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奇: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核心问题与基本路径
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核心问题与基本路径
鲁西奇
摘要: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表现在研究者站在怎样的立场上、研究谁的、为谁而研究中国历史。中国历史研究者的立场主要有“国家”立场、“世界”立场以及“人”的立场三种。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要有:其一,中国文明的形成、发展与特质;其二,多元、统一的中国之形成与发展;其三,中国的现代转型。中国历史研究者须“进入”并立足于现实的与学术的“中国田野”,去开展中国历史研究;亦应充分使用多样、多元的历史资料,梳理多样、多元的历史叙述,从而形成多样、多元的中国历史认识。
关键词:中国历史 主体性 统一性 多样性
一、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
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包括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研究者的主体性,即谁、站在怎样的立场上研究中国历史;二是研究对象的主体性,即所研究的中国历史是谁的中国历史;三是研究目标的主体性,即主要为谁而开展研究。三个层面的问题是密切联系、交织在一起的,其中的核心是研究者的主体性,因为谁、站在怎样的立场上研究、认识历史,往往决定了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选择及相关观念的使用或创造,也决定了其所界定和追求的研究目标。
研究者在开展中国历史研究时,虽然未必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其主体性也可能是多层次的、多元的、变动的或模糊不清的,但就其对研究对象的选择与界定、分析问题的出发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目标而言,不少研究者程度不同地具有并表现出某种立场。总的说来,中国历史研究者(包括中国学者和国外学者)的立场,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国家”立场。研究者站在“国家”(既可能是中国古代的王朝国家、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也可能是现当代的中国国家)的立场上,主要围绕(1)“国家”的形成、兴盛、衰退乃至灭亡以及这一过程中国家“统治”或“治理”的成败得失,(2)“国家”的本原、类型、形态、结构及其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基础,(3)中国“国家”的形成、发展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意义等三个核心问题,从不同历史时段、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开展研究。
其研究目标主要包括:(1)“赞治”、“资治”,所谓“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即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帮助统治者更好地治理国家,实现长治久安;(2)通过对国家历史、功能与特性或某一具体领域的分析,寻找并选择“历史资源”,以论证历史或现实国家的“合法性”,或论证现实国家某一制度或政策的“历史根据”或“合理性”,即为国家主导的政治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建构、国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与实行,提供足以服人的历史认识基础和历史借鉴;(3)比较分析不同时期中国国家在“世界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明其升降变化之轨迹,以说明现实中的中国国家在当今世界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展望或预测其未来发展方向或趋势。从“国家立场”出发的历史叙述、分析与解释,乃是中国历史研究的主流;研究者的主体性在本质上是中国的“国家性”,其所选择并界定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国家”的“中国”(虽然可能是不同意义上的“中国”),其研究的终极目标是为国家的、为中国的。
二是“世界”立场。从“世界”立场出发的中国历史研究,有两个重要预设:(1)世界历史的进程,具有某种基本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源自人类历史发展的共性。世界历史发展具有统一性的预设,使研究者可以设定自己的“世界”立场或“自觉意识”,并选择这种立场,进而从“世界历史的统一性”出发,通过比较分析,考察中国历史进程的独特性及其在“统一的世界历史”中的意义。(2)世界历史的进程在总体上表现为“从相对孤立到普遍联系”、“从分散到整体”的过程,原本相互隔绝、相对独立地发展的各地区在历史过程中逐步联系起来,并不断强化此种联系,所以“全球化”乃是一种悠久的、不断加强的历史趋势。“从分散到整体”的世界史的预设,使中国历史的研究者,可以站在“中国”(或中国的某一区域或地方),放眼看世界,或者站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美国、日本以及其他),以世界的眼光,观察“中国”(以及构成“中国”的各区域或地方)是如何逐步建立并强化与世界其他地区间的联系,分析中国及其区域或地方“构建”或“进入”世界体系的进程。
