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2019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对2019年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所有申请其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参加量化积分入学管理。只有积分达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当年积分入学分数线的申请人,其子女可在该街道有学位余额的义务段学校申请就读,未达到者,其子女不能在我区就读。
2019年秋季申请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除上述对象之外,我区不接受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非户籍学生插班。
1.申请人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已在北仑区办理居住登记,并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持证满一年(365天)及以上的。
2.申请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具有稳定工作,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9年3月31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月份无效)。
1.申请人夫妻双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2.申请人在北仑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码)。
3.《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规定的相应证明。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1. 资格查验。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查验。各街道按照积分入学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如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各街道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2. 申请受理。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19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积分专窗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
3. 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可直接登陆“e乡北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APP客户端),通过“积分查询”栏目或APP客户端中的“我的量化积分”栏目实时查询积分审核进展。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1. 积分公示。积分受理结束后,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e乡北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APP客户端)上对参与本次积分入学人员的名单及得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申请人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向各街道积分专窗提出复核;逾期提出异议,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将积分情况抄送区教育局。
2. 积分分数线公布。公示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街道空余学位数,划定积分分数线,通过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3. 提出就学申请。有效积分达到积分分数线者,根据招生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到现居住地附近有学位余额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一报名批次,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多处报名。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或者伪造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情况,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且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积分资格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
2019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
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问
1. 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跟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
答: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跟2018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主要是申请资格条件减少、操作流程简化。
一是简化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审核手续,2019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期妇科检验证明,既往有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样可以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但是在积分的时候须做扣分处理。
二是申请人只需提交在北仑参加社保的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即可,由相关部门查验参保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积分。
三是不再要求申请人到人民银行查询和提交个人信用状况,改由相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到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四是积分管理办法较往年有所变化,具体内容参见《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其他要求都与往年一致。
操作流程方面:与上年无变化,仍将资格审查环节直接与积分环节合并办理。①对于符合申请入学条件,且已经有积分的人员,可直接带积分入学相关材料到所在街道报名;②对于符合申请入学条件,但尚未进行积分的人员,可以带积分入学相关材料(详见《公告》)和量化积分计分证明材料(详见《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到所在街道同时进行积分和报名。
问
2.是否具有积分的流动人口都可申请积分入学?
答
答:在我区居住、工作的流动人口凡符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都可以参与流动人口积分,且一年有四次积分时间段,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
申请登记时间只有一次,为每年4月份。2019年起始年级新生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问
3.插班生(转校生)是否也可通过申请积分入学的方式在北仑就读?
答
答: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与以往一样,仍是2019年秋季要求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对于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以外的其他年级插班生(转校生),不能申请积分入学,也不允许插班(户籍迁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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