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69)《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文献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第13页~198页
经典名言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第15~16页)
现在我们可以把摩尔根的分期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做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第38页)
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第77~78页)
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第88页)
这样,我们便有了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第88页)
因此,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第95页)
所缺少的只是一件东西,即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保障单个人新获得的财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制传统的侵犯,不仅使以前被轻视的私有财产神圣化,并宣布这种神圣化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最高目的,而且还给相继发展起来的获得财产从而不断加速财富积累的新的形式,盖上社会普遍承认的印章;所缺少的只是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使有产者阶级剥削无产者阶级的权利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第125页)
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而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它们如果不侵犯另一种所有制,便不能保护这一种所有制。(第132页)
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力求把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第181页)
但是现在产生了这样一个社会,它由于自己的全部经济生活条件而必然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而这个社会不仅再也不能调和这种对立,反而必然使这些对立日益尖锐化。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这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的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决出结果来。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第188页)
可见,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地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第189页)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因此,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国家首先是奴隶主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封建国家是贵族用来镇压农奴和依附农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第191页)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第193页)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第195页)
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第196~197页)
主讲人
刘红梅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写作背景
这本著作写于1884年3月底—5月底,写作背景有以下四点:
第一,马克思于1883年逝世,恩格斯放下手中大部分的研究工作而进行马克思《资本论》相关文本和其他遗稿的整理、编辑和出版工作。在序言中,恩格斯提到写这一书就是为了完成马克思的遗愿。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于1877年在美国出版,马克思在1880年底到1881年初对这本书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摘要,但马克思并未完成所有的研究工作。
第二,在序言中恩格斯也提到,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以自己的方式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这对于马恩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非常重要,所以恩格斯也想继续研究。
第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形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开始向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转变。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资产阶级的力量日益膨胀,工人阶级的队伍也随之壮大起来。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起来,民族救亡情绪高涨,各国的工人运动普遍展开,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之前马克思认为周期性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的末日可能不会久远,但是,资本主义存在形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新形势给正确认识资本的本质,把握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逻辑带来困难,在工人阶级内部产生了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错误认知。为了使人们对历史和现实问题有正确的认识,马克思逝世前,他们就写了《哥达纲领批判》和《反杜林论》,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也没有中断这一工作。
第四,批判当时社会盛行的一些错误的资产阶级学说和理论。要驳倒资产阶级的错误国家学说,就要从理论上阐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揭示国家的本质,要揭示国家的本质就要说明国家的起源,就牵涉到对私有制、家庭、氏族、部落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
隋牧蓉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起源》是适应时代和无产阶级斗争发展需要而写的,是一部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
《起源》的主要内容
《起源》包括1884年第一版序言、1891年第四版序言,以及正文九章。在正文中,第一、二章主要根据摩尔根的研究成果,探讨了人类发展的三个阶段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婚姻形态;第三、四、五、六、七、八章分别以易洛魁人、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民族为个案,追溯了氏族组织的特征,以及从氏族向国家演进的历史,由此说明国家的特征、历史类型、形成方式。第九章是总结部分,系统阐述了一些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全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观点:
第一,两种生产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已经提出两种生产理论,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进一步完整表述了这一理论,将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看做是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由此阐明了人类社会从农耕血缘关系向阶级演进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他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事务、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P15-16)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早期,决定人类社会制度的主要因素是血缘关系,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复杂化,社会制度越来越多地受劳动的发展阶段和所有制的支配。
第二,家庭的起源和历史演变。恩格斯采用摩尔根的历史分期方法,将人类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前两个时代又各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恩格斯考察了各个历史时代及其不同发展阶段家庭形式的历史演变,指出家庭作为经济细胞和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之一,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人类社会的家庭形式随着习俗和生产的发展一次经历了四种形式: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
第三,私有制和阶级的起源。恩格斯以摩尔根发现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易洛魁人氏族为依据,运用古代希腊人、罗马人、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氏族的大量历史资料,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发生和发展中解析了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他强调,劳动分工是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前提,剩余产品的增加是私有制产生的物质前提,劳动个体化的趋势是决定性因素,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普遍化。私有制的发展使得社会分裂为阶级。私有制和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二者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定历史范畴。因此,他们的灭亡也是历史的必然。
第四,国家的起源和实质。恩格斯分析和揭示了国家的起源,阐明国家是在社会分工发展、家庭关系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氏族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并进一步分析和阐述了国家产生的基本形式。关于国家的本质,恩格斯指出,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也不是“伦理观念的现实”,而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演进、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的结果。国家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尽管国家表现这种本质的形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不同,但是,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和奴役工具的属性却具有历史一贯性。他强调国家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将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消灭而消亡。
往期回顾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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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