“世界”立场的中国历史研究,把中国历史看作世界历史的统一性在中国的展开或表现,同时也是“整体的”世界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站在此种立场上的中国历史研究者,大多接受、奉行“整体历史”或“总体史”的原则和思想方法,把中国或其不同区域、地方看作可以展现“世界历史之统一性”或“全球化进程”的一个整体,对其特定时段的历史进行地理、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研究,以反映这一整体的历史总貌。在这个意义上,研究者将中国历史或其区域历史“嵌入”具有基本统一性的或全球化的世界历史中,并相信中国历史研究(包括其区域历史研究)可以揭示世界历史的统一性或全球化进程及其实质;其所界定、选择的中国或其区域与地方乃是世界的中国或世界的区域与地方;其研究目标既是中国的、区域的、地方的历史,同时或最终是世界的历史。
三是“人”的立场。中国历史研究的“人”的立场有两层含义:(1)研究者立足于自身的现实需要、情感、兴趣、好恶、求知欲或价值观念,选择并界定研究对象,并在研究过程中“灌注”其个人性(包括个体的智慧以及求知、求真的诉求),其研究目标乃是表现其个人性,并满足其个人需求。(2)研究者立足于自觉意识的“人”的立场,从“人”的生存、欲望、认知、交往、精神等角度出发,选择并界定千百年来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中国人”作为研究对象,并将“中国历史”界定为“中国人的历史”,是中国各地区人群为了生存与发展、追求美好生活而不断“适应”并“改造”其所处的环境、摸索并建立适合自身生存与发展需求的社会组织与制度、创造并不断“改进”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的历史;其研究目标,乃是探究“中国人”的人性,思考与分析“人”的本质、中国人的本质及其在人类发展中的地位与意义。
司马迁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实际上是以“人”为本位,探究“人”在空间、时间中的位置,并加以描述、表达。在这一过程中,研究者“个人”所自觉意识并界定的“人”实际上超越了“个体的人”,亦即在历史过程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具体的人,而成为相对于其所生存的诸种环境而言的“人”;其所研究的历史乃是“人的历史”,是以人为本位、以人为主题的历史,其核心问题就是“人”(中国人)的形成、演变,以及人与其生活的世界之间的关系,乃是为“人”的历史,为“中国人”的历史。当然,这样的“人”在历史进程中表现为一个个具体的、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思想的个人以及由他们组成的各种各样的人群、集团、阶层或阶级,并非抽象的“人”。
专业的中国历史研究者较少主动、自觉地思考、界定自己从事历史研究的立场,往往根据所研究的问题或思想方法的选择而确定或改变其立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中国历史研究中主体性的弱化甚至缺失——研究者没有明确的出发点,亦不明确其所研究的中国历史究竟是何者的历史,更不愿意追问自己的研究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什么人有意义。主要立基于个人需要的历史研究并非完全没有价值,可是,如果要在中国历史研究领域中建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突显中国历史研究在世界或人类历史研究中的意义,就必须明确中国历史研究的主体性——谁在研究、研究谁的、为谁而研究中国历史。“国家”立场、“世界”立场、“人”的立场,并无高下之别,其研究目标亦难分大小、远近、高低,研究成果的水平与研究者的立场之间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任何一项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研究,都应当是立场明确的研究。同时,也只有立场明确的研究,才能与国际学术界进行对话、交流,并在交流中突显出中国历史的特性与意义,以及中国历史的研究者立足于中国历史研究而形成的对人类历史的思考与认识。
二、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问题
无论基于怎样的立场,中国历史研究的基本对象都是“中国历史”。不同立场的学者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历史”均会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而此种差异正说明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乃是何谓“中国”——“中国”是如何形成的、特别是当今之中国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如何看待、认识“中国”——这里的“中国”既可指中国这片土地、生活在中国土地的“中国人”以及他们所创造的文化,也可指作为“国家”的中国,作为世界组成部分的中国,亦可指“人”(个体的人与群体的人)认识、理解或“认同”的中国。质言之,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是“中国”。
无论站在“国家”立场、“世界”立场,还是站在“人”的立场观察、分析中国历史,大多数研究者都会承认:(1)中国文明源远流长,是连续发展、未曾中断的文明体系,此即“中国文明的连续性”;(2)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持续保持着政治的相对统一,形成了疆域广大、内部复杂多样的政治体,此即“中国政治的统一性”;(3)经过百余年来的摸索,中国走上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并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功,此即“中国的现代转型”。这三方面认识,已成为大部分中国历史研究者(无论是中国学者,还是国外学者)的基本共识。而探究以上三个方面的历史过程、分析并解释其成因与意义,既是很多中国历史研究者的出发点,也是其共同追求的目标。
(一)中国文明的形成、发展与特质
与“文明”一样,“中国文明”的范畴、内涵也非常复杂,难以界定和阐释。可是,开展中国历史研究,就必须努力弄清楚、说明白什么是“中国文明”——是“中国的”文明,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孕育、成长、发展起来的文明。
