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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v.三星再起波澜:不满陪审团判赔额,三星要求撤销或重审

Bruce 知产力国际
2024-08-26


来源 | CNET

编译 | Bruce


(本文版权为知产力国际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上月,陪审团已就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中三星须支付的赔偿金额做出判决,然而争论尚未结束。


三星电子上周四(6月7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苹果手机专利案中关于损害赔偿金额的判决,或重新审理该案。在向圣何塞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一份34页的审判后动议中,三星称陪审团5.39亿美元的判赔额“过高”,并且缺乏证据支持。


三星面对该陪审团裁断的这一后续举动并不令人意外。上个月,陪审团认定三星须因其在2010年和2011年销售的Android手机中侵犯苹果5件专利,而向苹果公司支付5.39亿美元损害赔偿金。这一金额相较于此前最近一次判决的赔偿金额(3.99亿美元)陡增约1.4亿美元。(详见《判了!三星被判向苹果支付5.386亿美元赔偿》。)


三星在回应上个月陪审团的裁断时曾表示:“今天的判决公然违背了最高法院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损害赔偿范围的支持三星的裁决。为了所有公司和消费者,我们将考虑所有选择,以获得一个不会阻碍创造力和公平竞争的结果。”


在先前的审理中,法院已经确定三星侵犯了3件苹果外观设计专利以及2件苹果发明专利。5月份进行的陪审团审判确定了这些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金额,其中绝大多数(5.33亿美元)是因三星侵犯苹果外观设计专利而判给的赔偿。


这起案件的焦点问题是三星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数额是基于手机整机还是仅基于侵权部件(article of manufacture)。苹果认为部件一词涵盖了整个智能手机;而三星则认为仅涵盖侵权部件。对此,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支持了三星的上诉观点,认为该词仅涵盖手机的部件,从而支持了降低三星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陪审团在上个月作出裁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认定苹果的观点对于其中一件智能手机彩色图标网格外观设计专利具有说服力。然而,对于电子设备的黑色圆角矩形正面的第二件外观设计专利,陪审团认为三星的观点更有说服力。


在另一份动议中,三星还表示希望获得1.46亿美元的补偿及其利息,即其已经就已被无效的触摸屏专利所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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