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能否尝试全国统考统招? | 来论
5月14日,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回应:高考招生能够做到“三个不减少”。图片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专访视频截图
编者按:
作者探讨高校招生能否尝试取消各省定额,原则上不论考生籍贯,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招生上的各省配额未必起到了帮助发展落后地区的作用,甚至有可能起到了将落后地区的部分人才导向发达地区的作用。本文为针对高考招生问题的众多来稿之一,不代表《知识分子》立场和观点。
撰文 | 施郁(复旦大学物理学系教授)
责编 |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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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016年高考“跨省生源计划调控”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引起社会对各省招生定额的关注。归根到底,这和以前的“高考移民”等问题都是由各省的高考录取标准不一样引起的。
众所周知,高考录取存在各省配额,甚至控制到每个招生批次。比如,江苏省生源质量高,一本录取率却很低。过去大多数省份曾经采用全国统一试卷,但各省各录取批次的分数线不一样。本世纪初改为各省单独命题。
本文对此作些探讨,结论是高校招生不妨尝试取消各省定额,原则上不管考生籍贯,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设立各省配额原则上是违反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但是它也有其合理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帮助落后省份这一目的。这次调控和协作也是出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目的。但是各省配额又不是完全按照这个标准,经济和教育落后的省份录取比例受到照顾,但是直辖市的录取比例也很高。看来出发点在于一方面要支持落后省份,另一方面也要特别照顾、重点发展几个最发达的地区。
关键是,这种招生上的调控能达到均衡各地发展的目的吗?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人员可以在各地区之间流动。从相对落后地区出来的考生,在发达地区大学毕业后,很多人可能留在当地就业(而且学历高于该地区当初高考成绩高于他们的当地人),而不是回到原籍。而直辖市的高考高录取率,也让人们考虑到今后子女受教育机会,从而增加了在此就业的吸引力。这进一步加剧各种失衡,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有目共睹。
所以招生上的各省配额未必起到了帮助发展落后地区的作用,甚至有可能起到了将落后地区的部分人才导向发达地区的作用。
各省配额既有计划经济中的“大锅饭”、“平均主义”的色彩,也反映出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重点培养几个特殊标本的历史思路。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需要改变这种思路的理由不必赘述。
首先,这实现了全国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消除了将录取率低的省份的考生的机会强行转给录取率高的省份的较差学生。
而且,全国范围按考生质量录取,从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的角度说,提高了大学入学学生的整体素质,从而也提高了国家的人才质量。
全国统招也使得高校资源在各省的不均衡问题(即本次招生调控和协作的原因)迎刃而解,因为不管某个高校是不是在某个考生所在的省份,能否录取原则上由考生质量决定。
另外,统招也提高了高考工作的效率,从命题到录取,不再需要每个省都要有一套完备的体制,各高校也不必针对每个省有一套招生机制。事实上,江苏省的高考规则就曾经有过很多次修改。
既然这样,何乐而不为呢?为何要将本来属于一些考生的机会转给成绩不如他们的其他考生、 降低人才质量、削足适履呢?
也许某些反对全国统招的人会说,落后省份的考生没有受到足够好的中小学教育,所以考不过发达省份,就应该被照顾。这种理由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同一个省的不同地区也有类似的差别,标准却是统一的,为何不把这种统一推至全国呢? 而且,对于落后省份的低标准正如大锅饭,会降低这些省份提高教育水平的动力。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时,并不照顾没有机会受到好的教育的人,也不会考虑其人是不是来自高考录取率低的省份。
所以,不应该通过降低高校录取标准来帮助落后省份,而首先要大力帮助提高它们的中小学教育水平。事实上,在同一个省里,来自落后地区的考生有时高考表现比发达地区考生更佳,这是改变命运的动力使然。
落后省份的发展需要大学毕业生,这又怎么做到? 如前文所述,降低这些省份考生的高校入学标准未必有助于为它们培养人才、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因为这些生源今后未必会回原籍工作。这其实是人才引进的问题,不必通过招生来倾斜,而是可以通过落后省份的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各种已经完成大学学业的人才,包括来自其他省份的人才以及在其它省份高校毕业的学生等等。
作为国家对落后省份的支持,一方面如上述,应该帮助它们提高中小学教育,提高这里的高考考生的素质。另一方面也应该帮助它们兴办高等教育。这些大学的毕业生,自然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留在当地工作,特别是如果当地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不但不会削弱对于落后省份的扶持,反而使之更容易实现和控制。
由于各高校或多或少得到所在地的财政支持,就导致一个本地生源问题。
首先,这个问题相对于各省的总的录取率来说,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全国统一招生后,这个问题就更显次要。高校资源少的省份的优秀考生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机会大大增加。而高校资源多的省份如果录取了较多的本地考生,就相应减少了这个省的考生对其它省的高校的需求。所以本人建议,全国统一招生后,原则上各高校不要设置本地生源配额,这就避免了高校分布不均衡导致的问题。
在保证了各省份考生的机会均等前提下,全国成为一个整体系统,至于各种因素对各地考生在各地高校的录取分布,总归是在各种因素乃至竞争博弈下达到的一个状态。但是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违背各地考生的公平录取这一大前提。
对于生源比较好、高校又比较多的省份,比如江苏,在全国统招后,当地高校的招生名额可能更多地被本地考生报考得到,来自落后省份的学生也许有所减少。所以虽然在招生计划上对本地生源没有特殊照顾,但是得到的结果也许仍然是本地生源占了相当比例。但这是在统一标准的公平前提下得到的。
更何况作为对本地支持的回报,高校对所在地的贡献不一定要体现在招生名额上,可以通过其它很多方面体现出来,比如对当地的各方面发展的贡献。另外,高校毕业生会有相当比例留在本地工作。
而高校比较少、本地生源又比较差的省份,招生名额会不会也被生源好的省份的考生竞争去呢? 这是有可能的,但是不会很严重,因为发达省份的优秀考生报考落后省份高校的情况不会多,而弱一些的考生又未必竞争得过当地考生。
更重要的,有个好处,落后省份的劣势集中于这个问题了,反而便于对落后省份进行扶持。
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需要扶持落后省份,所以在全国统一招生后,可以明确规定,对于位于落后省份的高校的毕业生,不管来自哪里,必须在该省份工作若干年。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这些省份的高校,给当地考生以特定的份额,这相比于现在的全面的各省份额来说,只是很有限的微调。这样,这些学校毕业的当地学生,毕业后服务于本地的可能性就比现在到发达省份上学的情况大大增加。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异议,上面讨论录取标准时,没有用“考分”一词,而是用“考生质量”。任何标准总有局限性,关键是在一个有限的考试中,尽量公平地选出尽量好的学生。用什么标准选出,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目前,对于大规模的高考,原则上“考生质量”等同于“考分”,因为在其它方面难以有效判断的情况下,还是应该以考分为主。当然可以以自主招生作补充。
这里提综合素质,是因为对于直辖市的高录取率,有时可能会以这些地区的考生综合素质高作为理由。这是缺乏明确的依据和判据的,而且也是不自洽的,否则为什么不用这个原因提高其它发达地区的录取率呢。即使曾经有不同地区考生综合素质的平均差别,那也是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历史原因造成的,而为了有助于最终消除这种不均衡的,也应该采取招生统一标准。 其实,各地区都有综合素质高和低的考生。
可以尽量将对综合素质的考察纳入高考试卷中,并辅以自主招生。简单地以地区作为依据,是没有说服力的。
综上所述,原则上实行全国统考统招不但可以实现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提高高校新生素质,也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在此原则下,对于落后地区的扶持,也更加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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