长期以来,在考古学界与上古史学界有关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讨中,“国家”曾被认为是中国文明的核心——很多学者根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的著名论断“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来论证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形成问题。张光直先生将“酋邦”和“早期国家”理论运用在中国考古学与上古史研究领域而得出的认识,苏秉琦先生提出的从“古国”、“方国”到“帝国”的“三部曲”理论,王震中先生融汇诸家之说而提出的“邦国—王国—帝国”说,虽然吸纳了19世纪以来西方人类学的诸多理论与研究,亦结合中国考古工作与成绩作了非常深入而细致的思考,但实际上也是以“国家的形成”为核心线索的。不仅如此,所谓“社会复杂化”的理论及其在中国早期文明史研究中的运用,在根本上也是以“国家的形成”为指归的。国家及其形成(以及城市、文字的出现与发展等),基本上是人类文明史的普遍现象,并非中国文明所独有;中国文明的独特性在这方面的表现主要是国家形成的过程以及所形成的国家形态与结构。
中国文明起源的多中心论或多元论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苏秉琦先生用“满天星斗”形象地描述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时期众多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性文明并存的面貌,并用裂变、撞击和融合比喻各地区文明起源与演变的不同路径,以及各地区文明不断融会的历史过程。张光直先生强调各区域文化在不断扩散的过程中深化了相互间的联系与作用,形成一种“相互作用圈”或“文化互动圈”,而中国史前相互作用圈奠定了历史时期中国的地理核心,圈内的所有地域文化都在中国历史文明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在苏、张等先生的基础上,严文明先生更着意于强调在各区域文化平行发展、不断融会或互动的过程中,中原文化得以博采周围各地区的文化而加以融合发展,逐步成为中国文明的核心,并在后来的发展中,不断强化此种核心作用,从而推进了中国文明统一性的形成与发展。
如果中国文明从源头上就是多元的、多中心的,是由不同地区的文明相互影响、互动、融会而成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又容纳了更多的区域文明(特别是所谓华夏周边地区的文明),那么,所谓“中国文明的形成、发展”的核心线索就应当是构成中国文明的各区域文明通过不断接触、交流、相互影响、互动,逐步加强彼此间的联系,进而一步步地融会在一起,并越来越强烈地表现出某种“统一性”的进程。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考察这一进程,分析推动这一进程的诸种要素,并解释这一进程对于“中国文明”的意义。虽然这一进程的结果应当是中国的“一体化”或“统一性”,但在这一进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中国文明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却是其包容性——历史时期中国各地区的文明就如同流淌在中国土地上的众多河流,有汇入,有枝分,也有相对的孤立乃至隔绝,但它们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发源、流淌,在中国整体的环境系统里相互影响,润湿、浇灌着中国这块土地,并最终汇入中国文明的海洋。
包容性应当是中国文明最重要的特征。中国文明相互作用圈内的各区域文明既相对独立地生存、发展,又在圈内互动、融会,同时还保持其多样性。“泛爱容众”、“和而不同”,应当可以较好地概括中国文明的包容性。而中国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又正是建立在“包容性”这一根本特征之上的——如果不能包容不同的区域文明,长期延续、未曾断裂的中国文明是不可想象的。僧肇云:“会万物以成己,其唯圣人乎?”正因为包容、融会了中国土地上诸多地域文明,才形成“中国文明”。中国文明海纳百川,兼容并蓄,不独尊自身、排斥他者,乃得成就其自身的伟大;而中国文明的包容性,来自并蕴含于中国文明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是中国文明内在的核心,也是中国文明为人类文明作出的最有价值的贡献。
中国文明的包容性应当成为中国历史研究领域的核心之一。揭示中国文明的包容性,描述其在历史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分析其在中国文明与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解释其对于人类文明的意义与启示,是中国历史研究者的重要使命。而以“包容性”为核心阐释中国文明的内涵、特质,叙述中国文明的发展历程,必将更好地展现出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的博大胸怀与恢宏气象。
(二)多元、统一的中国之形成与发展
中国的统一性首先并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统一。作为统一政治体的中国,是建立在权力基础之上的,是一系列军事扩张、政治控制、制度设计与推行、法律强制与暴力压制的结果。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复杂的原因,而核心则是政治权力能否有效地控制、治理其幅员广阔的疆域,以及各种各样具有不同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利益诉求的人群。因此,“多元、统一的中国之形成与发展”这一问题的关键,乃在于中国的政治统一是如何实现并长期维持、不断强化的。
