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审美认同及文化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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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审美认同及文化自愈作者简介:刘永涛(1977-),男,河南杞县人,河南工程学院教授,设计学博士,艺术学理论博士后,主要从事艺术社会学、艺术美学研究。
基金项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编号:2019-CX-027)。
摘 要:地标性建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名片”,深刻影响和塑造着一座城市的美学生态。近年来,在城市的地标性建筑中,一些设计前卫、造型奇特、吸引眼球的所谓“丑陋建筑”,往往因其创新性设计、国际化招标以及巨大的工程预算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一些地标性“丑陋建筑”在经历了巨大争议和美学激辩后被改造或拆除,有的则成为重要的文化景观。这些“丑陋建筑”不同的命运走向,折射出其背后复杂的环境审美认同机理和自愈机制。
关键词:丑陋建筑;环境美学;审美认同;文化自愈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加速推进,“地标性”“网红化”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深刻改变着一座城市的美学生态和环境生态。这些地标性建筑往往预算高、体量大、形式奇特,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一些地标性“丑陋建筑”经历了广泛争议和美学激辩,有的被改造或拆除,有的则成为重要的文化景观,这些“丑陋建筑”不同的命运走向折射出环境审美的认同机理和自愈机制,理应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和美学命题。
01
地标性“丑陋建筑”的美学激辩
2022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5.22%,一些大体量、设计理念超前的地标性建筑在城市中大量涌现。这些地标性建筑见证了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风尚,成为城市重要的文化景观和形象符号,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文化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中一些地标性“丑陋建筑”,在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双轮驱动下,藉由自媒体舆论场的“链式反应”,成为重要议题,引发激烈讨论和“全民围观”,线上线下、官方民间互动频繁,言辞激烈、影响深远。
早在千禧年前夕,国家大剧院在设计方案竞赛中就曾提出“三条美学要求”———一看就是一个剧院,一看就是中国的大剧院,一看就是天安门附近的大剧院———作为国家大剧院建筑设计的美学规制。最终胜出的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的方案一度引发激烈的讨论,除了功能、结构、安全等专业讨论之外,大多数争论围绕是否符合“美学要求”进行,赞美者誉之为“一滴晶莹的水珠”,反对者斥之为“粪团”,各自结论可谓是泾渭分明。像国家大剧院方案设计这样陷溺于美学激辩的地标性建筑不胜枚举,既有北京西客站、奥运场馆、央视新大楼这样的地标性建筑,更有全国各地乃至县城的地标性建筑,其引发的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毫不逊色。尤其是2010年建筑畅言网启动第一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至2023年已举办十三届,这场旨在让民众成为城市建筑“首席审美官”的评选,成为观察地标性“丑陋建筑”的一个窗口,第七届评选在新浪微博热搜榜单上的话题阅读量破百万,第八届评选揭晓当日的微信推文阅读量即达到22万+,民众热情和讨论热度居高不下。评选中上榜的地标性“丑陋建筑”,入选的标准有抄袭、山寨,盲目崇洋、仿古,折衷、拼凑,体态怪异、恶俗,刻意象征、隐喻等九条,中国建筑学会教授级高级建筑师顾孟潮概括为“五丑”:丑在思想、丑在建筑意识、丑在职业道德、丑在专业素养、丑在投机行为。这些“丑陋建筑”的“丑”也在民众的网络海选中形成共识,各种批评纷至沓来。从第一届评选出的沈阳方圆大厦、安徽阜阳颍泉区政府办公楼、河北邯郸元宝亭、四川宜宾五粮液酒瓶楼、重庆忠县黄金镇政府办公楼等,到第十三届的安徽马鞍山郑蒲港CORPUS人体博物馆、上海“天安千树”购物中心、河北沧州“十里香樽”大厦等,一批辣眼睛的地标性“丑陋建筑”层出不穷,被戏谑为“群魔乱舞”,“大裤衩”“靴子楼”“酒瓶楼”“元宝楼”“尿壶楼”等“望楼生义”的绰号不胫而走。但是,这些地标性“丑陋建筑”遭致批评的同时,也有不少认同的声音甚至是溢美之词,比如南昌万达城九龙青花展示中心,有人称赞其传承着赣鄱大地千年的“青瓷文化”,是南昌的文化形象塔。甘肃敦煌机场航站楼,有人称赞其体现了“汉风唐韵”,建筑恢弘大气、雄壮有力,等等。
建筑美是环境美的基本前提和必要组成。诚如梁思成先生所说,每一座建筑都有着“建筑意”,这是一种难以言说、只可意会但却真正存在的美。“在建筑史上对建筑美学都有一定的学术界定和经典共识世世代代传承下来,所以似乎在过往的历史中我们很少看到特别丑陋的建筑。”[1]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这种根植于传统文脉的建筑美学、环境美学的“经典共识”在地标性“丑陋建筑”的众声喧哗中成为“美学激辩”,究竟是美还是丑,是美丑不分、美丑难辨,还是各美其美、各丑其丑,亟需从美学视野予以厘清。
02
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审美认同机制
地标性“丑陋建筑”的美学激辩说明建筑美学、环境美学具有复杂性和丰富性,人们曾争论、排斥的地标性“丑陋建筑”成为文化景观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如贝聿铭为卢浮宫博物馆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当年就曾引起轩然大波。这种现象值得思考:为什么一些看着很“丑”的建筑竟然被一些人接受认同?其中有什么样的审美认同机制?
