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一审获刑14年6个月!直击焦作扫黑除恶公审第一案
12月17日,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庭,随着中站区法院院长、审判长申兵敲响手中的法槌,一个盘踞沁阳多年的重大黑恶犯罪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个为害一方的社会毒瘤被彻底铲除。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公开审理的涉黑第一案。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以张某军为首的涉黑团伙,在沁阳市及周边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中站区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军等23人涉嫌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成立,判决第一被告人张某军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2年、4年、5年、11年、12年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张某军、李某伟(被判有期徒刑12年)、闫某轲(被判有期徒刑11年)3人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当日9时30分许,公开宣判开始后,23名被告人先后被法警带进法庭。起诉书显示,他们的年龄普遍不大,多为“90后”,最小的1997年出生,而且还有1名女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为最先进场的此案主要被告人张某军。
今年51岁的张某军,绰号“拐某军”“老拐”,是一名高位截瘫患者。进入审判庭时,他坐着轮椅,穿着靴子,腿上盖着一件棉睡衣,轮椅旁边挂着白色尿壶。他是被几位法警抬着通过台阶的。
很多人不禁会有疑问:一个高位截瘫的人,如何领导控制这个犯罪团伙?
张某军自诉,他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顾,于是他找到朋友的亲属李某伟为他开车、帮他洗澡等。其实,起诉书中指出,被告人李某伟、闫某轲、李某、张某飞直接受张某军的领导和指挥,在照顾张某军生活的同时,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在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张某军给组织成员规定,讨债过程中不准伤人,拘禁被讨债人不能超过12小时等。同时,张某军通过给组织成员发工资,带领组织成员聚餐、打靶,到其成员家中拜年等活动,笼络团伙成员,使其成员更加紧密地跟随他。该组织成员李某伟等人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将人砍伤,张某军出资11万余元私下调解该案。他还采取为李某伟提供免费婚房等形式对其进行拉拢。
通过多种手段的拉拢和威慑,张某军在其团伙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凸显。如2017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伟伙同闫某轲到某人家中要账,闻听对方称张某军为“拐某军”时大怒,认为对方不尊重其老板,欲殴打对方。由此,张某军在团伙成员中的威信和地位可见一斑。
我市政法部门对此案高度重视,公审时,由申兵担任审判长,中站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华担任公诉人。
根据起诉书,全案被告人23名,其中被告人张某军及其领导的涉黑组织成员19人,非涉黑被告人4人。19名涉黑组织成员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窝藏8项罪名,涉及犯罪行为18起、违法行为13起。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了该案件的非涉黑组织成员实施的犯罪行为3起。
2015年6月2日19时许,李某伟、闫某轲、李某为讨要1万元赌债,驾车将被害人侯某阳拉走,扬言带其去见被告人张某军。双方在车上发生争执,后李某伟、闫某轲、李某3人在沁阳市工业路中原皮革厂门口对侯某阳进行殴打。李某伟、闫某轲持刀将侯某阳砍伤。2015年6月10日,经鉴定,侯某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随后,张某军为使李某伟、闫某轲、李某逃避打击,出资11万元调解此事。
2017年春季,被告人张某军、刘某印、李某伟3人商量,让李某伟协助刘某印开设赌场。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李某伟、刘某印伙同赵某洋(另案处理)在沁阳市普罗旺世小区常某强家中、凯旋门小区等多地开设赌场,组织人员以推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每场按500元向张某军支付茶水费。
其中,刘某印、赵某洋系股东,李某伟、张某冬、万某开在赌场放贷。此外,李某伟负责找寻赌博场所、运送赌博用具,并指使闫某杰、闫某涛、崔某华等人负责站岗、放哨,刘某印指使被告人朱某盼、陈某莎(另案处理)负责“抽具”。赌场开设期间,组织赌博100余次,赌资累计270余万元,抽头渔利20余万元。
2016年1月11日23时许,牛某沙(另案处理)与牛某钢等人在沁阳市银鼎盛世歌厅唱歌时,牛某沙酒后无故滋事,后其纠集被告人郜某垒、李某贝等人赶到歌厅,牛某钢叫来杨某。在歌厅对面的马路上,牛某沙、郜某垒、李某贝3人对被害人牛某钢、杨某进行拳打脚踢,牛某沙又持刀将杨某砍伤。经鉴定,2名受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
2018年1月11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军指使闫某轲将被害人姚某市从沁阳市时代广场带至沁阳市四通运输公司。随后,闫某杰赶至现场对姚某进行拳打脚踢,逼其偿还赌债。因姚某无力偿还,李某伟指使闫某杰、崔某华驾车将姚某带到沁阳市某村的坟地继续逼债。
姚某的家属报警后,张某军电话威胁姚某不准对民警乱说。后李某伟赶到坟地并警告姚某,如果民警问他就说是债务纠纷。在公安机关的电话制止下,张某军、李某伟等人将姚某放走。
2012年11月8日15时30分许,沁阳市公安局王召派出所民警在调解刘某毛与闫庄用地纠纷时,被告人闫某轲伙同闫某开等4人窜至派出所大吵大闹。闫某轲在派出所院内对刘某毛进行恐吓,派出所工作人员李某进上前劝阻时,闫某轲对李某进进行撕拽,并将李某进的右手抓破。后闫某轲在派出所院内对民警破口大骂,严重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后民警被迫请求支援。
2015年10月4日21时许,被告人闫某轲、李某伟在沁阳市润秦商厦南门口强行将被害人李某忠挟持上一辆越野车,然后带到水南关村偏东北边的沁河滩。闫某轲以几年前李某忠将其父亲骗走参加传销为由,向李某忠索要2万元钱,并威胁李某忠如果不同意,将强迫其下水游泳。李某忠被迫打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随后,李某忠被迫让朋友送来1.5万元钱后才被释放。
2018年2月24日4时许,李某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对其实施抓捕,向被告人靳某东求助。靳某东在明知公安机关正对李某进行抓捕的情况下,驾车将李某先后拉至沁阳市常平乡、山西省晋城市等地藏匿,并于当晚驾车将李某送至沁阳市鸟巢KTV停车场。后贾某利将李某接至沁阳市柏香镇大董庄村家中藏匿,次日李某潜逃。其间,靳某东将李某的手机藏匿至沁阳市常平乡老家,并向李某资助1000元钱。
张某军在庭审的自诉环节说,他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3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希望法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他不想妻离子散。
一名“90后”被告人更是追悔莫及。接受采访时,他说自己被羁押后,其妻子又生了一个孩子,但目前他连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现在他很想见见孩子。“真后悔,因为当时年龄太小,不懂法……”他说,他的行为对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的影响太大,下一步要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去。
自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打掉了一批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暴力讨债等涉黑犯罪团伙,抓获了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涉黑分子,充分显示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为百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中站区法院依法审理张某军等19人涉黑案件再次说明,扫黑除恶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织就扫黑除恶的法治大网,不能让涉黑恶人员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同时,这也告诉人们:正义不会缺席!无论黑恶势力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詹长松 通讯员 郭玲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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