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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妥善化解连襟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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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我自愿撤回申诉” 重庆:公开听证妥善化解连襟反目》一文,内容如下:
被姐夫打伤后两家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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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田广利与连襟姐夫吕良均的女婿肖伟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故意在公路上堆放木棒和石头,阻拦肖伟运输修建房屋材料的车辆通行。吕良均在搬离阻拦物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斗殴,导致田广利左侧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此后的两年多时间,尽管两家只隔一条街,却不再往来,电话号码也被彼此拉入黑名单。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将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9年7月8日,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田广利不服,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出申诉。11月27日,重庆市检察院对该案予以提办,并由我承办。”听证会上,贺恒扬首先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 “申诉理由有两点:一是申诉人被吕良均等人殴打造成轻伤二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本案证人田某、余某的证言与客观事实不符,原不起诉决定中认定本案证据不足错误。”田广利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理由。 原公诉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起诉情况、出示了证据并说明了采信证据情况。 “吕良均既然承认打了田广利,为什么还以证据不足不起诉?”听证员、武隆区仙女山镇明星村村委会主任吕生伦首先发问。 “田广利陈述其是被吕良均、肖伟等三人共同殴打,且是肖伟持石头直接砸向其背部致其骨折。但综合全案证据,案发时,肖伟不在现场。被害人田广利的陈述与吕良均、现场证人的证言均存在矛盾。本院据此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原公诉案件承办人回答。 “双方因为土地纠纷产生积怨,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请问申诉人,案发当天你阻拦肖伟车辆通行的行为是否恰当?你是怎么认识这个行为的?”与申诉人同样来自农村的刘家奇问。 “过去认为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检察院同志开导,现在来看这个行为激化了矛盾,引起了争吵,最后上升为打架,这样做不合适。”田广利答。 在提问环节,听证员就证据不足的理由、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退回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等问题,向检察机关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员、申诉人等进行了发问。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严格把握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公诉证明标准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检察机关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尊重案件证据事实的办案精神,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合法、合理。”听证员代表潘金贵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 “综合全案,鉴于构成的伤害是轻伤二级,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被不起诉人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从修复社会矛盾、解决纠纷、避免成为世仇等角度来说,原案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较为适宜。”潘金贵说。
“不遗余力”打开申诉人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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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举行公开听证会之前,为了能化解这桩矛盾纠纷,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遗余力”地做了大量的工作。 “申诉人田广利对该案不起诉的决定始终心存疑虑,心里的疙瘩一直解不开。村社干部、双方中间亲戚朋友出面化解20余次未果。”贺恒扬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复核了有关证据,发现了“症结”所在。 “面对这种情况,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双方修复已经破裂的亲情、帮助两个大家庭重归于好。”贺恒扬说。 11月27日、29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两次前往申诉人家乡所在的武隆区仙女山镇,会同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武隆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当面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意见,听取原公诉案件承办人员的意见建议,联合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积极化解双方矛盾。为打开申诉人的“心结”,承办人还来到申诉人所在地,询问申诉人,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最终,在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和村委会、镇司法所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纠纷,而且申诉人的医疗费等共计1.3万元也当场赔偿。 “为什么要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潘金贵向主持人贺恒扬提问。 “本案虽然是比较小的刑事案件,但我们发现在农村邻居之间因为小纠纷打架的情况比较多,非常具有典型性。”贺恒扬说,选择该案举行公开听证,是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通过工作人员大量细致的工作,土地纠纷已协商解决,但是该案已经造成申诉人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并且检察机关对吕良均作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申诉人心里一直不理解。” “第二,在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化解矛盾的工作后,当事人双方表面有所缓和,但是从根本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心里的疑惑:‘明明自己受伤了,却没有人为之负责任。’这是因为申诉人不明白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对于事实的认定是依靠证据。本案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才作了不起诉决定。” “第三,双方的矛盾没有真正化解,申诉人的心里有气。按照张军检察长‘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要求,我们选择这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工作,促使案结事了人和。” 这个回答,让听证员们十分满意。
人民群众的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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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张军检察长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接访,这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长们作出了示范。重庆市检察院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下访、巡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释法理、论情理、评道理,努力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和“心结”。“这次举行公开听证,就是落实张军检察长调研重庆检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的体现。”贺恒扬说。 而公开听证,只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之一。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新经验、新机制,扎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大力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将矛盾预防化解贯穿到办理信访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 ——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申诉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包案化解,首办责任制部门联合接访,兼顾法、理、情,共同做好息诉工作。今年,重庆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1982人次。 ——建立第三方矛盾化解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息诉化解联动机制。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以及与政府信访部门之间在息诉化解工作中的联动机制。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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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文字 | 李立峰、钟华、张杰
摄影 | 江泳
校对 | 张典斌、张博
责编 | 岑欣颖 审核 | 郝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