1.从美学视域审视“丑陋建筑”的“丑”
从艺术的维度看,美和丑是艺术哲学和艺术史的重要命题。18世纪中后期,“拉奥孔的痛苦”曾在德国学术界引起关于“审丑”的经典讨论,温克尔曼、莱辛、施莱格尔等围绕古希腊雕像《拉奥孔》展开了一场影响深远的争论。莱辛将“丑”分成“无害的丑”和“有害的丑”[2](P137),无害的丑是可笑的,有害的丑是恐怖的。施莱格尔则把丑称之为“留在灵魂中的刺”。罗森克兰兹认为,美是绝对的、肯定的,丑是相对的、是对美的否定,其依赖美而存在。赫尔德尔认为可笑的事物、恐怖的东西并非都是丑的,客观存在“丑陋的美”。翁贝托·艾柯则在《丑的历史》中将丑分成三种:丑的本身、形式上的丑以及艺术对两者的刻画。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艺术审丑理论,对人们认识建筑美丑提供了重要依据。从建筑的外在形式和所要传达的理念看,“一种是停留在形式层面或者设计层面的丑,另一种是深入价值(或称内容或本质)层面或艺术层面的丑”[3]。但“任何一种丑都能经由艺术上忠实、效果充分的呈现而化为神奇”[4](P19),所以“现代建筑很少讨论美丑问题”。
从文化的维度看,建筑风格和建筑特色的多样性,不同种族、不同地域、不同使用场景的建筑,共同构建了建筑美学的整体生态,建筑的美和丑与社会心理、文化风格、传统习俗、风土人情等紧密相连。伏尔泰对此曾有过生动论述:“问蛤蟆什么是美,什么是真正的美,他一定会说,他的雌蛤蟆就是美,她有两只秀美的圆眼睛,从小小的头上凸出,她有宽宽平平的喉咙、黄黄的肚皮、褐色的背。问几内亚的黑人,他认为美是黑油油的皮肤、深陷的眼睛和扁平的鼻子。”[4](P10)同理,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建筑美的认识显然是不同的,人们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评判和衡量建筑的美与丑、好与坏,它是个体和群体在不同文化浸润下的生命体验,是一种“超越科学的参与式体验美学,这种美学的核心特征将会是生命与其环境的辩证之美”[5]。
从生态的维度看,“生态文明城市的景观建设,不能以固有美丑观为标准,而要更多地考虑到生态,以生态的维护为第一标准”[6]。只有达到“生态乐居”的品格和生态和谐的高度,才能显现环境美学“人文的意义”,达到“宜人、利人、乐人”。而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城市越来越多地挤压了自然环境的山水文脉,致使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美丽乡愁无处安放,特别是那些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严重不符、为民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的地标性“丑陋建筑”,对城市环境更是造成巨大的破坏。如狄更斯笔下描绘的“科克镇”,城里“布满机械和高高烟囱”,运河“被气味恶臭的染料漆成紫色”,建筑物的外墙像“一个野蛮人漆了彩的脸”,形象地描写了丑陋建筑及其糟糕的环境。
从历史的维度看,建筑风格是一个时代的烙印,人们的建筑审美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历经时间长河的沧桑历洗。建筑的“美丑”往往可以转换,一个时期看起来很“丑”的建筑可能会重新焕发出“美”的光彩。比如举世闻名的法国埃菲尔铁塔,小仲马、莫泊桑、贾尼1887年发表公开信,以满腔义愤“为受威胁的法国艺术与历史请命”,对埃菲尔铁塔进行严厉抨击,将其斥之为“无用且丑怪”。尽管埃菲尔铁塔看起来与当时的巴黎城市环境格格不入,但后来的历史众所周知,埃菲尔铁塔依然成为巴黎的名片和象征。
因此,界定“丑陋建筑”的“丑”是复杂的,需要放在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中去审视。从地标性“丑陋建筑”聚焦的美学命题和热点看,“丑陋建筑”的“丑”,主要体现在大、奇、俗、浅、怪等方面。大,是指其预算惊人,追求巨构,大而无当,与周围环境的空间尺度失调。奇,是指其造型辣目,建筑风格和设计语言过于夸张,崇洋媚外,传统文脉被无情地割裂。俗,是指其建筑色彩和建筑造型艳俗、庸俗、粗俗、媚俗。浅,是指其僵硬地追求象征意义,所表达的意义浅表化、肤浅化。怪,是指其传达的设计理念简单粗暴、稀奇古怪,令民众难以接受。
2.地标性“丑陋建筑”为何被接受
首先,由于地标性建筑在某种程度上更能体现一座城市的发展速度和经济实力,在城市化快速扩张的进程中,不少城市出现盲目跟风、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很多城市的决策者在政绩冲动下,更容易接受比传统建筑美学更具视觉冲击力的颠覆性创新设计,标新立异、推陈出新,动辄进行全球性设计竞赛,建筑风格越来越夸张,无形中为“丑陋建筑”提供了巨大试验场。对于民众来讲,往往关注“建筑像什么”等形式和表象问题,甚至对地标性“丑陋建筑”持娱乐心态,对建筑的美丑缺乏理性认识,兴奋点并不在“丑陋建筑”的丑,“不仅失去发现美的眼睛,也没有审视丑的耐心”,参与相关讨论和评判时,天马行空,感性色彩浓重,成为“审丑的狂欢”,造成“审美旨趣上的迷失,标准上的错乱和审美价值上的恐慌。”[7]
