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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拟投资子基金管理人公开征集公告(2024年度)

江西国资
2024-08-29


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拟发起设立子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情况介绍

为发挥江西省产业投资大平台投融资功能和产业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同时为了落实省市联动发展重大战略、助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式创新,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由江西国控集团联合景德镇市区两级国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已于2022年1月在景德镇市注册登记,基金总规模50亿元。

此次母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旨在通过母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丰富资本招商的内涵,同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地方产业升级,为江西省产业转型升级做出重要贡献。母基金将围绕江西省景德镇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链进行投资,主要包括先进陶瓷、航空军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先进制造业等产业领域投资子基金。

二、拟投子基金管理人要求

拟投资子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重点选择具有丰富的符合母基金投资方向产业资源的基金管理人,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和产业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对江西省及景德镇重点产业提升提供良好支撑;

3、拥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子基金管理人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至少有5个成功投资案例;

4、最近两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监管机构的自律处分;

5、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投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具备3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人员,主导过多个成功退出的投资项目,最近两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监管机构的自律处分;

6、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7、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8、子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三、拟投资子基金要求

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的,子基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母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以内(含本数),子基金管理机构业绩特别优秀、对景德镇当地产业发展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情况下,母基金可酌情增加出资比例,但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含本数);向子基金实缴出资时,母基金应与其他出资人同比例实缴出资;

3、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母基金存续期限;

4、投资领域:符合母基金的主要投向;

5、投资阶段:子基金应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前景良好的企业,创投类子基金可适当投资早期项目;

6、管理费用:以子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数,管理费率不超过每年2%;

7、门槛收益:子基金应设置门槛收益,不低于子基金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每年8%(单利),子基金管理人超额收益的分成比例不高于20%;

8、投资限制:原则上子基金对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子基金在存续期内不得循环投资;

9、募集要求:子基金管理人申请新设立子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子基金申报方案时,应当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目标募集规模30%的资金;申请母基金对子基金增资的,子基金成立时间应不超过12个月(自子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母基金受理其申请之日止);

10、资金托管:子基金应当委托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11、信息披露:子基金管理人应当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

12、投资决策: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母基金管理人须委派代表作为投委会观察员列席投委会会议,监督子基金的投资运作,并对子基金拟投资项目享有合规性审查权;

13、专注度: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应当约定关键人士条款,未经母基金同意,子基金不得变更或免除关键人士,且在子基金投资进度达到70%前,子基金管理人不得发起设立、关键人士不得参与发起设立与子基金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及投资阶段均实质相同的其他基金;

14、返投要求:子基金投资于景德镇区域内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母基金对子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60%(返投比例1:0.6)。

15、其他要求:子基金管理人应接受母基金投后监督考核,违反规定的景德镇母基金有权提前退出。

四、征集流程

接受申报→前置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风险审查→专家评审→投资决策。

五、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材料提交前请与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按照相关要求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jjywb@jxguozihuifu.com。本次征集受理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

前置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提交或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27楼2703室。

六、其他事项

1、子基金管理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程序来确定;

4、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基金管理人对此次子基金管理人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及电话:薛先生:13371952757、0791-88686292

张女士:18607988925

袁女士:13823208935

刘先生:13607981815


特此公告


江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附件:

1.《江西景德镇国控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

2.《出资意向函》

3.《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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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江西国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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