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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匠人精神 铸就信仰——德城区法院民三庭庭长刘焰

2017-01-18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编者按

        2016年,德城区人民法院广大干警立足本职、用心服务、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以实际行动为审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2017年伊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我们推出法院干警人物专访系列,让优秀法官传授经验做法,让干警相互学习、相互激励,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法院工作进一步提升。


         刘焰,1967年5月出生,1985年12月考入德城区法院,先后在刑庭工作13年,审监庭工作2年,民三庭工作15年,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三庭庭长。先后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市级优秀法官、市级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市妇女维权岗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她,三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以严谨、执着的匠人精神,铸就了捍卫公平正义的不变信仰。


特点之一:

   细致入微,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法律是一门古老而威严的艺术,法官则是从事这项神圣艺术的工匠。作为法官,刘焰深受这种精神的感染,凝神专一地钻研业务,精雕细琢地打造每一件“司法产品”,凭借勤奋刻苦的努力和精益求精的态度成为了德城区法院的业务精英。2016年结案177件,业务考核位居第二名。

        她说,“想当一名称职的法官,在办案中就要经常注意两点,一是要有责任感,办案不能图省事,对案子草草下判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不能被案子给难住了,不能被老百姓给问住了。”为了成为一名称职的法官,从进法院那天开始,她就把学习贯彻工作始终,并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书本知识转化为自身办案能力。她视公正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案件审理中,她坚持抛弃一切私心杂念,做到是非分明,一丝不苟,严格审查事实、证据,严把法律适用关,确保公平公正。三十年来,经她审理的2000多件案,服判息诉率高,上访缠诉少,而且大多都在三分之一审限内结案,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们的尊敬。

        她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庭内管理也是高标准、严要 求。每次审批裁判文书,都要求查明的事实必须细致准确,说理必须详尽充分,绝不容许有一丝遗漏或阐述不明的地方,甚至对标点符号也认真核查,决不允许裁判文书“带病出院”。在她的带领下,民三庭的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严谨高效,网上审判流程信息录入规范、卷宗质量高、三分之一审限内结案数多,裁判文书上网率超过百分之百、典型案例报送及庭审直播报送及时等等。她以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率先垂范、精益求精的管理理念带出了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 


特点之二:

 巾帼丹心,司法为民的铁骨柔情

         她,作为一名法官,需要处理如山的案件;作为一名女人,需要照顾自己的家人。在父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七年间,她白天坐堂审案,晚上赶回家照顾父亲。面对工作的繁忙与家庭的重担这一矛盾,她从不叫苦叫累,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有过半点怨言,从未向领导提出半点要求。每当人们说起来,她总是淡淡一笑:“家人与工作都是分内的事,哪个也耽误不得。”

        工作中,她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用心对待案件当事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她总是说:“一个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如果在这一次官司中留下不公正的阴影,那将影响他甚至他一家人一辈子对法院和法官的看法。”为此,她时常提醒庭里的干警要注意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坚决不允许“冷、横、硬、烦”的情形发生。对于外地当事人,在开庭排期时,都尽量将庭审安排在下午进行,争取让当事人在一天内往返,减少当事人诉累。审理案件时,刘焰总是这样格外的细心周到,面对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她从来都是婉言谢绝;面对当事人的质疑不满,她从来都是耐心答疑。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一方提出诉讼保全,经审查后,刘焰依法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这引起了另一方当事人的不理解,认为是法官收了对方的好处,故意为难他,找到法院大发脾气。刘焰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争得了对方的理解,案件还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继续合作。


         三十年来,刘焰用这种善良朴素的心态面对她所钟爱的法律事业,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变,终生学习的理念不变,在她心里,唯此,才能保证司法为民的良心不变,公平正义的天平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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