其次,地标性“丑陋建筑”引发的争论,往往参与面十分广泛,成为建筑师、设计师、艺术家、科学家、记者等各行各业的大讨论。讨论的观点虽然五花八门,但其中不乏环境美学、建筑美学的真知灼见。这样的美学激辩显然有着极大的价值,一是一些在民众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其表达的观点和理念事实上成为一种大众普及美学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着大众的审美观。二是通过专业、广泛的争辩,人们对“丑陋建筑”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丑陋建筑”成为中国当代建筑美学、环境美学的负面案例。这些激辩,成为人们认识什么是“丑陋建筑”、什么是真正的“丑陋建筑”、如何接受和批判“丑陋建筑”的“美学对谈”,一些并非真正丑陋或丑陋度不高的建筑被人们所接受。
再次,我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在世界传统建筑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飞檐廊阁、雕栏画栋,独特高超的建筑技艺营造出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居住理念和环境美学,但却易毁于天灾兵燹。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走过了高速城镇化的发展历程,传统的建筑风格和营造技艺得到较大冲击,特别是随着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城市主政者和民众在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现代化上有着共识和期冀,大手笔、大规模的拆迁、扩建,为建设地标性建筑进行的全球性设计竞赛,成为高速城镇化的时代缩影。城市环境日新月异,发生着急遽而深刻的改变,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地标性建筑稀松平常,“丑陋建筑”似曾相识,再也难以颠覆人们的想象力,自然见多不怪、见怪不怪了。
复次,“一座建筑‘丑陋’与否,显然不是单纯的审美判断,而首先取决于它是否与社会主体民意相抵触、是否能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8]分析引发激烈争论的地标性“丑陋建筑”,除了一些是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引起激辩以外,大多是在已经竣工乃至建成一段时间之后经过媒体传播才被人所知。预算量巨大的地标性建筑从立项、设计、决策、招标、建设、监管等是一个复杂的链条和流程,项目立项决策、设计招投标、建设监督、公众意见征集等任何一个环节缺失或出现问题,“丑陋建筑”都会顺利出炉。程序的缺失特别是地标志性建筑背后长官意志的浓重色彩,只会导致无可奈何的接受。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地标性“丑陋建筑”加大了治理力度,特别是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对“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进行治理。一些社会影响恶劣、民众反映强烈的地标性“丑陋建筑”得到有力整治,有的甚至被拆除,如昆山市巴城镇的大闸蟹生态馆“巨型螃蟹”、石家庄鹿泉的“元宝塔”、湖北荆州的巨型关公像等,都遭到被拆除的命运。通过对地标性“丑陋建筑”的治理,那些实在奇丑无比的建筑被拆除,其它丑陋建筑与之形成对比,丑陋“度”无形之中得以降低,在被优化改造后逐渐被社会接受。
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人们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心态发生了转向,宏大叙事让位于宁静的幸福、平凡的快乐,地标性建筑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显性降低,其所承载的精神意义和象征意义被审美生活日常化所冲淡。近几年兴起的CityWalk“路线繁花”,往往是那些承载了历史记忆和人文精神的建筑景观,这是一种很难简单概括的心态,特别是经历过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人们更加关注与自己日常生活产生深度关联的事物,寻觅城市里的寻常烟火气和美丽的乡愁,而不是巍峨冷峻的地标性建筑,虽然无关建筑美丑,但这种游离和远离其实也是一种接受。
