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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业绩|康达律师代理案件获最高院二审直接改判胜诉


近日,本所律师代理的某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取得直接改判胜诉。


2019年,A公司和B公司签订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A公司负责为B公司开发商城系统软件。合同签订后,A公司进行涉案软件开发工作,并多次要求B公司验收交付的软件。但B公司对软件提出修改意见、增加开发内容等,迟迟未能验收。因案涉软件存放于第三方服务器,后因服务器关停,B公司拒不向A公司支付软件开发费用。


2020年,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及违约金、利息等,B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同。一审法院认定涉案软件已关闭,且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开启服务器使用涉案软件的条件,合同不具备强制履行的现实可能性,判决合同解除,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一审败诉后,本所律师接受A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案二审阶段,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软件开发完毕后,因第三方服务器关停,导致软件无法使用,合同应否解除”。针对此焦点问题,本所律师从解除权的法律依据出发,论证了一审法院不能依职权解除,B公司无权解除,充分论证合同解除并无法律依据。以此提出一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


但本案的最大难点是如果最高院二审不直接改判,即使达到二审发回重审的结果也会增加当事人的极大诉累。A公司自2020年起诉,截止二审开庭审理后,已经历时3年,若最高院不能直接改判,势必意味着A公司还要再付出至少3年的诉讼时间。


基于上述考虑,本所律师在开庭前后均保持与法官的高频度沟通,说服法官将当事人的诉累作为案件处理应综合考虑的因素。本案开庭后,因涉及诸多软件开发的细节,本所律师与法官及助理沟通几十次,提交多次补充意见。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一审判决直接进行改判,支持我方A公司上诉请求,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尾款及违约金。


在有一审法院不利判决的前提下,要想争取案件的二审胜诉,必须找出一审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深挖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根本性原因。二审决定改变一审判决的前提下,发回重审或是直接改判意义重大,一方面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后续的诉讼周期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因诉讼周期较长导致被告方不再具有履行能力等诸多问题。本案中,通过代理二审诉讼程序说服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改判,让当事人无论从诉讼结果上还是诉讼周期上均赢得了胜利。


康达律师始终立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赢取了委托人的充分认可。








本案代理律师

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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