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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希刚,陈子悦: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思想逻辑与实践启示

河海大学学报社科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01-05

引用本文:希刚,陈子悦.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思想逻辑与实践启示[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5(2):33-41. 


作者简介刘希刚(1973—),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研究。


(刘希刚老师近照)

摘   要: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追求、生态文明全球共建等主题的深刻理解与系统阐述中,提出“生命共同体”的基本概念并运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个发展领域,成为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有机统一,既展现丰富深刻的思想逻辑,又具有指向鲜明的实践启示。在思想逻辑方面,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蕴含着“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全球范围内的“生命共同体”追求等思想要旨;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与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守正创新,体现着对自然万物联系普遍性的深刻认识、对人与自然密不可分关系的最新阐释、关于人类共同命运的先进理念等创新意蕴。在实践启示方面,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彰显系统性整体性的生态治理观、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责任观、共建共享的国际生态正义观等价值导向,启示我们进行系统性的生态治理实践、开展和谐共生的环境伦理培育、坚持共建共享的国际生态正义原则。


关键词生命共同体;自然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环境面临更加深刻复杂的变化与挑战,生态文明建设也处于关键期、窗口期与攻坚期。面对环境治理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面对全球环境风险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等重要论断,形成了生命共同体理念。生命共同体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实践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深刻阐释了共同体价值观对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当前,国内外学者从历史逻辑、哲学基础、价值意蕴、实践路径等角度研究生命共同体理念,但在思想逻辑、理论价值与实践启示等方面尚未取得共识,亟待开展关于该主题的系统性学术探究。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先在地位、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辩证统一、自然史和社会史有机统一的哲学理论,为理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思想逻辑及其价值提供了哲学依据。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视域下,可以认识到,生命共同体关系原则覆盖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社会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生态系统,生命共同体理念蕴含健康的自然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的生态向度等基本要义,包括“自然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3个基本维度的思想精髓,彰显了系统性整体性的生态治理观,明确了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责任观,昭示了共建共享的国际生态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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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思想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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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与自然万物一样,都是生物圈中的生命形式,有其生命属性、生命价值与生命追求。作为地球生物圈这个生命系统的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万物都需要遵循同一系统的生存秩序与运行规律,都有生存的必要和生命的意义。生命共同体的思想要义体现在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社会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生态系统之中,以健康的自然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的生态向度为建构要素,集中体现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并非彼此孤立地各自存在发展,而是在相互物质交换过程中有着存在、价值与利益方面共同诉求的共同体。其中,“自然生命共同体”着重强调万物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重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蕴含“人与人关系和谐”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有机统一体。

1.“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自然生命共同体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来,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也带来了过度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危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凸显,而对于系统性整体性的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仍存在认识片面、分割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难题。对此,我们党提出自然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调要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改变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分散的现状,以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统一的生态保护与修复。2017年,把“草”纳入“生命共同体”范畴,强调国家公园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把“沙”纳入生命共同体范围,提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丰富着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内涵,之后把“冰”也置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链条。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旨在强调遵循自然规律,运用系统方法开展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习近平总书记从自然生命共同体范畴出发,深刻阐述自然界中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为代表的自然存在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引入“命脉”这一概念,把自然界中各个要素联系起来,即“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揭示了自然界中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为代表的自然存在物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在物质变换中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生命共同体,其核心理念在于希望和促进“万物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对自然生态系统中联系与规律的深刻体现。在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与生态系统持续不息地开展着物质交换与能量流动,达到动态平衡的可循环状态,而自然存在物之间以此形成相互联动、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关系,作为要素系统纳入自然界,成为自在循环的自然链条。