3. 基于“丑陋建筑”的四阶递进式审美认同机制
分析“丑陋建筑”的社会接受过程,其中隐含着一条十分重要的审美认同机制,可以归纳为四阶递进式:讨论激辩→整治纠偏→交流交融→美学的时光沉淀。第一是讨论激辩,完成对“美丑”元素的提取,促进审美教育普及。第二是整治纠偏,完成对“丑”元素的剥离,促进丑陋建筑形式上的治理。第三是交流交融,民众对非“丑”元素逐渐认识,促进审美理念的提升。第四是美学的时光沉淀,达到化“丑”为美,融入文化,促进审美认同。
首先,讨论激辩对“美丑”元素的提取促进审美教育。由于文化背景和审美能力的差异和多样性,民众的人文素养和美学素养也存在一定差异,往往对同一建筑和不同的建筑风格有着不同的评判标准,在“丑陋建筑”的激烈争论中,“人人都是设计师、人人都是建筑师”的现象尤为突出,在讨论伊始阶段,各种观点五花八门,你来我往,互动频繁,有的言辞激烈、观点尖锐甚至势不两立、水火不容,随着讨论的深入特别是具有影响力的业内专家参与,公众对“丑陋建筑”的认识更加全面,个体的审美情感逐渐融入群体无意识之中,建筑“美丑”元素在争鸣中得以显现,建筑的形式、元素是丑的还是美的,逐渐弥补分歧,得以达成审美共识。这是“丑陋建筑”认同机制的基础和前提,正是这种美学激辩的表现形式,才使丑陋建筑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客观上达到了审美普及教育的效果。
其次,整治纠偏对“丑”元素的剥离促进审美治理。由于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公共性和极高的社会关注度,一些与社会审美、地域文化、建筑环境严重不符的“丑陋建筑”以及“丑”元素被及时识别、剥离和剔除,并形成巨大的社会和舆论压力,促使地方政府或地标性建筑的业主方对“丑陋建筑”进行治理,有的被拆除,有的得到优化改造,平息了社会舆论、公众情绪。比如,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荆州巨型关公雕像被拆除,盘古大观被拆去了“龙头”等。这种对“丑陋建筑”的设计治理、审美治理,政府、公众、设计师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具有“目标复合化、主体多元化、过程互动化、工具多样化的特征”[9],实质上成为“塑造设计决策环境而实现既定公共利益的过程”。有些地标性丑陋建筑不仅得到有力治理,有的利益攸关方和责任人也因此被追责问责,对地标性建筑设计、建设的决策者提供了反面教材和镜鉴,有力地遏制了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审美治理纠偏整治、平息争论,促进了建筑审美,净化了建筑环境,优化改造后的“丑陋建筑”得到社会认同,这是“丑陋建筑”认同机制的关键一环。
再次,交流交融对非“丑”元素的认知促进审美理念。“在景观艺术中,美已经被降低为某种规则,对于真正的审美活动而言,它已经是一种美的遗忘与僵化。”“所谓‘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以及‘乐居’等,艺术之美被降低为工艺之美。”[10]对地标性“丑陋建筑”而言,公众对建筑“美丑”的认识大多仍然停留在外观、形式等层面,习惯用已有的建筑规范、伦理规范对其进行评价,把“建筑意”的“意”等同于具体规则规制的“形”。从艺术和美学的角度看,引起众多非议的地标性“丑陋建筑”往往也有美的一面,一些建筑虽然使用了看似“丑陋”的设计语言,但与建筑所要表达的主题相符,这样的“丑陋”并非真正的“丑”。有的建筑使用了比较前卫、夸张的设计语言和建筑形式,与人们的审美习俗相冲突,不容易被接受,实际上也并非真正的“丑”。随着各种建筑理念、建筑风格的交流交融,人们对多元文化理念、设计理念和非“丑”元素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净化和升华,对裹挟于众声喧哗之中的所谓“丑陋建筑”接受度得到提升。就如柏林艺术大学建筑师塔里特-弗罗贝所说,对于丑陋建筑“我们要找到鼓励人们以不同的、更有欣赏力的眼光去观察它的方法”[11]。
复次,美学的时光沉淀———化“丑”为美、融入文化、提升自信,促进审美认同。人类的审美文化具有生长性,一种审美文化经过与其它一种或多种审美文化的交流、融合、吸收和借鉴,逐渐形成具有独特风格和持久稳定性的审美文化,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证明了的规律。因此,“一个建筑审美文化体系越是‘整合’了不同的审美特质,其体系本身便越丰富,生命力也越旺盛”[12]。从近年来涌现出的地标性“丑陋建筑”看,其中很多地标性建筑的设计方案都经过了“全球性设计竞赛”,中标的方案不少是国外设计师的作品,有些设计方案即使放到国外也十分罕见,多元设计理念、多种设计风格,融合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催生了一大批与传统建筑风格迥异的建筑包括“丑陋建筑”。抛却那些故意标新立异、惊世骇俗的“丑陋建筑”,其中不少新建筑、新样式、新风格,也为促进中华建筑美学体系建构提供了多种借鉴。从当年曾引发巨大争议的一些地标性建筑如奥运“鸟巢”、国家大剧院来看,它们所代表的设计风格并没有对传统建筑美学带来颠覆性冲击,反倒经过短短十余年的积淀,成为城市的名片,体现了城市快速生长中的自信包容和无限丰富性。
