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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暂缓上市,给了金融科企哪些启示?

融哥 科技与金融杂志 2022-10-09

蚂蚁A+H股上市,招股市值2.1万亿,上市前期蚂蚁集团相关领导却被上交所告知暂缓上市。当前,如何对金融科技型企业落实更为有效的金融监管?引发市场热议。

图|新华网 文|闫雪莹


金融科技企业如何把握创新边界?
创新之余如何保证监管到位?

今天,融哥和你一起说一说。

四部门联合约谈

监管腰带被勒紧


11月2日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第二天,这条消息就登上了各大媒体的热搜。当日晚,上交所便发布了一则蚂蚁科技集团暂缓上市的决定,中断了这场造富神话。

 

图|上海证券交易所


暂缓上市,原因很清楚: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
 
法律依据也很清楚: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暂缓上市。

而这一切,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在蚂蚁集团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一则里指出,“面对新的法规和监管环境,公司不能保证始终能对业务做出及时调整以应对合规要求。为此,公司可能会增加成本,预期业务增长也可能受到影响。”


图|蚂蚁集团


在面对当前变化莫测的金融监管市场,蚂蚁金融早已考虑周详,为自己做好了完全的打算,而对于只看到金融造富的股民来说不免会感到寒心。


提到蚂蚁集团我们不难想到科技,当前不少金融科技型企业急于撕下“金融”标签,一方面科技企业的估值更贵,(详见当金融科技公司撕下“金融”标签】一文)另一方面,有利于脱离市场监管。但是,当前,国家对金融科技的认识不断加深,监管的裤腰带越勒越紧。

而金融科技本质上就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无论怎么叫,都无法摆脱固有的金融属性,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因此,即便科技金融型公司的管理属性发生重大变化,只要从事金融就依旧要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没有法外之地。

金融科技型企业监管
势在必行

蚂蚁早已提前嗅到了监管市场的风向,而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提示更非空穴来风。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简称《准入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简称《金控办法》)相继发布,并已于11月1日实施。


《准入决定》明确提出,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符合任职条件的董监高;《金控办法》也规定,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应当符合央行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向央行备案。


蚂蚁集团曾是首批金控公司监管试点的五家公司之一,蚂蚁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金控办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蚂蚁纳入金融监管,值得注意的是,《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政策框架,后续还需配套诸多监管细则的出台,《征求意见稿》只是众多配套细则之一。

10月31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会议,提出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同时,金融委会议强调,首先要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次,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加码势在必行”,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表示,蚂蚁集团已经具有国民平台的作用,其证券化路径暂缓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正在发生的一次深刻变革。

就在四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有关人员的同一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两项监管规定同样引起市场关注。


11月2日,银保监会和央行共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里面有一条直接关系到蚂蚁集团主营业务: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意见稿还对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上限划定红线。

就在同一日,央行还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


当前,不仅是政府层面,许多业内专家也对当前的金融科技企业监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0月31日,一篇署名为张非鱼的文章《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在位于上海的第一财经官网发布,随机金融时报进行了转发。11月1日,《金融时报》刊发标题为《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与监管》的文章,再次对金融科技与监管之间的争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结论。


图|第一财经


融哥相信不论是在政府支持之下还是在群众监督之中,关于金融科技业的监管举措会陆续更上。

新监管时代到来
金融科企的下一站在哪?

新监管时代的到来并不意味着金融科技企业必然会迎来“致命打击”。


一家伟大的科技创新公司应在守住防风险底线的情况下,拥抱并适应新监管体系,为其发展做新的尝试和突破。在资本市场当下深刻变革的格局中,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意味着更多的可能性,也意味着更多的审慎监管、功能监管。


如果一味害怕监管而谨慎不前,反而辜负了政府的好意,将自己套在笼子当中,湮灭于市场。


因此,无论是对金融科技企业还是投资者,亦或是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本次证券交易所对蚂蚁集团的暂缓上市,不仅维护了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企业上市之后的持续健康发展。



当出现重大事项后,如果没有相关解释、相关处理、制定相关预案,且一旦商业模式需要调整,那企业估值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这不仅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对企业的持续发展也会造成冲击。


让“蚂蚁”慢一些,让市场稳一些。


仓促上市,不如将重大事项解决好之后稳妥上市,这样对企业发展更加有利。提前将监管风险、市场风险彻底消化,这样反而有助于提升公司透明度、公信力。同时,也会提升投资者信心,形成投资者友好型上市公司,也给未上市的金融科技企业敲响了警钟。


[1] https://mp.weixin.qq.com/s/kzSH7cuFB-F80FH5VZhktw

[2]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2381422511517296&wfr=spider&for=pc

[3] http://news.hexun.com/2020-11-03/202358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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