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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惩治洗钱犯罪,重庆六机关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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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惩治洗钱犯罪作为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有力抓手,强化市域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深入推进,由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监委、市高法院、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等五家单位在市检察院召开重庆市惩治洗钱犯罪工作推进会。 会议通过市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在三级检察院同时召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六机关的相关部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分院、区县检察院,各区县监察委员会,各中级法院、区县法院,各公安分局、区县(自治县)公安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支行,重庆海关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四部副主任刘妍君解读了六机关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通知》。大足区监委、南岸区公安局分局、巴南区检察院、江北区法院交流了办理洗钱案件工作经验。市监委等六个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下一步推进惩治洗钱犯罪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市检察院检察四部主任刘伟在会议中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与公安、海关、监委、人行、法院等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惩治洗钱犯罪合力;要学习借鉴理论界、实务部门惩治洗钱犯罪的成功经验,加强证据审查,精准适用法律,达到有力指控洗钱犯罪的目的;上游犯罪在其他刑检部门的,要深挖彻查,全链条治理是刑检各部门共同的责任。


会议要求,各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学习借鉴优秀单位的经验做法,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惩治洗钱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重上游犯罪,轻下游犯罪”的传统观念,全面履行惩治洗钱犯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大联合惩治洗钱犯罪的工作合力,为服务保障市域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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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四部文字 | 敖容图片 | 代宛珈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刘妍君、马弘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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