03
地标性“丑陋建筑”与城市环境美学生态的文化自愈
1.“丑陋建筑”唤醒“深处的价值”和文化自信
城市承载着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它是无数个鲜活生命、无数个家庭的“乐居”之所,寄托着人们对更好生活的群体性愿望和想象。城市的建筑是有灵魂的,地标性建筑更是城市精神的象征和栖息地。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出现,虽然有盲目攀比、招标机制不健全等各方面因素,但缺乏文化自信,缺乏对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学的深刻认识仍然是根本原因。
近年来,采用全球性设计竞赛等形式而建设的建筑项目不在少数,从12名亚洲建筑师设计的“长城脚下的公社”,到29个国家和地区100位建筑师设计的“鄂尔多斯100”。从深圳湾“超级城市”国际竞标,到四川成都天府奥体城国际设计竞赛、陕西西咸新区秦创原·金湾科创区市民中心国际设计竞赛,再到舟山市“小岛你好”公共建筑国际竞赛、象山人民广场TOD综合开发城市设计国际竞赛。可以说,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俨然成为国外设计师的试验场,特别是一些重大地标性建筑大多都是外国人设计的,好像不进行全球性设计招标就不能体现出设计水准。“一些城市对于地标的崇拜已经异化,公众建筑失去了中国气质,极尽张扬,演建筑杂技、跳建筑街舞。”[13]伴随着地标性建筑纷纷登场,西方的美学理念、文化理念对中国传统建筑美学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也产生一批“丑陋建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巨大争议。
不可否认,全球性设计竞赛确实也带来了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提升了城市建设的品质,同时也给我国城镇化建设带来了诸多乱象,也恰恰是这种乱象以及由此引发的公众讨论,使得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思考,认识到了“丑陋建筑”对城市环境生态和美学生态的严重危害,促进广大设计师“用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去竖立中国建筑设计精神的路标”[14]。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存在,唤醒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深沉情感。
2.“丑陋建筑”指向的“建筑意”体现文化自觉
开放包容、兼容并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建筑风格的统一性、地域文化的独立性并非固守传统、拒绝创新,“建筑意”的营造是多种审美元素的“合唱”。在建筑新技术日新月异、建筑新材料层出不穷、智能化生存的浪潮扑面而来的时代背景下,面向中国传统文化和建筑美学,积极构建一套支撑当代建筑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体系显得十分紧迫。比如程泰宁院士认为,要积极建构“以‘语言’为手段、以‘意境’为美学特征、以‘境界’为本体的具有东方智慧的建筑理念,作为在建筑上求变创新的哲学和美学支撑”[15]。
客观地看,不少地标性“丑陋建筑”的初衷和指向是在尝试运用“情境合一”等传统美学理念或传统文化元素,只不过在设计和建设中过于形式化、浅表化,没有摆脱西方建筑“语言本体”的藩篱,以至于弄巧成拙、不伦不类。比如,贵州独山县天下第一水司楼,是24层的全木质框架榫卯结构建筑,其在设计中运用了水族、布依族、苗族民族元素。广西新媒体中心大厦外框架想要表达“桂林山水”“龙脊梯田”等广西元素。敦煌T3航站楼采用了中国古典建筑特有的斗拱构型,设计立意是“汉风唐韵中华之门”。“重庆来福士广场”寓意“扬帆远航”的重庆精神和“古渝雄关”的气势等。这些地标性建筑尝试将民族的、传统的、地域的元素融入建筑设计,却由于设计语言僵化、夸张,与当地山水风貌失调等原因而成为备受争议、广为诟病的地标性“丑陋建筑”。但也应看到,公众批评批判的不是这些丑陋建筑体现的传统文化元素,而是其背后折射出的文化判断力、文化领悟力的缺失,这些“丑陋建筑”成为反面教材,呼唤和促进了文化自觉意识的觉醒,正是这种觉醒,使对“丑陋建筑”的批评从众声喧哗衍变成为一次又一次撼人心魄的文化海啸,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追问和探索新时代中国建筑的形式、意境、境界等美学命题,使新时代中华美学精神和建筑美学体系的建构重构成为重要的文化思潮。
