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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业绩 | 康达律师助力“华能贵诚-招商-牧原惠融供应链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取得无异议函
2020年4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华能信托“华能贵诚-招商-牧原惠融供应链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294号),对本次ABS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要求无异议。本次ABS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20期。
本次ABS相关合作方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管理人、联席销售机构: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牵头销售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共同债务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牧原股份,证券代码:002714)牧原股份于2014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中小板挂牌上市,上市以来,牧原股份专注于大规模一体化的养殖模式,已形成了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目前已成为畜牧业A股上市公司市值第一名,河南省A股上市公司市值第一名。本次ABS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受让的牧原股份及其子公司对上游的应付账款,有利于牧原股份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受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强化与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合作。康达律师作为本次ABS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各阶段的法律工作,凭借着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及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相关各方的认可与信赖,成功助力本次ABS顺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
本项目签字律师叶剑飞 杜雪玲项目组成员娄爱东 叶剑飞 杜雪玲 黄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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