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市首例确认监护权支持起诉案始末…… | 蒲公英特辑
两名流浪失智女子被救助站收留后发现怀有身孕,产下女童后因无监护能力,孩子由儿童福利院代养至今。多年来寻亲无果的孩子们,因没有适格监护人面临落户、入学困难等问题。
谁来担任流浪小女孩的监护人?
在民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多方共同努力下,2021年5月18日,上海首例确认监护权支持起诉案件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最终法院为两名儿童确认了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
案情回溯:
监护之困 流浪女童寻亲无果
2010年10月,一个来历不明的流浪女子出现在上海街头,被上海市民政局下属救助二站收留后,发现其已怀有身孕,且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症,无法表述自己的基本信息,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1年6月,流浪女子在医院生下健康的女宝宝玲玲(化名)。因自身精神原因,她对自己的女儿很无感和漠然,没有能力进行哺乳和抚养。救助站只能将不满一岁的玲玲先委托给上海市民政局下属市儿童福利院代养至今。
多年来,救助站始终没有放弃为二人寻找家人,通过登报寻人、DNA对比、刑警803人脸识别、甄别访谈等各种方式,穷尽手段仍寻亲无果。
转眼间活泼开朗的玲玲到了入学的年龄,但儿童福利院内只有一所为特殊儿童开设的学校,因缺失监护人而无法办理户口登记导致玲玲没有学籍,从而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
另一个女孩欣欣(化名)和玲玲有着相同的身世。也因为相同的原因被送往福利院代养,至今无法找到家人,现在已经6岁多了。
两个小女孩未来的命运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救助站和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心。由于她们情况非常特殊,监护权的落实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经市民政推荐,救助站向普陀区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
检察履职:
确权之诉 合力夯实司法保护
2020年初,普陀区检察院在获悉两女童监护之困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救助站开展线索初查工作。
普陀区检察院还专程前往福利院看望玲玲和欣欣,为她们送上精心准备的小礼物。看着两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玩耍的画面,未检组表示一定尽力结束她们的监护空白期,确定法定的监护人!
为此,普陀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多次召开流浪失智妇女监护问题协商会,邀民政、法院、儿童福利院等多方参与,共同研讨司法程序,确定诉讼方案和案由,协力解决女童监护困境。
案件效果:
法律监督 推动落实国家监护
2021年5月18日,经普陀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普陀区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市福利院为玲玲和欣欣的监护人。
至此,玲玲和欣欣终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爸爸和妈妈”,之后他们也将可以拥有户口,并正常的就学、生活啦!~
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确定监护人,贯彻“最有利于儿童”原则,夯实国家监护责任,守护孩子美好明天。
素材来源:未检组
文字:姚彦静、徐丽春
编辑:文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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