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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活在二元对立的世界中

28rcm 秦川雁塔 2021-06-24


 无锡东林旧迹


我们先归纳一下前述内容,中国思想和社会发展的大概脉络是西周的族群时代,或者说是思想史上“儒”的时代,经过“百家争鸣”、经过“杨墨”影响的增大和衰落,到了战国秦汉进入一个“编户齐民”的时代,在思想史上就是“法家”的时代。

 

在法家的实力达到鼎盛,东汉以后又发生了变化,这是由于社会上盛行“矫枉过正”、盛行“回归”,“儒”的影响大增,但法家的思想并没有消失,中国进入了一个“准儒”时代(我发明的名词),大一统的中央集-全能力有所下降。北魏隋唐以后,随着统一大帝国的重建,法家的原则又再度强化,但是这次强化在一些符号系统上保留了儒家的很多东西。

 

曹魏时期的陈群、刘绍在修改法律后,“礼法合一”的体系在隋唐以后并没有变化,但是司法实践还是法家化了。当时科举的试题、题库、标准答案都是儒家的,但是选人的制度以及操作规则却是法家的。这个时期是很典型的“儒表法里”。实际上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家的影响也很大,而且虽然从汉武帝开口闭口“独尊儒术”,但到东汉以前中国都是一个法家帝国,如果从宏观上看,至少在汉武帝以后就是一个“儒表法里”的局面。


陈群

 

儒、法就理论形态来说,很多地方是针锋相对的。比如说,儒家相信“性善论”,法家相信“性恶论”,而且法家的“性恶论”十分极端,是我们知道的文明史上很典型的一种“性恶论”,比我们通常所讲的所谓西学的“性恶论”还要极端;儒家是强调“伦理中心主义”的,它理解的社会结构是“亲亲上贤,竞于道德”,而法家是“权力中心主义”的,为了权力的需要可以不择手段、不讲伦理的,它强调的是“贵贵尊官,争于气力”,即进行权力竞争,有权就有了一切。

 

儒家在治国方面强调的是“行政正义优先”,就是行“仁政”,而法家的吏治观则强调“行政安全优先”、“权力即法”就是一切为保证皇权不被架空;儒家强调“贤者居位”,“天下惟有德者居之”,而法家则强调“强者为王”;一个主张德治,一个主张刑治;儒家强调“从道不从君”,为了道义、道德的需要可以违背君命,法家则赤裸裸地强调君权至上;儒家要的是“仁义道德”,而法家对它嗤之以鼻,它们只相信所谓的“法、术、势”。

 

儒家由于在小共同体本位的情况下有很浓的“小圈子”倾向,因此它的规则非常强调一种特殊主义的理智,即所谓“理一分疏”,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标准,贯彻“亲疏之别”,而法家是一种普遍主义,天下的人都是皇帝的奴才,因此在奴才之间不能互为奴才,大家都必须六亲不认,不能结党营私,搞小圈子;儒家有一种观念是“儒”为帝王师,这也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追求,他们的最高境界不是自己去治理国家,而是希望当统治者、治国者的老师,做国师、帝师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高的荣耀。

 

黄宗羲有这么一句话,“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意思就是说,如果君是好的,他用我,那么“君为我,君与我都是师友也,”如果君不好,他也不能杀我,那么“君与我为路人也”,要么是“路人”,要么是“师友”,实际上还是以“师”自居的。像黄宗羲这样的儒家可以说带有很浓的原教旨主义色彩,非常排斥法家,他反对把“君”和“父”相提并论他认为父子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有天然的义务不可推卸,但是君臣是可分的,如果是明君、贤君,与我是师友,如果是昏君、暴君、无道之君,与我是路人,不但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口诛笔伐。

 

这样一种“儒为帝王师”的观念和法家“以吏为师”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儒家很强调“不怕死、不贪钱”的清流精神,历朝的清流、清议都是以儒家作为道德支柱的,海瑞、东林党人都以道德自命,似乎是抨击时弊、针贬朝政、刚正不阿的一群人(如何评价以及历史史实是另一个话题);法家则完全不同,韩非讲的再明白不过了,他认为不畏重诛、不畏重赏的人是非常可怕的,这种人被称作“天欲之臣”。

