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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助力高校毕业就业创业!附我市申办流程

重庆教育 2023-03-17

为缓解助学贷款毕业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日前,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含三方面内容——


01

一是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02

二是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03

三是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温馨提示




    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下面,小育带你一起看

政策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

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本次免息范围有哪些?

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三)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四)本金延期偿还范围是什么?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五)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应如何操作?

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二是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六)重庆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办理流程是什么? 

目前,重庆市属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重庆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办理,其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办理流程如下:


1.免息流程


借款毕业学生无需对本人名下符合《通知》免息范围内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提出免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借款学生可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合称《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含)前5个自然日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到相应的免息情况。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如借款毕业学生需要对国家助学贷款本金进行延期偿还,请于《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不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线上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如借款学生对名下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则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以下简称“原偿还日”)中最早的偿还日(不含)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针对各笔拟延期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一并申请。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3.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七)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其利息怎么计算?

本金延期偿还时间为一年,延期后的偿还日(以下简称“延期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偿还的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在《通知》范围内的利息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免除2022年利息政策,但其余应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原2023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如果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请借款学生注意,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来源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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