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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儒家政治中的二律背反(评侯旭东《宠》)

维舟 随读随写 2019-04-10

本文原刊《经济观察报·书评》2018年5月28日。经授权转载。



中国是个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会,所谓“亲疏有别”,讲究的是每个人依照自己在这礼法规定下的社会关系远近和身份地位为人处世。在传统社会,中国人的信任半径通常与自己的亲属网络正相关,这就是为什么近代以前的中国涌现出许多家族企业,但它们却很难壮大,因为家族成员之间天然具有信任关系,但在组织扩大的过程中,却难以扩散、接纳新的非亲属成员,甚至反过来造成阻碍。在这种情况下,人和人之间的密切互动往往取决于能否拉近彼此的社会距离,因而很多人哪怕是在正式场合,也会称兄道弟来“套近乎”。

 

在中国的社会运作中,这不可否认地仍起着重要的作用。很多人花大力气经营与上级主管领导、同级同事或各合作单位之间的非正式关系(亲属、同乡、同学等),社会学家周雪光认为这“可以说是差序格局的特殊性社会关系在组织内部的体现”。这既有利于增进彼此之间的融洽和谐,减轻正式制度的压力,甚至提升工作效率,但却也往往会削弱正式制度的有效性。简单地说,正式制度更多地依靠“制度”而非“人”,非正式关系却更多贴近“人”而非“制度”;前者的运行在理论上六亲不认,只看绩效考核,但后者注重的却是彼此之间的亲疏关系。一位前辈曾和我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要成为‘亲信’,光靠干得好,这太难了。”也就是说,能力和才干对成为“亲信”来说既非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还得看能否和上司之间具有亲密的私人关系。

 

由于这两者遵循不同的逻辑,在现实运作中就会构成一组二律背反。事实上,这是中国传统儒家政治始终没能解决的问题。带着这样的问题意识进入历史,历史也会由此呈现不同的面貌。 


争夺皇帝

 

侯旭东在《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中,提出了一种理解传统儒家政治的新视角:以围绕着“宠”形成的言行逻辑,来理解西汉帝国以皇帝为中心的种种政治行为。在他看来,“宠”是传统政治中反复存在的结构性现象,也是理解中国历史的关键之一,这构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网络,即便是皇帝本人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而这与后世总结的“历史发展规律”没有多大关系。看得出来,对他而言“宠”不仅是一个历史现象或分析性概念,还是一种方法,由此他否认了着重历史演进的线性历史观,认为那些都不过只是“后世史家独享的发明专利,均属外在于过去的后见之明”。

 

这当然是犀利的洞见,不过,如果“宠”要成为理解历史现象的一个有用概念,那显然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描述君臣关系上,同样必须像其它“后见之明”一样,提炼成为一个概念工具和分析框架。看得出来,侯旭东对以往抽象性的分析框架如“家产官僚制”等有所不满,强调重回历史具体语境中去理解儒家帝国政治的运作。在此,他一方面强调“皇帝缺席的官僚制”是不完整的画面,皇帝始终是理解秦汉以来大一统帝国政治的关键点;但另一面,他又认为皇帝也会遇到种种束缚和限制,他同样嵌入在一个君臣关系的互动网络之中。

 

以西汉历史展开这一分析,是再恰当不过的。西汉既承秦制又鉴于秦之覆亡,最在意的便是“拨乱反正”,按照儒家理想把所有人纳入各安其份的礼仪秩序,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按这一理想的要求,“君”也得像“君”的样子。这个重建的等级秩序下,人们的行为处事深深嵌入在自己身份规范之中,不能逾越。这给人们施加了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其顺应等级秩序对自身的要求。其结果,正如以色列汉学家尤锐在《展望永恒帝国》中着重指出的,战国时代的士人与君主之间还可以谈“有条件的忠诚”,但在秦汉大一统之后,这一历史走向了其尾声:他们自此是“帝国垄断下的士”。他们不再能和君主“谈条件”,因为此时人臣的义务就像儿子对父亲的责任一样,被绝对化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君主的“宠信”才构成了他们升降的关键。

