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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检察建议快出击,保护耕地不破坏
2018年6月15日正午时分,烈日炎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人员冒着酷暑在依法履职中发现石堡镇安善行政村马家塔村304省道路边某耕地地块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十分显眼。黄龙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职,造成耕地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持续受损。民行部当天及时依法立案并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恢复耕地原貌,挽回生态损失。
经查:该地块由安善行政村马家塔村村民周凤军承包,面积1.3亩,地类为坡耕地。县城迎宾大道项目部未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而与周凤军私自达成协议,将修路建筑垃圾倾倒此处4000余吨。
6月26日下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人员会同黄龙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该耕地地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场进行了回访检查。经查:黄龙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职到位,该耕地地块上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已经被彻底清理,耕地恢复了原貌。
加上这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快速办理,2018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已经办理了7起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向发案单位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与发案单位进行座谈、宣传公益诉讼、发案单位限期回复整改函等形式形成了一套日臻成熟的办案模式。生态环境和资源是黄龙的根,是黄龙的宝,更是黄龙的品牌。实现对黄龙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零容忍”,有力助推“多彩黄龙、生态黄龙”建设。
作者 |王沛
编辑 | 张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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