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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障监督体系相关知识要点

2017-12-30 中国航天科工三院159厂




一、保障监督体系是什么?

保障监督体系是以预警防控亮黄牌红牌为警示平台,综合运用各种保障监督方法,构建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为基础,领导干部履职风险防控为重点,权力制约为核心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三道防线,实现从传统的事后问责向事中控制、事前预防延伸,最终实现“防止违纪、杜绝违法”目标的闭环管理系统。

二、保障监督的范围

1、监督对象

按照公司党委有关要求和分级实施原则,分别对公司所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实施保障监督。包括单位对象(公司属各单位)和人员对象(公司领导;公司属各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公司党委认为需要对其实施监督的其他人员)。

2、保障监督的重点事项

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纪党规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部门规定以及集团公司、三院、公司规章制度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三院及公司决策、决议和决定,以及对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三、指导思想

    “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落实各业务部门监督主责。

全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三道防线,坚持纪在法前、警示为先,树立纪律底线意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保障监督工作常态,“踩底线就要警示,越红线就要处罚”。

坚持纪严于法,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严防以亮牌警示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严重违规、涉嫌违纪甚至违法的问题,坚决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为干部履职安全、企业经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本原则

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监督主责。

纪在法前、警示为先,合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系统推进、分级实施,确保公司各单位置于保障监督范围之内。

边建边改、不断完善,不断适应公司改革发展总体要求。

五、事前预防——第一道防线

1、抓思想引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能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促进规范用权、按章办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抓认识转变,确保“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深入人心。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和业务部门“一职双责”职能,在抓好分管或负责领域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担负业务监督主责。

3、抓制度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经营、依规治企自觉性。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及时学、深入学、经常学,坚决防止“一阵风”。

4、抓关键重点。领导干部晋升、转岗、调动、退休前等重要时点;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预警管理;加强经常性教育和保障监督管理。

5、抓监督队伍。发挥好纪委书记、总会计师、法律顾问、派出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等方面监督资源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各自职责,及时汇报、通报有关情况。

六、事中监督——第二道防线

1、利用公司警示事项季度报告制度。各业务监督主责部门应每季度重点对照重点监督事项警示标准进行自查,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公司保监办报告自查结果。

    2、根据亮牌警示判定标准,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黄牌警示判定标准:

(1)尚未发现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情节较轻,但同类或同一问题多次、重复发生,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2)尚未发现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情节较重,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红牌警示判定标准:

(1)尚未发现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情节较重,但同类或同一问题多次、重复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2)尚未发现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3)给予黄牌警示后,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规定的,给予红牌警示,同时,依法依纪依规转入责任追究和处理程序。

    3、严格执行亮牌警示程序。

    保障监督亮牌警示是一件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单位、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严肃认真、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严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1)业务监督主责部门或相关单位按要求向保监办报送发现的警示事项和亮牌建议。

    (2)保监办对报送的警示事项及亮牌建议提出审核意见,对不够亮牌标准的事项,退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原业务渠道进行处理。

    (3)保监委召开会议,对亮牌建议和保监办审核意见进行审议,审议意见提交院党委审定。

    (4)保监委根据院党委审定意见,印发亮牌警示通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对被警示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5)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需再次给予亮牌警示的,仍需执行以上程序。

七、事后问责——第三道防线

    坚持有责必问、违纪必纠,严格执行亮牌警示不影响、不替代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亮牌警示事项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涉嫌违法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发挥问责处理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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