 

在秦汉以来的儒家政治中,掌控绝对权力的君主带有双重身份:他既是正式制度的领袖(对百官而言),又是非正式结构的顶点。从儒家官员的角度来说,好皇帝应该扮演好前者的角色,甚至与后妃之间的互动也应遵循礼仪安排,纳入正式结构;但问题在于,这忽视乃至排除了皇帝的个人情感,而这却又恰恰是这个制度安排中无法加以约束的,因为家长制的存在意味着他们的决定就是天意,他不需要任何理由来为自己分配注意力和资源的做法辩护。正如侯旭东所言:“从皇帝角度看,得宠主要看皇帝自身的感受,往往与对象的出身无关。”实际上,像太监这类出身低微的人,反倒有更多机会接近皇帝并了解其喜好。这意味着,“宠”之所以在帝国政治中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归根结底是因为无法约束和排除皇帝的个人意志。

 

这样,皇帝本人常常就成为自己立下制度的破坏者,而对现实政治中的博弈双方而言,都能找到一套逻辑来为自己辩护。汉景帝时窦太后想要为外戚封爵,当时周亚夫抬出高祖白马盟誓“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否定了太后和皇帝的建议;但显而易见的一点是:历代受宠幸者都不是“以功受爵”,而是破例之私恩,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对官僚绩效原则的破坏。最终的状况,常取决于如何行事:李广利为汉武帝宠妃李夫人长兄,武帝想让他封侯,但也得让他带兵得功名来服人;而这些受宠的人,最好也清楚自己的荣华富贵,得不到社会的正式认可,因而一旦保护人去世往往便任人宰割。棘手和微妙之处在于,这里的内外边界往往极为模糊,“国事”与“家事”混淆不分:唐高宗想立武则天为后,大臣褚遂良等从礼法角度极力反对,但圆滑的李勣却不以为然地对高宗说:“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事实证明,武则天当上皇后决非仅是皇帝个人的“家事”,对整个朝廷政治均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但当时高宗却可以用这一套逻辑来使自己的决定合法化,此时皇帝的个人喜好就成了关键要素。

 

由此看来,秦汉这一早熟的帝国政治,本身就带有内在的矛盾:它既顺应国家治理的效率要求,初步完善了官僚制度,与此同时又突出了皇帝的个人权力,这反过来变成了官僚制度进一步贯彻的阻碍。越是靠近皇帝的职务,皇帝本人的信赖就越重要,所谓“你办事,我放心”,如果不能取得皇帝的信任,那能力强只会进一步强化彼此的疑虑、猜忌。侯旭东举出丰富的史实,证明这种亲密关系对当时的政治运作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也发现内廷的某些位置特别容易产生这种关系——这当然很好理解,因为这些人有更多机会接近皇帝。不过,在此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是:哪些职务更需要得到皇帝的“宠信”才能顺利运作?这种争宠的努力,是出于某种个人私利的动机,还是政治运转的要件?

 

这里的问题在于:完全理性的科层制,就其内在动力而言,其实是排除个人感情的;但在中国,“礼仪型君臣关系”的安排看似是一套制度安排(侯旭东看来也是这么理解的,他认为这种例行公事“与个人间的情感无关”),但始终带有浓厚的人伦意味,并不能完全排除个人色彩,最终造成的可说是一种“不完全的科层制”。按组织社会学的观点,任何组织都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它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受到所处环境的渗透和影响。“宠”作为一种君臣关系并无神秘性,同样符合这一理论假定,也就是说,这些统治集团作为一个组织的演变是一个自然过程,是适应周围社会环境的自然产物,而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

 

