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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安排的通告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
教学安排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4月11日起,全市中小学阶段学校(有住宿条件和全封闭管理条件的高三除外)暂停线下教学,采取线上教学;高三年级有住宿条件的,在校实施全封闭管理,没有住宿条件的,居家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幼儿入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机构暂停服务。高等院校实施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家校“两点一线”,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原定于4月11日开始的中考体育考试暂停,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安排暂定实施至4月17日24时止,后续安排将视疫情情况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位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学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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