 

儒家认为它在用人原则上倡导一种处于“公心”的“荐贤制”;法家根本不信这一套,它认为,第一道德不能作为标准,第二它也不相信这些人推荐会处于公心,所以它主张一种形式主义的“考试制”。它不相信任何人,把任何人都当作贼一样来提防,但是有要把所有有智商的人用“千中粟、颜如玉、黄金屋”给网罗起来为我所用。儒家基于“性善论”特别强调“亲亲之道”,在政治上就造成提倡“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法家就非常忌讳这些。

 

古代科举考试


中国政治中的“回避制”

 

法家在政治上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广泛推行“回避制”。中国历史上的“回避制”是在前近代的政治制度中的一个奇观。“回避制”在秦始皇时期就开始实行,后来越搞越厉害,到了明清时期“回避制”已发展到顶峰,不但本省人不能在本省当官,就是到邻省也不能太靠近家乡,假如你是邯郸地区几省交界之处的人,即使到河南当官都不能到离本土不远处,当时有两个规定:一是不能在本省当官,另外必须要在500里以外。

 

如果是河北人,在河南当官,只能跑到信阳地区,还不能在靠近河北的地方。后来还规定师生之间要回避,富裕地方的人不能在中央财政部门做官。清代有规定,江浙两省的人不能在户部当官,按照他们的逻辑推理,富裕地方来的人肯定有很多富亲戚,户部是征税的,就会帮这些人偷税漏税,所以户部都是穷地方来的人做官。

 

后来甚至还规定不能在妻子、亲戚原籍所在地当官,等等。再往后越搞越复杂,搞到后来全国只有两种官是不回避的,一是学官,即教育局长之类的官员可以由本地人当,因为教育官是清水衙门没有多少利可图,本地人当当也无所谓。二是土司,因为有些边疆地区地方势力大,又牵扯民族政策,中央自然要迁就他们。除了这两类,全国只有一个地方不回避那就是曲阜,历朝都遵循山东曲阜要有孔家人掌权,自然就无法回避了。

 

这么发达的回避制在世界各国文明史上中国是头一份,因为前现代社会或多或少都有些贵族传统,有一种世代相承的势力,只有中国实行回避制和定期轮换制,这个制度在明清两代达到高潮,那时的县官一般任期都只有2-3年,换得很快,所以当时的官叫“流官”,土司叫“土官”。明清两代废除了很多土司,由中央派遣官吏去代替他们,在历史上叫“改土归流”,一些电视剧中就有这方面的描述。

 

可是中国的制度有一个问题,土司往往就成了“豪强”,流官往往就成了“酷吏”。“流官”比较容易成为“酷吏”,是因为他们任期很短,同时与地方又没有什么关系,没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问题,所以很容易形成到任以后很撸一把就走人,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电影《让子弹飞》中提到一个情节,1939时税收就已经收到1997年,这并不完全是艺术描写,这种事情只能是流官所为,试想如果是土官他还待得下去吗?


 《让子弹飞》剧照


儒家非常强调“仁义礼智信”,因此它的原则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法家正好相反,法家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可疑的,因此它的原则就是黄宗羲讲的:“用一人焉,疑其私又用一人……”这种描述把中国式的权利制衡形容的淋漓尽致。

 

二元价值体系并存

 

这两种在很多方面格格不入的原则,在中国文化中是怎么能捏合在一起共存的呢?这其中的张力,比其他文明中都有的“原典精神”和“实用原则”之间的张力都要大的多。我们通常讲西方是基督教文明,印度是佛教文明,阿拉伯是伊斯兰文明,我们讲这些文明时都是以典籍为基础的,但是典籍和人们的通常行为是有距离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圣贤,都能按照典籍中的原则来处事的,因此势必存在着也就是生活中的规则和典籍精神的背离。

 