这一演变始终处在动态的反复博弈之中,但不同的行动者所使用的话语则可以有所不同。正如书中所言,虽然儒生士人常常不屑地把皇帝身边的亲近臣子贴上“小人、佞幸”之类的标签,但其实儒生同样积极争夺君主的注意力,虽然他声称自己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得君行道”,侯旭东在书中将这种反复出现的活动称之为“‘宠’激发的吸引-争夺模式”。值得补充的是,这本身强调了双方之间的不对等的个人关系,但在中国传统话语中,君主与士人之间还存在另一种“恩-报模式”:一如《史记·刺客列传》中豫让所说的“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这是一种有条件、有尊严的回报,有时还带有抽象性质,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提到“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强调对君主恩义的回报还可延续到后主身上。这两种模式有何异同、如何演化、士人对君主的关系究竟可算哪一种,都是可以讨论的问题。

 

的确,历史一再证明,皇帝的个人意志对儒生的政治理想乃至学术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一书已证明,皇帝的偏好和政治观点对两汉时期的政治学说具有莫大的影响,可说是典型的“学随术变”。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科举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化的邀宠竞争”,展示才华最终都是为了“货与帝王家”,事实上“得君行道”本身就已说明了这一点——“得君”乃是“行道”的前提。皇帝是一切争夺的焦点,这正是因为皇帝的权力既不可分割又无法限制,他既是制度与规则的破坏者,又被视为匡救之本。如果说“宠”的机制是帝制中国的结构性存在,那正是因为在这样的政治中,利益集团无法公开活动(否则会被谴责为“朋党”),而争取自己利益时面对的又不是所有人民,而只有皇帝这一个听众,因而必须“争夺皇帝”。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皇帝既是这一制度的最大获益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陈苏镇《<春秋>与“汉道”》 


历史演进的可能

 

侯旭东已精彩地证明,在历史演变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互动(他分别称之为“事务过程”和“关系过程”)互相叠加、交织与嵌入,“‘关系’所带动与激发的能动性,连绵不绝,动力无穷,构成时代中沉潜却顽强的推力”。在他看来,这种政治互动无法产生革命性的作用,“最终形成的则是变中蕴含着不变,反复中实现着延续”。由于他强调这是历代王朝均无法摆脱的结构性存在,“具体到各个皇帝,关系的表现,颇有差异,但关系的存在,实无不同……这种状态,乃变中不变,不变有变。”

 

这在某种程度上当然是正确的,对中国学界弥漫的“历史规律”和线性史观也不失为一味解毒剂,但在“告别线性历史观”的同时,却隐含着某种“堕入循环历史观”的危险。他非常小心地避开了目的论与进化论色彩明显的词汇,但似乎也由此把历史“共时化”了,进而甚至否认了历史演变、发展的可能性,以至于最后看起来竟似又回到了被批驳已久“停滞的中国”这一旧命题。

 

如果仅看西汉历史,也许这样说情有可原,但拉长历史的尺度来看,变化毕竟是不可否认的。书中隐含的一个前提是:儒生士人由于其偏重“礼仪型”事务过程,不如后妃等内廷人员与皇帝之间更能建立宠信关系,也由此难以在博弈中获胜。但历史的事实是,胜出的其实是儒生,原因很简单:他们站在皇权一边,推动成立了一种更加一元化的支配体制,使皇帝意识到这对自己有利。儒家政治理念在此也发挥了约束作用,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公私分明”是一件好事。东晋时庾亮身为皇后之兄,却辞让高官,理由是“悠悠六合,皆私其姻,人皆有私,则天下无公矣。是以前后二汉,咸以抑后党安,进婚族危”(《晋书》卷七三庾亮传载《让中书监表》)。科举制的发展,更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认为仅凭出身而非科考获得权力是不正当的。

 