古代历史上的中国没有建立或形成过统一的经济体系。各区域间的经济联系虽然通过税收(贡赋)、贸易而不断加强,但直到19世纪,经济体系仍然主要是区域性的,中国存在着若干个内部经济联系较为密切、彼此间却相对孤立的区域性经济体系。同样,中国历史研究中所称的“中国社会”实际上是指不同时期以汉人为主体的、各种各样的地域社会或地方社会,历史时期并没有存在过一个整体的、向内凝聚的“中国社会”或某种同质的“中国社会”。而中国文化,则不仅是发源于黄河、长江流域的华夏文化,还应当包括历史时期曾活动于中国广大疆域范围内的诸种人群所创造的各种民族和区域文化,也包括诸多外来的、在中国扎根“重生”的文化(如汉传佛教、藏传佛教文化以及中国伊斯兰文化等),因此,中国文化在源头上是多源的,在构成上是多元的,在形态与内涵上是多样的。多元化与多样性乃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
既然历史时期中国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均未表现出相对明确的统一性或同质性,那么,“多元、统一的中国之形成与发展”这一命题,就可以化约为作为政治体的中国国家,是如何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对于散布着多种人群、经济形态与发展水平各异、社会组织各不相同、文化面貌千差万别的广大疆域实现相对有效的控制的。而中国历史研究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就应当是历史上的中国国家,是如何控制其人群复杂、经济与文化形态各异的辽阔疆域的。
以往研究已较为充分地揭示出中国历代王朝国家及现代国家政权对于所统治的诸种人群、地域、文化的差异性的认识,以及根据对这种认识所设计的不同制度、采取的不同政策及其变化历程。总的说来,中国国家对于疆域内的不同人群、地域采取两种最基本的统治方式:一是直接统治,即国家通过军事、行政、赋税、教育等手段,将所制定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制度推行到可以直接有效控制的地区,并主要依靠这些制度,实现对上述地区的直接控制。二是间接统治,即对于未能有效、直接控制的地区,国家采取委托或接纳“代理人”(或“中间人”)的方式,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如政权合法性与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向代理人“让渡”部分国家权力和利益,委托其作为国家代理人,代表国家统治或治理相关地区,程度不同地保留其所“代理统治”地区固有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制度和结构。从维护国家统一的角度而言,直接统治固然是国家权力不断追求的目标,但直接统治并不必然带来统一性的加强,反而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国家疆域的扩张、激化部分地区或人群与国家体系之间的矛盾冲突;间接统治虽然不能彻底、有效地贯彻国家意志、使制度政策得到完全实行,但至少在名义或形式上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并给国家统一性的推行与实现预留了可能的空间。因此,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国家政权均采取直接统治与间接统治并行的方式。
无论是直接统治还是间接统治,在具体实施的历史过程中,都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在直接统治的情况下,制度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其在各地区的实行,必须适应该地区的历史地理与社会经济背景,因地制宜,加以变革,从而使国家统一的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形成诸多的地方类型,这就是“制度的地方化”。地方化制度的实行强化了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迫使国家权力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从而缓解了统一性制度的僵硬,为直接统治注入了地方性、多样性与灵活性。在间接统治下,“委托—代理”之间的关系受到国家“让渡”权力的大小、方式以及代理人的层级、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不同类型;而这种关系本身又是不断变动的——在很多情况下,国家“让渡”给代理人的权力是有限的、不断缩小的;事实上,代理人行使或追求的权力却是不断扩大的;所以,国家权力不得不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以应对这些变化。“委托—代理”关系的不同类型及其变动,形成了越来越复杂多样的间接统治方式,从而极大地丰富了间接统治制度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这个意义上,直接与间接统治的二元统治制度,表现为多种制度并存的局面。因此,“一国多制”乃是自古以来中国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多元统一的中国得以长期延续发展的根本性制度保障。
认识中国疆域内人群、经济、社会与文化的诸种差异,采取灵活多样的制度与策略进行统治或治理,是中国实现长期统一的“法宝”。在当今全球化浪潮与多元化、多样性潮流并存共行的时代里,探究中国历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多元化并存的客观事实,分析其对于“统一的中国”的作用,揭示其对于全球化发展的意义,应当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命题之一。
(三)中国的现代转型
所谓“转型”,是指某一事物的结构、形态、运行模式以及人们有关这一事物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中国的现代转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