自然界是包含复杂结构与多重功能的复合性系统,各种自然存在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动耦合作用,单个要素的变化往往会在其他要素中反映出来,当人类开发利用某一种自然资源时就会对其他要素产生影响。因此,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维护自然存在物的自身结构与功能,尊重自然生态系统运行规律,切实守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2.“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目前,人类正面临极端气候灾害频发、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倡导世界各国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人与自然在物质变换中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人与自然是一种共同体关系,其理念核心在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包含着以下丰富涵义第一,人与自然万物都是生命的基本形式,都有其生命属性与生命价值,处于同一生命系统之中。作为这个生命系统的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万物都需遵循同一系统的生存秩序与运行规律,且都具有各自的生存价值,因而应该是一个和谐统一的存在共同体。第二,摒弃了传统哲学主客二分的对立思维——自然仅仅被视为按照人类目的加以利用与改造的对象、实现人类利益的工具和手段,而没有主体性与内在自身价值。“这是一种新型的生态自然观,是对机械自然观的历史超越,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最新发展。”在承认自然“主体性”以及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基础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三,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共同体关系核心在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既肯定自然的优先存在性,又反对将人类自身的价值消解在自然界中;既尊重人类发展诉求,又反对将人类利益凌驾于自然物存在需要之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自身的发展与自然系统的运行彼此互为前提与基础,“以劳动为基础和中介,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一种共生、共存、共控、共荣的关系,从而使人与自然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具有内在关联的有机生命躯体”。习近平总书记以“生命共同体”描述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一方面决定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的依赖,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人类为了追求生存和发展,也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否则必然会受到自然的报复。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一是不同于人类中心主义,强调自然相对于人类的优先存在性,自然提供人类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人类活动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二是不同于非人类中心主义,凸显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价值主体地位,强调人民群众既是美好生态的需求者与受益者,也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与成果享有者。总的来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具有鲜明的生态伦理底蕴,不仅超越了传统工业时代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局限,也超越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中纯粹自然价值论的理论预设,倡导将人与自然的价值诉求统一起来,在和谐共生的共同体构建中实现人与自然关系本质的真正复归。


3.全球范围内的生命共同体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我们党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全局性高度为新型国际秩序构建贡献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也是生命共同体概念的延伸与扩展,包含着“利益共生”“责任共生”与“命运共生”的社会和谐与生态和谐双重旨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面对全球环境风险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各国必须携手合作、凝聚共识,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机联系,世界各国在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认同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合作解决当前生态难题与治理困境,共同建立起“人与人关系和谐”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有机统一体。当前,极端气候、资源短缺、全球变暖等生态危机已超越了国界与地域的限制,成为威胁全球人民的生态安全隐患。


