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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案例3】发行人以数据+举例形式解释收入金额与海关数据的差异

投行实务观 投行实务观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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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商证券保荐的涛涛车业IPO反馈意见回复内,发行人可能考虑到以数据加简单的文字描述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竟以实际举例的形式对差异原因做进一步解释,具体如下:


发行人的相关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单数据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 98%以上出口至境外,境外销售收入的实现方式、收入确认时点以及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单数据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二) 公司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情况及原因

1、不同销售模式模式确认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说明

公司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包括两部分:(1)境内公司直接出口境外客户实现销售收入;(2)境内公司出口至境外子(孙)公司,由子孙公司对外销售实现的销售收入。两部分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公司直接实现的境外销售收入,为境内公司直接销售到欧洲、南美洲等境外客户确认的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该部分与“传统的外销” (主要是以订单式生产、贴牌销售为主)流程相似,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2)由境外公司对外销售实现收入的销售模式说明

除了上述传统的外销模式外,发行人还通过境外子(孙)公司租赁仓库实现“仓储式”销售模式,即境外子(孙)公司提前自主储备一定量的库存,在销售时直接以现货交付的销售模式。境外子(孙)公司的存货主要来源于向发行人境内公司的采购以及向第三方的采购。境外子(孙)公司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实现销售收入。其收入确认的时点分别为:(1)线下销售: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2)线上销售: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公司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境外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的销售流程图为:

2、报告期各期合并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分析

(1)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与中国海关数据差异分析

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与中国海关数据,二者差异主要系统计时间和汇率差,报告期内差异情况如下:

(2)境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中国海关可比数据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境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中国海关的差异情况如下:


除去报关统计时间(表中②统计时间差)、海关汇率数据及公司确认收入采用汇率产生的差异(表中③汇率及其他)外,报告期内,境外公司由境内公司进口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中,由时间差和价格差产生的差异分别为 5,799.29 万元和17,514.55万元,该差异来源于(1)时间差:主要系中国海关结关时间与境外公司最终实现销售的时间差差异,具体体现为上期进口(中国海关上期结关)本期实现销售(境外公司本期最终实现销售)和本期进口在下期实现销售的时间差;(2)价格差:一方面源自境外子(孙)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售价不同,另一方面为境外公司销售取得外币收入在换算为人民币选择的汇率不同所形成的差异。其中,时间差与价格差异的测算情况如下:

(1)时间差异测算

发行人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进行仓储式销售,该销售模式使得海关报关时间与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时间不同,主要体现在境外库存的变动情况。境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中国海关的差异中时间差(境外公司相关存货余额的变动)推算过程如下:

报告期内,境外公司由境内公司进口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中,时间差分别为-10,865.54万元、3,543.91万元、-8,030.63万元和-6,619.02万元,各年度存在一定波动。

(2)价格差异测算

报告期各期,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收入与中国海关数据中差异中的价格差异情况匡算如下:

扣除时间差因素外,报告期价格差分别为16,664.83万元、13,970.64万元、22,896.33万元和18,519.64万元,其变化无重大异常,与发行人境内、外公司之间的定价策略相一致,具体分析如下:

上述价格差与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成本的对比测算推算过程如下:

综上,报告期内,扣除时间因素外,境内公司出口产品至境外公司的测算加价率约为 58.26%、 41.50%、 31.40%和 52.06%,该比例及变化与与公司产品境内、外销售定价策略无重大差异。其中 2018 年、 2019 年加价比例较高,主要系受关税影响,发行人境外公司提价因素;另外 2018 年还同时受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新产品零售因素的影响,零售价格较高提高了加价的比例;2021年1-6月,受美国政府恢复加征关税、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境外子公司对外销售时加价较高。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的境外销售与海关数据差异的原因合理,无重大异常。

发行人的具体举例如下:

(三)公司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收入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收入数据差异如下:

由上表,公司合并报表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的收入差异主要系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形成的时间差及价格差。

1、境内直接出口确认的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确认收入之间的差异

境内直接出口确认的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确认收入之间的差异主要系申报时间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出现申报差异的原因如下:

①因电子口岸系统中部分出口信息存在延迟,且涛涛车业单体取得当月收入对应的材料进项发票需 2-3个月,故其申报出口退税时间滞后于收入确认时间,出口退税单上的销售额与涛涛车业单体收入确认存在时间差。子公司深圳百客系新成立,税务等级为三类企业,进项发票勾选认证后需2-3个月税务局才会有发票信息,申报出口退税时间滞后于收入确认时间。

② 涛涛车业单体及涛涛进出口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额与公司确认收入的口径不同:A、公司配件收入中有一类“ 启动活塞式发动机用铅酸蓄电池” 的出口退税率为 0%,该类产品无需申报出口退税,对应销售额无需在出口退税单中填报;B、公司申报设备销售出口退税的销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境外公司确认的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确认收入之间的差异

境外公司确认的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确认收入之间的差异情况如下:

由上表,境外公司确认的收入与出口退税单确认收入之间的差异主要系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形成的时间差及价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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