(1)现代国家的建构,包括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和高度一元化领导的、合党政军为一体的现代主权国家的建构,此即所谓“国家转型”。民族国家和现代主权国家的建构是百余年来中国国家转型的两条主线索,二者交织在一起,而以后者处于主导地位。近代前夜的中国,乃是一个多族群、多元文化、多种制度并存的“帝国”,以之为基础,几代人努力凝聚中国境内的各种人群,构建“中华民族”,建立以中华民族为“国族”的近代民族国家;在外部冲击与内部变乱的双重压力下,不断改造旧有的国家结构,在统一的意识形态与高度集中的现代政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强化制度、思想的统一性,从而建立起一个高度统一的现代主权国家。
(2)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主要包括近现代工业体系的建立、发展与调整,传统商业体系向现代市场体系的转变,以及传统农业经济的现代化改造三个方面,此即所谓“经济转型”。在百余年的时间里,虽然历经曲折,但由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传统经济体系向以工商业经济为核心的现代经济体系转变的总体趋势,是一直持续的;中国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在百余年时间里,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不仅表现在经济总量的巨大增加、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支柱产业的更替,还表现在经济结构的根本性变革和提升、经济体制的不断创新等方面,经济发展对于国家、世界的意义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3)中国社会从以乡村社会为主体的、相对封闭的传统社会,逐步转变为以城市社会为主导的、相对开放的、信息化的现代社会,此即所谓“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社会的结构、形态虽然受到根本性的冲击,社会运行状态也得到彻底改变,但其基本要素却与新生的现代社会要素纠合在一起,彼此冲突、融汇,逐步形成新型的社会结构与形态。因此,“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乃是一种整体性的社会发展过程,既不是传统社会的延续发展,也不是西方现代社会的“移植”,而是传统社会因素与现代社会因素相结合之后的“社会重建”,其所形成的中国现代社会将是一种新型的、前所未有的社会。
(4)多种人群、地域、宗教文化并存共行的中国传统文化,在西方文化面前,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自身既不断演化,又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同质性,逐步形成以国家主导的意识形态为中心的新型的中国现代文化,此即所谓“文化转型”。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主要有两方面内涵:一是现代化,即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地域性文化或人群、宗教性文化都在逐步适应现代化进程,通过调整、改造,以成为具有现代性的地域、人群、宗教文化;二是统一化,即多元多样的传统文化,亦不断调整、改造,以适应或加入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统一的“国家文化体系”中——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文化的多样性逐步消减,而统一性则持续加强。换言之,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在根本上是以统一的、同质性的现代文化,逐步替代多元的、多样的传统文化形态。
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各领域的现代转型,乃是百余年甚至三百余年来中国历史发展的主线索。因此,“转型”也应该是中国历史研究的核心命题。考察中国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分析其动因、内在机制与外部环境及其对于转型的影响或作用,探讨新型的国家形态、经济体系、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的现实及其潜在的可能形式,揭示中国之现代转型对于世界与人类的意义,应当是中国历史研究者可以为中国与人类作出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历史研究者长于叙述历史过程。可是,中国现代转型的历史叙述却是以对转型动因的认识为起点的。“冲击—反应”理论部分地解释了中国现代转型的起因,说明中国的转型是在西方列强入侵与西方经济文化势力强行进入的背景下开始其进程的。由于“冲击”必然因应于“内在的机制”才能发生效用,而“反应”(或“回应”)则主要是中国国家与人民的“主体性”行为,所以,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中国历史的研究者越来越倾向于从中国内部探求中国现代转型的动因,以及中国内在变迁的可能性。以中国为主体,重新审视“中华帝国睁眼看世界”的过程,“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的形成及其实践,“自强”运动的开展,乃至新文化运动和伟大的中国革命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均可以发现中国内部蓬勃向上、不可抑止的生命力,而此种生命力实为中国现代转型的根本性动因。因此,中国的现代转型,虽然因外部的冲击而触发,却是以中国国家、人民为主体自觉地进行的,是中国主动调整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不断适应、进入现代世界体系,并逐步建立起现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体系,进而影响世界体系的过程。
