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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跨省传唤实习律师,律师疑遭脱裤子光屁股检查侮辱

徐雪芬 徐雪芬札记 2024-04-03




在司法局局长的印象中,受人欢迎的律师,往往是被"招安“的精致律师。他们擅长请客送礼、趋炎附势,自然而然他们也垄断了各类社会资源和财富,包括案源......


在有些地方,法院和律师勾兑,也就成了法律。


律师界贫富分化严重,部分律师无法靠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这个现象需引起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


其实司法局局长有所不知,律师有点”瑕疵“,公检法才会忌惮你局长的地位;也才显摆你的宝座。


或许也可以这么说,司法局局长的地位,都是律师们把你们抬上去的。


今天朋友圈曝出实习律师张文鹏遭山东青岛警方跨省传唤,起因可能与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局长或其它领导有关。




张文鹏,一个违反了律师行业隐形秩序而导致7年实习仍然到现在拿不到律师证。他的遭遇非常让人同情,几年来法律人一直关注但是均爱莫能助。


他说他被刁难了;我们也知道他被刁难了;司法局也知道我们知道他被刁难了;但是司法局还要继续刁难......


不过,这次不同。


青岛市司法局大概率不是只准备刁难了,可能是报警了,否则青岛市公安局怎么会知道青岛市司法局的工作秩序被扰乱了?



这个秩序到底扰乱到什么程度,能让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如此重视,从青岛跨越1913公里到深圳连夜传唤?




一般的治安行政案件是不支持跨省传唤的,这个应该是有规定的。因此,我个人猜测青岛公安这次可能是奔着刑事案件来的。


至于为什么8个小时后又释放了张文鹏,这里不得而知。


跨省传唤一般意味着什么?


跨省传唤,指的是涉及案件后需要离开本省份进行配合调查。首先调查案件事情涉及面很广,不单是在本省市还涉及到其它的省市。所以需要离开本省份,到其它的省份去进行配合调查。



张文鹏透露,在近8小时的询问中,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的民警重点询问了其今年1月底前往青岛市司法局的详情。


“他(民警)说我们去司法局是违法的,说扰乱单位秩序。”张文鹏对此指控感到困惑。民警问:“知不知道司法局是非请莫入的"?张文鹏:不知道,因为它是公开办公的场所。


据张文鹏回忆,2024年1月27日,因申请实习考核一事,他与律所主任于凯等3位法律人士前往青岛市司法局,试图与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涉。


“我们出示了律师证件后,司法局所在大楼的保安给我们刷卡,我们才上了门。”



因最终未见到相关负责人,张文鹏等人在司法局门口拍摄了打卡视频,并于当日发布。



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其前提是“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张文鹏称,当日在司法局并未对该单位工作秩序造成影响,“因为我们在公共区域,没有进入任何办公室,停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办了这么多年案,第一次进入办案场所,进去之后感觉我不是人了。”张文鹏称,在接受询问前遭到了严厉的安检,“他们要让我光着屁股被他们检查,当时已过了三道安检。人格尊严已经完全没有了。”


律师进司法局反映问题天经地义,这是律师对党的信任。你局领导为什么避而不见?为什么有工作秩序你可以不工作?


“非请莫入”,难道律师进司法局还要手捧请柬?



至于说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的民警为什么老大远去传唤,我相信一定是奉命的,而不是去公款旅游的。


如果律师脱裤子、光屁股、换囚服后被问了8个小时,为什么又把律师放了?


估计是有人权衡利弊、量力而行后忍住了。


虽然青岛公安这次把公款霍霍了一通回家了,但是没有偏执于某一个领导喜欢的结果;也没有钻牛角尖似的非得让自己卷入司法行政纠纷。


这,也算是忍痛止损了吧。


没有违法事实和证据,公安跨省传唤律师,从来就没有一路过关斩将。我号就发了多个案件,公安也lose了多次。


脱律师裤子,丢法律面子。


谁能够制造冤案,谁也可能被冤案制造;谁膜拜权力,谁就会被权力降服,这不仅是因果报应的问题。


丧钟敲响的时候,恶运已经在路上,没有谁能够幸免,都是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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