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模塑科技:多途径虚增净利润,收购子公司承诺期后业绩下滑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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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股票代码:000700)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及医疗健康产业双主业。其近年来业绩情况如下:
模塑科技于 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券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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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途径虚增2020年度净利润3,000余万元
根据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你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 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1、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模塑科技长期为参股公司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提供技术开发服务。2020 年 4 月、12 月,模塑科技和北汽模塑各签订一份《技术支持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不含税)分别为 2,220.00 万元、2,980.00万元,实际履行时间分别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2020年度,模塑科技共确认对北汽模塑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5,200万元,其中2,220.00万元收入应计入2019年度,导致 2020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2、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2020年度,模塑科技为北汽模塑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为679.30万元,该成本费用实际由北汽模塑代垫,应在收入中予以扣除,但模塑科技未予以扣除而是全额确认2,980.00万元收入,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 万元。
3、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
2020年11月,应模塑科技的要求,天津盛相电子有限公司和河北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外协供应商分别与模塑科技签订采购折扣协议,配合模塑科技提供虚假采购折扣。根据上述协议,两家供应商各提供50万元虚假采购折扣,模塑科技据此虚减了100万元成本,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00.00万元。
4、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2021年3月1日,模塑科技基于三名员工2020年度的优秀表现,对其发放一次性奖金,共计197.71万元。由于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将上述一次性奖金事项告知财务部门,导致模塑科技未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0年,而是确认在2021年。该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度管理费用虚减197.71万元,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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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的子公司承诺期后业绩明显下降
公司目前主要控股如下23家子公司,而且公司近年来业绩增长,主要是由对外收购公司所提升的:
2017年公司收购了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2017年9月4日,模塑科技与模塑集团、精力机械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江阴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道达饰件2017年、2018年、2019年的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45.94万元、9,891.37万元及10,982.14元。根据会计师出具的报告,江阴道达已完成承诺期的利润,不过此后的2020年和2021年,江阴道达的利润分别为6,866.19万元和8,081.24万元,较承诺期利润水平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
2021年年报:
2020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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