在中国现代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持续受到外部势力的压迫和直接破坏,中国现代化的先驱们亦受到近代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思潮的深刻影响,建构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和保持领土完整、内部凝聚的统一的现代主权国家,乃成为建设现代中国的“重中之重”。换言之,中国的现代转型,是以“国家转型”先行并主导的。晚清至民国,无数先烈为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上下求索、前仆后继,提出了诸多的思想与方案,无论是“科学救国”、“工业救国”,或者“开启民智”、“立宪民主”,还是“社会革命”、“阶级斗争”,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建立中华民族的、统一的、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
正因为此,无论是近代以来工业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壮大、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体系的重建与调整、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还是“平均地权”主张的提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与国民党主导的“农村复兴运动”,以及新中国时期的“土改”、集体化、“包产到户”等关涉中国社会结构性变化的诸多重大变革或举措,乃至现代教育科研体系的形成、新文化运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传播与社会主义思潮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与不断丰富等决定或影响现代中国文化转型的重大事项,基本上都是在政治力量的主导下,通过政治权力或以国家力量推行、实施或促进的。国家或政治权力主导下的全面转型,乃是中国现代转型的根本性特征,也是中国现代转型的成就与教训的根源。中国历史研究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揭示中国现代转型的这一主要特征及其意义。
三、中国历史研究的基本路径
研究中国历史,其最终目标不外乎去思考并尽可能地回答三个问题:一是世世代代生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是怎样生存、发展并创造自己的文明的;二是中国文明、中国历史在人类文明、世界历史上究竟有多大的重要性;三是中国历史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当下的中国、世界,以及设想、建构未来的中国与世界,具有怎样的意义。
第一个问题的目标,是揭示作为人类一部分的“中国人”的“人类共性”,是立足于中国看人类、看世界;第二个问题的着眼点,是揭示中国、中国文明、中国历史的特性,其前提是需要对人类、人类文明、世界历史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与把握;第三个问题的出发点,则是当下的中国与世界,是“站在今天看过去”,其前提是对当今的中国与世界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与把握。因此,中国历史研究的一般性方法论原则就应当是:站在当今的中国,去看中国的过去;再放开眼界,去看当今的世界及世界的过去;然后回过头来,以历史和世界的眼光,重新认识、理解当今的中国,并思考其未来。
在这个意义上,当今的中国与世界,以及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当今中国与世界的探索与认识,乃是中国历史研究者的“田野”。历史学者无法真正回到“历史现场”,却生活在累积着历史的当下,因此,“进入”包含着历史过程的当今中国与世界,乃是中国历史研究者的“田野工作法”。中国历史研究者的“田野工作”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当今的中国人,生活在当下的中国,并去感受、认识世界的变化,进而以一种全球化的眼光,去观察、认识、理解中国人的社会与文化。二是作为当今的中国学者,在当下已具有世界意义的中国学术思想界开展学术研究,和中国及世界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一起研究中国(历史学者是从“过去”认识中国),所以,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学术界,乃是中国历史研究者的另一个“田野”——在这个“田野”中,中国历史研究者去观察、认识、理解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如何认识中国。因此,中国历史研究的“田野工作法”,并不仅仅是到名胜古迹去访古探幽,或者到穷乡僻壤去看庙寻谱,研究者想象自己与生活于斯的乡人或“古人”“处于同一种情境”,并对后者给予“同情之了解”,从而得以“走向历史现场”,并进而尽可能真正地认识历史事实;更重要的是,研究者应是真正地生活在当今中国和世界上的中国人,以及和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一样,真正地研究中国、中国的人、中国的社会以及其他——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研究者才能真正做到在“中国的田野”中研究中国,才能真正地与其所研究的中国、中国人乃至整个人类同呼吸、共命运。也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也具有世界性和人类性的研究。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历史研究是站在当下,回溯“过去”,“从历史看中国”,那么,“过去”就成为研究当今中国(以及世界)的素材,而对于历史学者来说,“过去”乃是凭借着历史资料得以认识或建构的。张光直先生在谈到中国古代史研究在世界历史上的意义时说:
中国拥有二十四史和其他史料构成的文献史料,又由于史前考古和历史时代的考古,进一步充实了中国的历史资料,并把中国历史又上溯了几千年。在全世界,很少有哪个区域的历史过程有如此丰富、完整的资料。既然如此,在中国这样大的地域,这样长的时间内积累起来的众多资料中,所看到的历史发展的法则,是否应该对社会科学的一般理论,即对于社会科学关于文化、历史发展的一般法则,具有真正新颖的启示,或有所开创?