3.“丑陋建筑”催生“建筑新范式”形成文化自愈
中国传统建筑的现代嬗变和转型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试错期”,这个“试错期”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正相关,正是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加,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愈发明显,加之地方各级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正处在不断矫正和提升的阶段,地标性“丑陋建筑”才会遍地开花。此种现象的绵延不绝引发的不仅仅是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美学激辩,其背后是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回归,在此背景下,全社会对“丑陋建筑”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为地标性建筑划定了一条隐含但却十分有力和明确的“禁区”,并从社会讨论转化到实际行动。
近年来,文化界、建筑界等社会各界关于中国建筑美学发展方向、体系建构的讨论越来越清晰,畅言网于2010年迄今每年举办的“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以网络海选的形式,使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丑陋建筑”浮出水面,民众参与的广度和热度不减。2013年11月在南京召开的“中国当代建筑设计发展战略”国际高端论坛,对近年来的建筑乱象进行了集中“炮轰”,发出了“我们有民国建筑,却没有共和国建筑”等振聋发聩之声。政府也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从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到国家发改委2021年提出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再到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对建筑乱象进行治理,对于突破底线、工作不力,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社会影响恶劣的,进行严肃问责。随着文化自觉意识的高涨,“近年来各地政府新建办公建筑的设计,已普遍趋于中正、平和、理性、内敛的现代建筑风格,同时也有一望而知的中国特色。”“中国‘新官式建筑’似乎已经开始建构出某种相对成熟稳定的当代范式。”[8]因地标性“丑陋建筑”而产生的这种文化思潮和文化现象,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从自信到自觉再到自愈的历程,体现了建立在文化自信基础上的文化自愈机制强大的生长性力量。“中国文化在各种危机中因为其自愈机制而得到自愈,并获得新生,成为人类文化史上最有持续力的文化。”[16]
中国当代地标性“丑陋建筑”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文化现象和美学命题,“丑陋建筑”的审美认同充分说明了环境美学内涵的多重性和复杂性,透过“丑陋建筑”美学激辩的表象,我们可以看出文化自愈的内在力量。这启示我们,尽管中国传统文化在传承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陷入危机,出现自卑自否、迷茫困惑,但因其文化精髓所在,一定能在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基础上,重构认同,度过危机,迎来崭新的局面,这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学精神生生不息的魅力所在,也是我们对朝夕相处、生活生存的城市栖息地保持美好信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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