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女名下房产竟被倒腾成岳父名字,我咋办 | 神操作
女儿无意中一句
“爸爸,房子现在是外公的了,
你是不是会搬出去住?”
让正在与妻子
打离婚官司的张小帅感到震惊
夫妻两人的房子
怎么就变成岳父的?
赵晓霞
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案情介绍
2009年,张小帅和王丽丽步入婚姻殿堂,不久两人爱情结晶张可爱出生。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张小帅夫妇在风景秀丽的朱家角古镇购置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王丽丽及宝贝女儿张可爱名下。
在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里,夫妻二人的矛盾愈演愈烈。期间,王丽丽、张小帅曾分别诉讼离婚未果。2019年10月,张小帅再次起诉离婚时,得知朱家角房产已经被妻子通过先将女儿除名再过户登记至岳父名下的方式转移。张小帅气愤无比,另案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妻子和岳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妻子王丽丽名下。
庭审交锋
张小帅诉称,房屋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闹离婚期间,妻子和岳父私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转移资产,损害其权利,故合同无效。
王丽丽与其父亲共同辩称,并无恶意串通。房屋系其父亲出资购买赠与女儿王丽丽,购房款由父亲支付,张小帅没有份额。后来,父亲又向女儿王丽丽购买该房屋,房款由此前父女之间的借款抵扣。
法院认为
案件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其一,系争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房屋是张小帅和王丽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王丽丽父女主张由王丽丽父亲出资,但未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确认房屋虽登记在王丽丽及女儿张可爱名下,但属于张小帅、王丽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王丽丽父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恶意串通。在夫妻双方多次诉诸法院要求离婚的情况下,王丽丽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将系争房屋过户至其父亲名下,但又无法提供债务抵扣房款的证据,王丽丽父女的行为存在明显恶意串通,损害张小帅的利益。故法院支持了张小帅的全部诉讼请求。
青小法提示
婚姻初始时倾其所有,婚姻终结时瓢碗必争。这样的情景多次在法庭发生。
切勿通过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资产的方式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的行为法律风险大,不仅仅可能因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面对留不住的感情时,夫妻双方至少请保留最后的体面,恪守应有的诚信。
撰稿 | 赵晓霞
编辑 |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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