从张先生的论述出发,我们可以把中国历史研究的具体方法,分解为三个步骤:一是鉴别、解读、分析丰富、完整的历史资料(包括文献与考古资料),藉此理清中国历史的进程与基本事实,即“从史料到史实”;二是从第一个步骤所认识到的“史实”中“看到”中国历史发展的某些法则,形成对中国历史总体趋势、基本结构、根本动因的认识,即“从史实到史识”;三是将第二个步骤中所得出的对中国历史的认识,与对世界历史的总体认识和人类文明发展的一般法则相比照,获得某些新的启示,或者形成某些对于人类历史的新认识,即“从史识到史观”。
中国历史资料的丰富性与复杂性,既给中国历史研究者带来诸多便利,也导致了研究工作的繁重和巨大的困难,对此,前人已有充分认识,并摸索出诸多鉴别、分析、运用史料以认识史实的方法与路径。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中国历史资料不仅是丰富的、复杂的,其多样性也为世界其他国家所罕见。中国历史文献的多样性,不仅表现为载体的多样性(如文献史料、物质史料、口述史料等)、来源的多样性(如传世文献、出土文献等)、类型的多样性(如系统的历史著述、文书、书信、日记、回忆录等)、性质的多样性(如官方文献、民间文献、私人文献等),也不仅表现为历史资料在形成与流传过程中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或制约而形成的诸多差异,更表现在历史资料所叙述的“历史”本身就是多层次、多元的、多样的,是不同人群、不同地方、不同文化的“历史资料”——在同一历史过程中,不同人群、不同阶层、不同方留存下来的历史资料是不同的,其所反映的历史事实是不完全一样的,其所关注的方面也会有很大不同。历史资料的多样性与多元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乃至决定了历史叙述及其所叙述的“历史事实与历史过程”的多样性与多元性,并深刻地影响着以之为基础的历史解释的多样性。因此,中国历史研究的重要一环,就应当充分重视中国历史资料的多样性与多元性,从多样、多元的史料出发,梳理历史叙述及其所叙述之史实的多样性与多元化,分析其成因与意义,并进而探求“统一的中国历史”的史实。
不同的人、人群、阶层或不同的地方社会所叙述的“历史事实与历史过程”既然可能各不相同,那么,根据其叙述的“史实”所得出的对历史发展脉络的认识亦可能各不相同。因此,至少在历史叙述中,存在着多样性的中国历史脉络:不同时代、不同人、不同人群、不同地方社会对于“中国历史”的叙述既各不一致,其所认识的“中国历史”亦各不相同,而其所叙述的自身层面的历史以及对于其历史的认识更是千差万别。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包括史料、史实、历史叙述与历史认识)乃是复数。对于中国历史的认识的多样性,是中国历史研究生命力的体现,也是其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承认并充分展示中国历史认识的多样性,将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形成对中国历史的统一认识。
多样性与多元化的中国历史认识,将使中国历史研究者有可能在中国历史的范畴内,通过比较不同的中国历史认识及其路径,可以讨论人类的历史进程以及对世界历史的认识。因为多样性与多元化的中国历史认识,既可能涵盖人类历史的不同路径及其认识,又将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对人类历史的认识。也许,中国历史的认识,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关于人类历史之一般性法则的认识所带来的新启示,正在于这种认识的多样性——多样性的中国历史认识,或者将会极大地修正或改变对于人类历史之一般性法则的认知,甚至可能对此种一般性法则之存在与否提出质疑。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8年第3期。原文有注释,此处删略。经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