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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京新政今天执行!40岁以下本科直接落户,4种方法直接买房!

2018-03-01 365楼市 安家城东

今天起,南京这三类人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今天上午九点开始,各个受理窗口就可以开始办理了,365楼市直击小组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


三类人四种方式落户南京


1、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如何确定落户地点?


(1)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

(2)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

(3)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4)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2、我们在窗口了解到,专业技术人员户籍准入办理须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取得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做认证,请携带“资格证书原件、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直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落户申请。


取得非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认证。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资格证书(原件)

(2)学历认证报告

(3)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


三、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工程师对应中级、高级程师对应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


四、关于学历认证报告

是指取得资格证书时候的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说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


如有不确定问题,联系电话为:68788058、68788050


3、我们在窗口咨询了解到,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的办理流程是:

(1)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如果学信网上没有,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也可以;

(2)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落户,填写入户申请书,经过10-20个工作日审核,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准迁证是否收到;

(4)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出;

(5)再带着迁出证、户口本回到南京,按照开篇四种方式选择落户,整个落户流程才算完成。在市政大厅办理的只能落户到市政服务中心集体户,如果符合人才落户政策,有合法稳定居所,就要到相应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想落到单位集体户,也要到相应的派出所去办理。

备注:人才落户夫妻双方一方不符合的,不能投靠


(南京落户申请书样式)


4、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落户

①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书;

②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

③户口迁移证。

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协议鉴证手续、省内就业调整手续、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主管部门不再出具《南京毕业生接收函》(A类)作为毕业生回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凭证。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人社或教育部门审核专用章的要求。


(今天上午10点的办理大厅)



政策原文:


即日起南京市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及技术技能人才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精神,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制定《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该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现在,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


一、为什么要进行此次户籍政策调整?

答:2017年2月1日,南京市全面实施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了《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准入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两个户籍新政,按照条件性和积分性两个政策,为在我市稳定就业的人群打开了落户通道,城市户籍人口快速增长。


至2017年年终,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680.6万人,年内市外迁入的人口达到19.5万人,户籍总人口较2016年度增长17.8万人,增幅明显。为争取吸引更多青年大学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实现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目标,2018年1月,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要求,我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进一步放宽放开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我市落户的条件,不再以就业为落户前提,制定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进一步简化手续,努力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市委1号文件对《准入办法》落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放宽?

答: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与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市委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

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

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准入办法》中要求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三、市委1号文与《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的关系?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落户条件和手续,是今年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中与市委1号文不一致的条款,以市委1号文为准,按《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执行,其他条款正常执行。符合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四、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具体条件?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五、学历证书如何认证?

答: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对学历证书的认证。 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可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一种情况,申请人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毕业证书名称栏为:XX大学临时毕业证,需取得正式毕业证后再按留学归国人员情形落户。

通过学位教育,已取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按照《积分办法》申请落户。


六、《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

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1978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七、市委1号文件中提出的高级工包括哪几类人才?

答:市委1号文件提出的高级工及以上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


八、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是否受年龄限制?

答:符合技术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我市的没有年龄限制。


九、技术、技能证书如何认证?

南京市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认证。

请持有外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办理认证。持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携带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至公安受理点申请落户,不需做证书认证。


请技能人才携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认证,外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的获证证明。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市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电话:025-68505121)。


十、申请落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十一、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如何确定落户地点?

答: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十二、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向哪里提交落户申请?

答: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十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

答: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在向公安机关递交本人落户申请时,可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申请时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哪些类房屋?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可以作为落户地点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产权住房都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


十五、是否可以网上申请落户?

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网上申请系统,建成后可以直接线上申请。


十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办理落户吗?

答: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对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也可按照《准入办法》要求,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对毕业证认证,同时取消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加盖相关部门审核专用章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十七、对提供虚假证明落户如何处理?

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入户申请表格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入户申请书》。建议申请人至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前先自行下载填写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及复印件。


十九、公安机关各级受理窗口的办理时限?

答: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二十、《积分办法》还继续实施吗?

答:《积分办法》政策继续实施,2018年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政策可查询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受理窗口一览表


6、南京市人社局办理资格证书认证受理点:


南京降低落户门槛

2018年1月4日,南京2018年市委1号文件出台: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执行: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而2018年3月1日之前人才落户政策:研究生南京就业、35岁以下本科缴纳一年社保、专科缴纳2年社保,可以直接落户。新增人才落户政策更加宽松了: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40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研究生以上学历没有年龄限制可以直接落户;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降低落户门槛对楼市有影响吗?


