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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专题】增加值视角下中国省域净碳转移权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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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   

     碳排放核算及碳排放权地区分配,是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和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关键。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加速推进、碳减排压力日趋加大背景下,理清省域净碳转移规模、方向及构成,并根据省域贸易获益能力进行权责分配,对明确省域碳排放责任并分配初始碳配额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从中国省域国内流出贸易增加值视角,探究了省域间净碳转移的权责分配理论基础及转移规模、结构和流向等问题,并以本地增加值占比作为责任分担因子提出了省域间净碳转移权责分配方案。




 
原文信息    【文章题目】增加值视角下中国省域净碳转移权责分配    【文章作者】王育宝;何宇鹏    【文章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关键词】净碳转移;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国家价值链;地区增加值    【文章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年31卷第1期,P15—25



文章亮点

     在地区碳排放配额分配中,为了体现碳排放权利与减排责任的统一性,有必要理清地区碳转移规模及空间流向,并根据区域贸易实际获益对区域净碳转移进行分配。




01

省域净碳转移量及流向







各省份直接碳排放、生产侧和消费侧碳排放
     2015年中国31省份直接碳排放、生产侧和消费侧碳排放总量分别为8876.73 MtCO2、8923.73MtCO2、8754.93 MtCO2 (图1),与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核算的较近年份2014年能源消耗碳排放结果(8925 MtCO2)基本吻合,分别偏小0.54%、0.01%、1.91%,能够反映中国省域能源消耗碳排放基本状况;消费侧核算结果 与Zheng等的核算结果相近(8110 MtCO2)。



省域净碳转移量及转移方向 

   为了分析中国区域间净碳转移规模及空间流向,借鉴张亚雄等的区域划分经验,将31省份合并成八大区域(表1)。   



     由表1可知:东部沿海、南部沿海、京津和西南区域是净碳转出区域,其中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区域的净转出规模较大,占净转出总量的32.14%、31.71%。西北、北部沿海、东北和中部区域是净碳转入区域,其中西北、北部沿海区域的净转入规模较大,占净碳转入总量的43.62%、38.06%。中部区域作为中间桥梁,对西北、北部沿海和东北区域存在碳转出,同时承担了东部沿海、南部沿海、京津和西南区域的碳转入。




02省域净碳转移责任分担标准测算


省域净碳转移责任分担因子测算   



“责任共担”原则下国内省域净碳转移权责分担 

     由各省份国内净碳转移责任分担结果(图2)可知:2015年中国31省份省域“责任共担”碳排放总量7970.63 MtCO2,山东、河北、江苏、内蒙古、河南碳排放责任位居前五位,合计占比34.39%,其中,山东碳排放责任最大,占比8.51%;西藏、海南、青海的碳排放责任靠后,其中,西藏碳排放责任最小,仅4.62 MtCO2,占比 0.06%。


结论

01省域直接碳排放、生产侧和消费侧碳排放及排放结构存在显著差异,中间产品和最终需求调出、调入隐含碳是省域碳转移的主要原因。
02中国通过国际贸易对外进行了碳转移,国内经济发达省份通过省域贸易对欠发达省份存在净碳转移。
03省域净碳转移由碳转入地和转出地共同承担,净碳转出省份应增加碳排放责任,而净碳转入省份应减少碳排放责任

启示


      研究结论对制定地区差异化碳减排政策、完善考虑碳转移的省域碳排放核算方案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构建等具有一定启示。
    (1)制定地区差异化碳减排政策,改善省域碳转移失衡现状。
    (2)完善省域碳排放核算方案,强化省域碳减排责任确定基础。
    (3)构建地区碳排放权配额管理制度,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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