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聚焦】法官多服务、当事人少跑路,诉讼费交退,so easy!
注意啦,注意啦!
法院给您送礼啦!
从7月1日开始,
在晋城法院打官司,
您不再需要担心诉讼费交退的程序繁琐问题,
只需在立案时预先填写退费账户,
其他流程全部由两级法院内部流转完成!
诉讼费退交以前是怎么办的?
国家不是有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吗?
晋城法院用了什么办法,简化的那些程序到哪里去了?
小编今天就带你去了解晋城法院诉讼费交退的前世今生……
以前
诉讼费交退流程
原来,在实践中,我市两级法院诉讼费交退普遍实行签字审批程序,环节多,流程多,需要当事人在多个部门,甚至法院多次审批才能办理完毕。
以二审案件为例,当事人从交费到最终退费,涉及到基层法院法庭、立案庭、中院立案庭、开户银行、院庭长、财务部门等环节,共有十一步流程,都需要当事人直接参与,这些环节只要一个出现中断,退费将进行不下去,增加了当事人的往返次数。
现在
晋城法院的新办法
为贯彻司法为民,方便当事人一次性完成诉讼费的交费、退费,实现信息多走路、法官多服务、当事人少跑腿,晋城中院经过多次研讨,制定下发了《晋城市两级法院诉讼费一次性交退流程》,对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的诉讼费交退流程均进行了具体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始执行。
《晋城市两级法院诉讼费一次性交退流程》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把原来需要当事人跑腿签字的程序能简化的简化,不能简化的由法院内部程序进行流转,实现了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的诉讼费交退一步完成,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以二审案件为例,现在,当事人只需要一步,即在立案时预先填写退费账户,其他流程均由全市两级法院内部流转完成,“十一步”简化成了“一步”。
三大创新方便当事人
一是设计了全新的《预交(退还)案件受理费通知单》。
通知单分“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事项”和“当事人告知人民法院事项”两部分。其中,在“当事人告知人民法院事项”中,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还账户详细信息并签字确认。该通知单一式四联,由当事人立案时填写。
二是拓宽了当事人的交费渠道。
目前,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四种交费方式:
通过法院立案庭的POS机刷卡交费;
到银行网点现金或转账交费;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交费;
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人民法庭现金交费。
未来条件成熟时,法院将适时开通微信或支付宝交费。
三是以法院内部流程自行流转替代当事人跑路。
以二审案件为例,当事人提出上诉请求的,首先由原审法院立案庭或法庭计算二审案件受理费并代市中院开具《预交(退还)案件受理费通知单》;原审法院确认收费后,代市中院开具收费专用票据并交与当事人,随后将案卷连同《通知单》第三、四联一并移交市中院;其次,案件审结后,二审承办法官将案件受理费通知单第三联送本院财务部门做账务处理,对需要退费的,承办法官和庭长共同签署《诉讼费退费通知书》,财务部门在15日内将诉讼费退入当事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完成退款的,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当事人查收;正式退费票据,由财务部门开具后及时交承办法官邮寄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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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范建华
编辑: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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