中国的先贤早就说过“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往往“原典”提出一个比较高的标准和境界,实际现实生活中的人能够部分的执行就不错了,追求一种尽善尽美,得到的是较善较美。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所谓理想主义也好,乌托邦也好,都有正面的意义,因为人类没有这种追求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用最通俗的话说,就是拿破仑说的那句话,“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尽管当元帅对大多数士兵来说都是乌托邦,但是没有这个追求浑浑噩噩是不行的。当元帅是个人追求,其实社会追求也是一样,因此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种“原典精神”,但它不一定完全能够落到社会层面上,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他人牺牲。

 

比如说印度文化是强调“六道轮回”、强调“苦”的解脱的,有严重的厌世情节,人一出生就是“苦”,生活之“苦”、生老病死之“苦”,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涅磐,但是人还都愿意在“苦”中活,不愿在“乐”中死。基督教文明中真正的原教旨主义者也是少数。


大足石刻六道轮回雕塑

 

但是中国历史上的“儒表法里”不属于这种现象,因为法家的那套实践不是对儒家“原典精神”部分地接受的产物,而是另外一套价值体系。这套价值体系也有一系列的命题,有一系列的环环相扣的逻辑构成,而且它的经典的意义也是非常典型的、极端的。比如说韩非子就可以把“性恶论”讲的连父子、老婆都不信的地步,实际上一般人的“性恶论”也未见得就发展到这么极端的程度。

 

这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个两重价值,而且它们几乎是截然相反的价值的并存。这个双重结构并不等于“取法乎上仅的得其中”,也就是说,法家绝不是儒家原则的现实主义运用的结果,它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套东西,是由另一套价值观在支撑着。

 

这种情况就不能解释为“原典精神”和“世俗主义”之间的距离,它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价值体系的并存。这种现象在其他文明中比较少见。如果同时存在着这样两种极端的信仰,而对这两种价值都当真的话,很容易造成精神疾病,人的神经非分裂了不可。很多宗教国家在转型时期都会发生大量的精神疾病,酗酒大量增加,神经病的发病率急速上升,甚至出现自杀狂潮。

 

俄罗斯在转型期都出现过自杀高峰,很多人觉得信仰破灭、价值转换得令人无法接受,生活失去了意义,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精神问题。

 

在俄国历史上的“尼康改革”、“斯托雷平改革”、“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剧变都出现过这种局面。尼康宗教改革有上万人自杀,百万人逃离;斯托雷平迁移计划中有70%的人回流,成为反沙皇的中坚力量。由于对新经济政策想不通有半数的团员和1/6的党员烧毁团证党证。

 

关于戈尔巴乔夫“禁酒”更有无数的段子,80年代末,戈氏的一道“禁酒令”使俄国举国嚎啕,人们排起长队买伏特加,有一个人实在忍受不了,便说“我要去克里姆林宫杀了戈尔巴乔夫”。一个小时候他回来了,仍在排着长队的人们问他,“你杀了他?”他愤愤地说:“杀他?那边的队排得比这边的还长”。当时实际的状况是,苏联国内出现食糖短缺,人们抢购并储藏食糖,为的是在家里自己酿酒。俄国转型期的“伏特加文化”是一剂不可或缺的麻醉剂。

 

禁酒令宣传海报


这样的事在我有限的认知范围里随口可以数得上,19891222日因为拒绝执行齐奥塞斯库的开枪镇压令,国防部长瓦西里·米列亚开枪自杀。199031日罗马尼亚军事法庭审判长波帕·吉斯自杀,同年523日布拉格市委第一书记安托尼.卡佩克在乡间别墅自杀。不久东德德累斯顿警察局长自杀。苏联8.19之后也有一股自杀狂潮:1991822日内务部长鲍里斯.普戈夫妇双双饮弹自杀,825苏联总参谋长阿赫罗梅耶夫元帅上吊自杀,826日中央事务管理局局长尼古拉克鲁奇拿跳楼自杀……。原因各种各样,但无疑信念崩塌超过心理承受极限是其重要原因,我很想就此写一篇文章。

 

可是中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非凡的”,在很多急剧转变的环境中表现出很强的适应能力,在两套系统当中“变通”能力是举世少见的。在其他文化背景下同时存在着两挂价值体系而不出什么问题则是很罕见的。什么原因呢?我们下次再讲。


(*本文由音频整理而成, 未经作者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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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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