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应上浮5~10%?看完让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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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你还应该知道这些
1981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异地工作已婚子女探望父母可享受每四年一次20天的探亲假。但鉴于当时独生子女家庭极少,规定没有顾及独生子女家庭情况。
可2016年1月全面放开二孩后,独生子女的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而子女与父母分隔较远,客观上形成了儿女不能尽孝、父母牵挂儿女,相互不能照顾的社会现实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林芝市鲁朗景区管委会主任黄细花认为,四年一次时间间隔太长,如今已难以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的需求,设立独生子女陪护探亲假迫在眉睫。
但其实,设立独生子女陪护探亲假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市场消费,尤其是第三产业,为很多人创造就业机会。黄细花在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还特别强调称,”“放假”并不是好吃懒做,一定要改变这种观念。
全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如果家里父母生病,企业员工也无法安心工作。”在黄细花看来,从制度设计角度,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必然是一件好事,但好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观察。
另外,她今年还提出建议称,人社部还需创新探亲休假机制,除按国家、省的有关探亲休假办法执行外,出台政策,凡是成家后的独生子女,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又没有寒暑假的,均可每年享受带薪探望父母假一次,假期20天。
这些省市,已经有了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制度
★ 明确给予独生子女护理假
目前,已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的省份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受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条件所限,各地在带薪陪护的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黑龙江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
湖北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海南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明确,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
广东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60周岁以上 的,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所在单位应当对其护理照料父母给予必 要照顾。
重庆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
河南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年满60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
福建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强调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记者注意到,在8个省市出台的护理假政策中, 除湖北、广东两省未作出明确规定外,均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
河南规定,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广西明确,独生子女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黑龙江规定,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云南规定,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具体措施为政策落实护航
为了防止政策变为“纸上福利”,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具体措施为政策落实护航。
例如,福建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福建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对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违法的用人单位将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该单位将被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资的“黑名单”,其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海南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也强调,“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在制定该政策时,民政部门也征求了人社部门的意见。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