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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心声 | 我为什么反对比例代表制?
由绿党和NDP联合发起的比例代表制,正在进行公投。近期,此类文章已经很多,原本不想再写什么。但是今天看到一篇《是跟班还是上谈判桌?》的文章,我觉得这样诱惑的提问,很可能会让一些人受到迷惑,心里荡起一阵涟漪,继而产生片面的理解和判断,所以有必要也来写一写。
在进行讨论之前,我们要先弄清楚两种选举制度的概念。
什么是简单多数制?
什么是比例代表制?
01
简单多数制
简单多数制,英文First Past The Post,简称,FPTP。就是选民在其选区中选取一名候选人,在选区里获得最多票数的候选人赢得在省议会中代表该选区的席位,并在省议会作为省议员代表该选区。
如:某选区A代表甲党参选,A获得的票数最多,那么,甲党将会赢得这个席位。在最多选区中胜出的政党组成执政党。
02
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英文: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简称PR。就是议会议席按照得票比例来做安排。各政党得票率多少,议席就会有多少比例。举例来说,如有20%的选民投票支持某一政党,那么该政党就在议会上赢得20%的席位。通常会有政党得票最低门槛的限制。即:获得总票数不能低于2%-5%。但是,比例代表制只是个统称。根据情况,还将细分为三种。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两种选举制度究竟哪一种好?
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其两面性。选举制度也不例外。接下来,我们就来对比一下两种选举制度各自的优劣。
01
简单多数制
优点: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比较容易组成多数政府,执政党一手掌权,必须为所有政策负责,便于问责;每个选区由选民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将会更倾向于对本选区选民负责;
缺点:不利于小党表达诉求和主张;小党的制衡作用不明显;党领的能力和风格会对全省的未来产生影响。
02
比例代表制
优点:规模较小的政党有可能获得席位,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参与政府。
缺点:规则太多,不易理解;议会可能存在多个政党,需要联盟或者达成协议才能组成政府,导致效率低下;议员有可能由政党指派,而非选民选举产生,不利于贴近选民。
第三个问题,也是今天要重点分析的,比例代表制如果通过,是否更有利于华人登上政治舞台。
我们先来看看那篇文章的观点:他认为,在简单多数制下,小党只能是跟班。我们来了解一下跟班的含义。根据百度百科查得:
跟
班
解释:“旧时跟随在官员身边供使唤的人”。
也就是说,跟班只能唯命是从,不能有自己的诉求。在北美上百年的民主政治史上,截止目前为止,都采用简单多数制。那么,按这位作者的说法,其余小党都是放弃自己政党和选民的诉求,乖乖听命于大党的小跟班。跟班作了数余年,还乐在其中。
事实上,在简单多数制下,小党并非只是花瓶和摆设,有时候甚至可以起到关键作用。比如,去年BC省选,仅得3个席位的绿党反而成了最大的赢家,自己的所有主张都得以实施。即使BC自由党获得43个席位,也只能望其项背。
比例代表制下,
华人上谈判桌,有无可能?
同样,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谈判。
谈
判
解释:谈判通常指力量对比悬殊不大,彼此存在立场差异,各有筹码,通过协商、交涉、妥协,最终达成共识。
那么,选举制度改革,华人是否更易上谈判桌?答案从两个层面来说:
1
华人能否上谈判桌,与选举制度无关,只与自身实力相关;
2
从很长一个时期来看,华人不可能上谈判桌。
民主政治的基础和选民的凝聚力决定了这一族裔在民主政治中的话语权和地位的轻重。
这又回到不久前我写过的华人参政面临的几个问题。
目前,我们的投票率还很低
我们的民主政治知识还非常有限
我们缺乏一个意见领袖
我们尚没有能够形成凝聚力的思想基石
因此,我们甚至连组成一个政党的可能性都不大。我们有什么资格和实力参与谈判?所以,那种不自修、不内省,希望通过选举制度改革就能走上谈判桌的想法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幻想。
倒是在简单多数制下,华裔选民作为个体投票,在自己的选区选出和自己价值观近似的候选人,间接的实现了自己的政治诉求和主张。
那么,这次比例代表制
公投存在哪些问题?
事实上,这次比例代表制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为什么?因为这次公投存在以下问题:
01
信息不透明
再有20多天,公投就要结束了,可是问了身边很多人,包括很多高知,也包括西人。大部分根本都不知道比例代表制为何物,更不知道比例代表制还细分为三种。
这一次选举制度改革,整体宣传非常少,所以,民众难以获得相关知识和信息。10月27日,NDP的Melanie Mark在社区发放让选民支持比例代表制的宣传单,当记者问到这个制度如何运行时,她居然说: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也解释不了。连一个在推行这项制度的现任省议员都解释不清楚的选举制度,如何让普通民众在无法了解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是一种对全省居民非常不负责任的态度。
02
公投门槛不公
BC省历史上曾在2005年和2009年就选举制度改革先后举行过两次公投。
前两次公投的通过门槛是60%,并且有选区的要求。即:要同时满足六成选区和六成选票支持才视为通过。
2005年的公投获得57%的选民支持。
2009年公投支持者30%多,仅有8个选区支持。
这一次,是BC的第三次公投。
从形式上,改为邮寄选票。这就非常不利于参与。据了解,最近还有很多人没有收到选票。非常巧合的,Canada post也在近期举行罢工。这势必对选票的邮寄造成影响。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公投截止日期延期的消息。
从通过门槛上看,这次公投将之前两次的60%选票60%选区双通过的高门槛降低为只要全省50%+1选票通过,不再有选区的要求。也就是说,哪怕这50%+1的选票仅来自于一个选区,这次公投也将视为通过。
03
游戏规则不公
本次公投,由绿党和NDP联合发起,而绿党和NDP又是现在的执政党。他们作为游戏的参与者,又同时是规则的制定者,如何做到公平?就连公投的门槛都能够随意调低,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又是为了什么?谁又能说整个公投过程不会被操控?
如前所说,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利弊。简单多数制并非完全没有问题。但,比例代表制就一定适合吗?如果适合,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包括加拿大、美国在内的国家或者州、省无一推行?为什么BC要成为这只小白鼠?
有人可能会说,不试试怎么知道?
虽然我们有信心,以北美的建国基础,凡是不符合民意的都将最终被淘汰。但是,试错的成本和代价是否计算过?BC省现在的财政状况已经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如果比例代表制通过,将会出现难以组成多数政府,政权更迭频繁的局面,执政党更加无法从长远考虑,做出有利于BC发展的策略。这将使得每一个居民利益受损,使得BC的经济倒退。
变革不是不可以尝试
但是,我们反对在信息不公开透明、
不充分论证,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去变革;
反对程序不公平不公正的变革;
反对在选区选民不能充分参与
的情况下去变革;
反对拿BC省的命运当儿戏不负责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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