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原研药购买难:患者权益是核心
尽管截至目前,在任何一个疾病领域、适应症,或任何一例药品品种、不良反应监测中,都没有任何成规模的证据能证明,原研药与仿制药之间是不可替代的,但还是要承认,中西方制药工业的现代化水平依然存在差距。
作者 | 梁嘉琳
图源 | 图虫创意
国家医保局刚刚完成第八轮药品带量集中采购(简称“集采”)。近年来,随着仿制药大规模扩张市场份额,因价格偏高而未能中选的原研药则出现短缺。有的是医院不购进,有的是医生不开处方,还有的是社会药房不具备售药资质,很多患者都面临原研药“无药可用”的困境。
国家医保局组织集采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可替代”,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为患者“拼”出更亲民价格。然而,部分患者对原研药仍有难以割舍的需求,希望在集采后继续使用原研药。
追问原因,有的患者认为原研药见效更快、副作用更小;有的患者则纯粹是不想在治疗期内换药,担心打破自己的用药剂量、频次等长期习惯。前者在抗肿瘤药更普遍,后者在胰岛素等生物制品更为普遍。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尽管截至目前,在任何一个疾病领域、适应症,或任何一例药品品种、不良反应监测中,都没有任何成规模的证据能证明,原研药与仿制药之间是不可替代的,但还是要承认,中西方制药工业的现代化水平依然存在差距。
在通过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之后,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可替代性”已经从“药学等效”提高到“生物等效”。然而,受商业化生产线的制备工艺、原料辅料的晶型、粒度控制,包装材料的选择等复杂因素影响,从“生物等效”到更高阶的“临床等效”,仍有一段路要走。这意味着,在真实世界的用药中,原研药与仿制药的疗效差异,即便已大幅缩小,也绝非不可空谈。
为此,国家医保局应继续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展集采中选品种的真实世界研究,未来,笔者建议,扩大“可替代性”研究的覆盖品种数,并将研究结论向全社会公开。相比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的口水战,科学数据显然更有信服力。
另外,生命健康权保障不应止于公共健康层面,还应具象到个体患者层面。即便只是个别患者在使用集采中选的仿制药后出现轻度、中度不良反应,也值得引起监管机构与医院医生重视。此时应当尊重患者的感受和意愿,保障患者选择原研药的权利。
对于恶性肿瘤、罕见病等复杂疑难疾病,患者个体差异的确非常大,治疗体系也很复杂,无论是从疾病治疗的角度还是从医学伦理的角度,把选择权交给患者都很重要。
目前,对于确需维持使用集采未中选原研药的病例,国家医保局在保证集采中选仿制药及时足量足额使用的前提下,为原研药留足一定空间(一般是10%左右)。为此,笔者强烈建议,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要强化精细管理,不能“一刀切”把未中选原研药踢出医院用药目录,也不能“运动式”完成中选仿制药目标——全月大部分时间只能开仿制药处方,只有在月初、月末少数几天才开原研药处方。其结果是,消息灵通的少数患者可以“挑日子”买到原研药,而信息不对称的多数患者则被剥夺了用药选择权。
另外,原研药使用还要讲求公平性与公益性。比如:一些医院将原研药处方向干部保健、特需门诊倾斜。如果领导干部、中高端患者都使用原研药,集采中选的仿制药就很难取信于民。更有甚者,为了弥补前期新冠疫情、取消“二次议价”造成的减收和亏损,一些医院将“可以开原研药”变成特需医疗的揽客招牌,或者将患者转介到市场化定价的院外药房。如果患者被诱导购买价格更高的原研药,因医保报销少而承担更高的自费比例,将进一步加剧“看病贵”问题。
(作者系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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