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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闻|康达律师与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行政执法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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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原告孙某某不服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及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蓓蓓、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杨士博分别作为本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我所政府与行政法律业务部孟丽娜、崔猛律师分别作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代理律师陪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案为违法建筑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北京市朝阳区全区街乡、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和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共百余人参加了线上庭审旁听。
庭审中,行政诉讼当事人围绕着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质证及辩论。康达律师充分展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及执业水平。
此案是北京市朝阳区首次按新出台的《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的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是康达律师第十一次与朝阳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康达律师在同一行政诉讼案件作为两级人民政府代理律师的首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