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企业主动申请参与合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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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张家港市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聚合力、“治已病”、“治未病”三个层面,对该市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进行制度安排。这是江苏县市范围内首个以党委政府发文形式支持检察机关牵头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红头文件”。
2020年3月,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始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建设。
2019年底,张家港一家从事不锈钢产品生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谭某因一时贪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6万元。事后他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随后谭某被取保候审,但因涉刑案,导致正在技术升级的企业停产,近百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
2020年2月,案件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并且谭某主动认罪认罚。随后,办案检察官向谭某介绍正在试点的企业合规建设相关情况,在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合规整改意见后,他随即提交了合规申请书和合规承诺,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合规建设,并在确定的3个月考察期内排查出5项刑事风险点,堵住经营管理漏洞。
接下来,检察官对谭某所在的企业整改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定,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监督考察组评估企业建立的合规体系,认定谭某的企业达到刑事合规标准。
2020年5月,为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回应社会对刑事合规检察监督的关注,张家港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人民监督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及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近日,办案检察官对该企业进行回访,了解到谭某所在的企业已完成技术升级,又吸纳了20余名工作人员,企业利润已从去年开始扭亏为盈,利润增长一成。
谭某的案例成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的鲜活宣传素材。目前,张家港市已有5家企业、3个行业协会向检察机关主动提出参与事前合规申请。
经过一年的实践,张家港市检察院探索将单位合规体系建设情况、企业责任人合规表现等纳入起诉必要性和量刑考量情节,并将合规建设从企业违法犯罪“事后”向“事前”推进,取得良好效果。但如何评定企业合规达标、激发企业合规意愿,检察机关“孤掌难鸣”。该院积极向市委汇报并获得大力支持。刚刚印发的《意见》明确:成立由34家单位组成的合规监管委员会、遴选合规监管人队伍并明确为合规达标企业提供营商优惠政策,解决了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中的难点问题。
往期文章回顾
1.《人民法院报》:到案后不如实供述是否属于追诉时效延长的“逃避侦查”
来源:《检察日报》,2021年5月10日第2版。
作者:卢志坚 李冰 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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