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当今地球村空间形态下共谋生态治理的出路,其生态意蕴在于在全球范围内追求“生命共同体”,实现世界范围内自然生命共同体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有机统一。“‘人与人命运相连的生命共同体’又称‘命运共同体’,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向度,是系统整体观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具体运用,强调世界各国、各组织是一个有序整体。”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际空间格局下,“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命安全的内在辩证关系就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双向互动、双向构建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含有“生命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和生态意蕴,揭示全球范围内人与自然的关系,倡导通过推进新型国际关系的建设,在生态向度上凝聚全球共识,共建万物和谐、生机勃发的地球生命共同体。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生命共同体”范畴表现为所有生物生命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地球生命共同体。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界中所有物种的生命形式都是生命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属于一个共同体范畴。多种多样的生命形式共同构成了生物多样性,为维护地球家园、保障人类生命及文明的延续提供了丰富的生物资源与健康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在全球范围内主张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稳定的共生关系,维护所有生命共同依赖的地球家园,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从生态哲学视角出发,“坚持把‘自然-人-社会’看作一个整体……主张自然、人和社会处于一个有机联系和辩证发展的统一体中。”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向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同步实现,最终达到“人与社会与自然三者良性循环、和谐共生的文明形态,在实质上体现为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双重关系和谐、既很好地遵循自然规律又很好地奉行有利于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价值观的自由人联合体形态。”生态系统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关乎人类文明延续,关乎人类未来命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人类永续发展的根本前提,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共在共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清洁美丽的世界共建需要各国和衷共济、携手与共,以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共识应对生态环境问题,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努力走向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美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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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创新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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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双重和谐及其统一,是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核心价值追求,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的创新性发展。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自然万物联系普遍性,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把握人与自然有机整体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观的现代阐释;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揭示人类与自然界共生命运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守正创新。不仅如此,生命共同体理念也植根于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历程,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1.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对自然万物联系普遍性的深刻认识“自然生命”即自然万物生命的本质含义在于,健康生态系统中物质能量循环的生物运行特征。生态学认为,“生态系统就是在一定区域中共同栖居着的所有生物(即生物群落)与其环境之间由于不断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而形成的统一整体。生态系统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单元(或者生态区),还是一个具有输入和输出,具有一定自然或人为边界的功能系统单位。”由此可见,一旦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势必导致自然万物之间生态联系的断裂,带来生态系统破坏的恶果。而在工业文明发展道路中,传统自然观否认自然存在物的内在价值、主体意义,人们不受约束地对自然资源进行无序利用、强制开发与过度掠夺,同时又毫无节制地把生产与生活废弃物排放到自然界,打乱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与平衡,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问题。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工业文明自然观的深刻反思与自觉矫正,强调保持自然界生态系统完整的必要基础,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造性发展,展现了推动万物和谐共生的中国智慧。恩格斯指出,“整个自然界……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自然界具有优先性与独立性,自然界优先于人文世界而存在发展,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提供场所,其本身具有内在规定性价值,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界孕育着多样性物种和可自在循环的生态链条,自然存在物各要素的自我进化存在着其内在规定性与系统性,各要素相互之间发生着内在的、动态的、永无止境的有机关联与相互作用,并且在这种物质循环、能量传递与信息交换过程中达到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关于自然生态客观性、自然界优先存在性与内在价值等重要思想的创新发展。不仅如此,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也是对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继承创新。《荀子·天论》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四季时序更迭、日月星辰交替、天地阴阳转换,在日月天地的孕育下,自然万物遵其时、守其法,以“和”“养”的状态共同生存于自然生态系统这个共同体。《国语·郑语》有言:“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则更加强调自然系统集统一性与多样性为一体,在万物化育生长过程中整个生态共同体得以和谐有序运转。自然万物相互依存,是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关系,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总的看来,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自然万物的价值具有天然的同一性、共通性,共建万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存在物纳入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生命共同体,创造性继承发展中华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智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人与自然密不可分关系的最新阐释当前研究成果表明,“生态学把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中的有机的、无机的和社会的内容综合到了一起,揭示出人与自然同样构成了一个生态系统,具有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的关系。”这是对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生命关系本质的重要揭示。在缺失生态观念的工业文明发展进程中,传统机械论从“利用改造自然的成果”的狭隘视阈出发理解生产力,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上出现了人的主体性过度张扬和蔑视自然地位的价值偏颇。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在人的不当或不良行为的作用下呈现出不和谐性,这种关系基本上被人变成一种自然对人而言的‘供养’关系。”工业文明价值观看不到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关系,人们依靠技术理性的推波助澜不断扩大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裂缝,社会生产需求大大超过自然资源更新供给的速度,生产废弃物排放远超自然的自我进化能力,最终累积形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有力批判了工业文明中的形而上学机械论自然观,为新时代重新把握人与自然密切联系的共同体关系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阈。首先,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创造性地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人化自然观。马克思明确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也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出发,指出人对于自然界来说是一种对象性的主体存在。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之后,通过劳动实践、社会交往等活动形式,自然开始成为人类的直接生活资料与生命活动的对象与工具,在不断交互作用和本质不断展开的过程中打上了人的烙印,变成人类对象性活动的产物,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实践活动中自发参与到生态系统的物质交换与能量循环,而自然在人的对象性实践活动中被持续打上人的烙印,演变成“人化自然”,这种“人化自然”不同于费尔巴哈的机械的虚构的存在物,而是在交互活动中,“二者之间呈现为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的辩证互动的意义上去面对、认知和改变(利用)自然”,达到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相互统一。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也与感性的人一起构成了生产活动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强调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在实践基础上开展良性互动,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辩证统一,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观的理论创新。


