这两个标准。而在2010-2015年,第一次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口迈进老龄阶段,这使得这一期间老龄化率曲线最为陡峭,日本消费税第二次增税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此后,随着第二次婴儿潮期间出生的人口也逐渐进入老龄阶段,加之少子化推进,人口总量将会继续缩减,预计到21世纪50年代中期将跌到1亿人以下,老龄化率则逐渐接近40%。 (二)社会保障费用的膨胀
END
往期回顾
刘奇超:论经济数字化国际税收改革中统一方法的规则设计:一个观点综述
梅桢:减税法案后美国合伙制企业的转型趋势——对黑石等合伙制企业转型公司制的税务分析
把握国际税收前沿 研判全球税收大势
欢迎关注《国际税收》公众号
投稿平台:
http://tg.ctax.org.cn:8081/
码上订刊:
http://app.cta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