1、据公安部数据显示,积分落户全市共收到2000人左右申请。包括随迁人员,拟落户人员在3000人左右。


2、南京的常住人口2015年823万,2016年827万,增长4万左右,2017年统计局数据尚未发布。


3、到2020年南京人口目标是910万,每年的增长目标是20万/年

刚刚官方文件出炉!三年后南京人口910万!迎爆发式增长


结论:降低落户门槛,毫无疑问是大大增加城市吸引力和经济活力,长远来看,大大推动城市发展,也将带来更多住房需求。但是并不能直接推动房价上涨。限售锁住了买房的流动性,限价锁住了新房,利率上浮让很多人观望。但是南京的房子,早晚还是要买的,长远来看,南京,更是值得投资的城市。

影响吗

在南京,获得购房资格的5种方法


1、外地人落户南京,南京户口即可买房


2、高级人才无需社保即可开购房证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不需要2年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


3、ABC类高层次人次不限购。南京发布了2018年市委一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层次人才来宁买首套房可不受户籍限制,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元。限购一套。5年内不得转让。

重磅!南京再出新政!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限购,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


4、外地人3年内累计缴满2年社保或个税证明。


5、公司名义买房

方法与风险戳这:没有购房资格了,拿公司名义如何买房?

这5种方法可以在南京买房,具体怎么办?


方法1:外地人落户南京


一、直接落户

新增1: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无需社保,方法如开篇。


新增2: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南京直接落户,方法如开篇。

1、户籍准入的11种情况:


1、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2、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3、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

5、博士后出站人员;

6、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7、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8、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本科、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9、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10、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11、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人员。

(注意:以上所有人员,要求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才行!属于第1、3、4、5、11项情况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落户。)


2、投靠落户: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12种情形;

3、安置落户: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种情形;

4、军属落户:驻宁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

5、运动员落户: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6、华侨落户: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

除了积分落户,南京可以落户的11种情况你都知道吗?


二、积分落户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积分表格附在文末)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条件中关键名词解释:

1、条列中所称的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条列中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住宅性质产权住房,以及在本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但不包括租赁私人的住房。具体范围由公安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制定。

3、条列中所称的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4、条列中所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5、条列中所称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论证后颁发的国家资格证书。

方法2:高级人才免社保

不落户南京,仍是外地户口,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无需社保可获得购房资格。


1、外地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没有2年社保也可以买1套房;

2、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3、需提供学历或职称相关证书,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4、人才类安居政策门槛提高,新增年龄限制,部分要求40周岁以下


提供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本人在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现场出具《人才就业(创业)情况具结书》后:

1、在南京市就业;

2、在南京市创业;

3、有意愿在南京就业(创业)的暂未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提醒:在南京就业或创业的,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满足以上条件,外地户口,可不提供2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方法3:高层次人才不限购


南京对这类人不再限购!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购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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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人才


可享受的政策

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共有产权房: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170万元;

申请人才公寓: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租赁补贴: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C类人才对象



1、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4、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南京市科技功臣奖。

7、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

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9、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0、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十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11、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1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南京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者;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市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南京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在南京注册,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13、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

14、获得全国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者。

1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16、获得中国标准创新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获奖者。

17、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8、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9、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1-19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B类人才


可享受的政策

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共有产权房: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

人才公寓: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租赁补贴: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B类人才对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除顶尖人才及团队外的其他入选人才,“万人计划”除杰出人才外的其他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3、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4、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5、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6、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7、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A类人才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团队、“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A类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方法4:外地人有2年社保或纳税

不落户南京,仍是外地户口,在南京有2年社保或纳税可获得购房资格


重点提醒

1、社保或纳税证明要求3年内,累计2年以上

2、补缴的社保不认,无法获得购房资格。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方法5:南京企业购房

企业购房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公章

5、法人身份证

6、董事会购房决议

7、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

8、 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上级单位同意购买的批准文书 ,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以企业名义买房不限购,这些你必须知道


1、仅限南京注册企业购买;

2、不限购

3、不能贷款

4、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一律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另需缴纳0.05%的印花税

5、房产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

6、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


以企业名义如何买卖?


那么,用公司名义买二手房是否可行?业内人士告之,虽然市场上能够进行二手房过户给公司的操作,但交易成本要明显高于个人购房的支出。“首先,无论是首套房或是非首套房,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但是,个人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半的。”


好了,开到购房证明了,有了买房资格了,你能买几套呢?


南京最新限购政策


在南京允许购房的情况还有一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南京二手房也按此政策执行。


南京最新商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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