从大的趋势来看,自东汉后期以后,外戚权力的正当性逐渐被否定,在保障皇权这一点上,皇帝和士人之间对此取得了共识。也就是说,皇帝的个人意志尽管无法约束,但应该把对某些宠臣的个人好恶限制在正式权力之外——换言之,这些人可以得宠,但不能干政。武则天虽有男宠,但却并未给他们授予任何正式权力。大体上,在中唐以后的变化,唐代以降的发展,可说是科层制和皇帝个人意志的双重增长。在最理想的情形下,是正式制度(“公”)和非正式关系(“私”)各守自身的领域,但反复博弈的结果,则往往是后者渗透到了前者之中。晚明时张居正权倾一时,但他也需要结交内廷,取得李太后和司礼监太监冯保的支持,才能放手推行自己的政治举措,否则皇帝的个人意志随时可以颠覆局面。这样,皇帝逐渐明确了非正式关系(外戚、后妃、恩幸,清代甚至规定太监不许干政)尽量不要“外溢”到正式政治运作中,因为历史一再证明这些被他宠信的个人,都更可能对他的权力造成威胁;随着权力的集中化,皇帝个人意志的贯彻则得到了强化。

 

当然,由于围绕着“宠”建立的关系极大地依赖于皇帝个人,因此当新帝继位,这种关系也随之荡然无存,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不过,这与其说是循环反复,倒不如是缺乏连续性。伊朗经济史学者Homa Katouzian曾提出“短期社会”的概念,认为伊朗哪怕是重要的根本性变化,都趋于短期现象。他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明确而不可侵犯的法律体系来保障长期连续性,人们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拥有权是短期的,因为这被视为统治者给予个人的特权,而非像经历了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欧洲那样被看作是不可侵犯的世袭权利。他并不认为这种历史发展是停滞的,但强调现代社会转型需要几个世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才能完成,但伊朗社会即便罕见地有一段时期的转变,也很难连续推动,其结果是历史呈现为一系列“连贯的短期”。在我看来,这能更好地用来解释中国社会的类似现象。

 

更进一步说,我也怀疑这项以皇帝为中心视角出发的研究,过分夸大了皇帝在全国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围绕着“宠”展开的,毕竟只是宫廷内外统治集团的那一小群能见到皇帝的人,但如果说这决定了历代王朝的命运,那就需要一个有力的推论:这群人决定了政治演进和王朝兴衰。如众所知,中国史上的许多政治势力和制度创新,倒是起于地方,也不尽然都受皇帝的直接控制,无论是汉代的豪强、魏晋南北朝的士族、唐代的藩镇还是宋代理学士绅。这取决于皇帝为首的国家力量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如果说对皇帝争宠的博弈就决定了王朝兴衰的循环,那在本书所论的西汉这样社会力量尚不强大的时代或许可备一说,但如果推及开来,恐怕尚须小心谨慎。

 

毫无疑问,本书是一项开创性的卓越研究,但也潜藏着某些危险。虽然他强调要回到历史场景中,但全书呈现的是一种客体化的精神,即把历史人物“对象化”,而不是加以道德谴责,这当然是因为与历史之间已拉开距离。确实,揭示历史上中国政治的运行机制比“以史为鉴”更重要,不论这一机制是什么,然而一个陷阱是:“理解即原谅”,他不时从皇帝视角出发来展开讨论,以致不免有偏于一面之虞。更进一步,这可能会使历史研究失去批判性,回避了价值判断——例如,“宠”的构造是否像儒生所控诉的那样,缺乏正当性?

 

尽管书中也总结了一些“模式”,但这大多是一些方便的形容,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分析工具。历史学仿佛是一个“天生拒绝理论”的研究,学者也往往推崇“具体地分析问题”,迷恋于呈现丰富的细节,但这也可能将历史变成一片混沌、循环的碎片世界。从作者的旨趣来看,他在意的是理解历史、解释历史,而不是与社会学理论对话,总结出诸如“范式转移”这样普遍性的命题。对历史学者而言,这无可厚非,不过,历史的迷人之处,或许也就是历史限制人的地方。

 

勘误:

p.41:当时一般人的家赀不过数万(数金),“中家之訾”最多也不过十多万(十多金):似当作“中家之赀”,p.54“訾产”同改

p.91:关于审其食与刘邦,特别是吕后的亲密关系:审食其

p.246:0-1岁婴儿面对陌生情境时依恋反应的三种类型:安全性依恋、回避型依恋与抵抗型依恋:安全型依恋

p.255:但它所带来是变动与反复:带来是=带来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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