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某地卫生监督局官方公众号发布一则处罚案例,某口腔门诊因存在超出执业登记的范围开展美容牙科项目诊疗活动、让不符合岗位资质的医生缪某为患者开展口腔瓷贴面修复的违法行为,被罚款7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500元;医师缪某被罚款5000元。根据官方公众号介绍:市民王女士在深圳某口腔门诊做牙齿贴面,过了几天,王女士发现自己的牙齿出现裂缝,于是向当地卫生监督局反应情况,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据了解,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原卫生部2009年12月印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瓷贴面修复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的医疗美容项目。牙齿瓷贴面修复属于医疗美容牙科项目,医疗机构必须设置了医疗美容牙科才能开展。但该口腔门诊部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的诊疗项目仅有“口腔科”,因此属于超范围执业。具体做贴面的口腔医师,虽然取得了口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但根据《广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的通知(粤卫归【2020】3号)》规定,他没有“在符合条件的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基地经过相关专科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考核合格”的经历,或“在已取得合法美容诊疗资质的三级医疗机构中从事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此不符合实施医疗美容牙科项目主诊医师资质,不能独立开展口腔瓷贴面修复项目。
执法人员发现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诊疗科目为“口腔科”,但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瓷贴面修复属于医疗美容牙科项目。执法部门表示:医疗机构必须设置了医疗美容牙科才能开展该项目。为市民王女士做口腔瓷贴面修复项目的医师缪某,虽然已取得口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但其未能提供在符合条件的医疗美容专业培训基地经过相关专科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考核合格的经历,或在已取得合法美容诊疗资质的三级医疗机构中,从事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此被判定为不符合实施医疗美容牙科项目主诊医师条件,不能独立开展口腔瓷贴面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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