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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口腔诊所罚1万、个人罚3万
严查!
2月27日
仙游县卫生健康局公布
2023年2月仙游县医疗机构处罚情况
(医疗卫生)
仙游某口腔门诊部
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龙仙路***号,该门诊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杨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00元。
而杨某非医师行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
来源:仙游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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