其次,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生态智慧的传承与发展。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理想与追求包含着“敬天”与“爱物”两个维度:“敬天”即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深怀敬畏之心,按照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与秩序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孔子指出“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提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只有敬畏自然秩序,遵循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实现永续发展。“爱物”即尊重维护天地万物的生存的地位与权利,将人类利益与自然万物的生存有机联系,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凌驾于自然之上。中国传统哲学提倡“天人合一”,如儒家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将“仁”的内涵扩展到对自然万物的爱护。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与中华传统文化都蕴含着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从生成论的角度看,人与自然在宇宙演化进程中具有同一根源,从价值论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在彼此和谐共生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并彰显人的价值。


最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生态学物质代谢观的超越。在生态学视阈下,“物质代谢”指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基础性交换和循环的运动过程,相对突出的是存在意义。而在此基础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针对严峻的生态环境风险和生态安全问题、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提出来的,相对而言包含着更多对人与自然间基础性物质联系具有超越性意义的总体性意涵。这也表现为,在国家战略层面与现实实践,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具有人与自然和谐的综合性、规划性与永续性,“必然超越‘物质代谢’的基础性物质层面,并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综合推进。”


3.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关于人类共同命运的理念创新早在资本主义兴起的时代,经济全球化及其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全球扩散的端倪已被马克思、恩格斯所察觉并提出忠告。而今在全球化背景下丛林法则主导的国际关系中,存在许多生态不正义,被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福斯特在《生态革命》中概括为“生态帝国主义”,即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处于生产价值链的上游,以低廉价格从发展中国家购买能源资源,又通过倾倒废弃物等方式将环境污染转嫁到下游发展中国家,同时不愿承担其发展进程中的环境责任。生态帝国主义与生态殖民主义一样,不仅加剧了发展中国家不可再生资源的快速消耗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着其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也严重阻碍了全球的环境治理进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了探索全球生态合作治理、推动美丽世界共建的中国方案,是对生态殖民主义与生态帝国主义的批判与超越,推动着全人类在命运存续、国际交往、生态治理以及发展观念上的转变。而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进一步推进了关于人类共同命运的理念创新。首先,对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的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主张从社会制度出发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大基本关系,二者相互制约,互为前提,在历史越来越成为世界历史的过程中,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辩证统一,人类史与自然史相互制约,这是一种自然历史观。由此出发,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批判聚焦于以物质形态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态危机来源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异化关系。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逻辑及其掠夺性、扩张性与非正义性,最典型地表现为对自然资源的无限开发和对发展中国家的无限掠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生产力的巨大进步以及资本的无限增殖,自然不再是一种自为的力量,而是沦为一种有用物,自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大大降低,因而人们往往选择牺牲自然环境换取经济利益;同时,资本对“效用”与利润的盲目追求也导致资本主义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剥削与压迫。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资本主义生态批判的基础上协调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关系和谐,在人与自然的共生命运关系中追求人类永续发展,探索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共在共荣的实现路径,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的创新发展。其次,对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创新性发展。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和睦,倡导人与自然万物平等和谐。“天下一家”“协和万邦”,中华千年文明历代传承的“和”文化中蕴含着共建共享的国际观、尊崇自然的环境伦理观,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厚的文化渊源。孔子提倡“泛爱众,能亲仁”,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与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生态问题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一带一路”全球合作方案的构建,正是这些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基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应用,为全球范围内的生态治理与生态和谐提供了努力方向。最后,对人类命运主题的理论创新。马克思以“人的无机的身体”为喻,揭示自然界与人类命运之间有机联系,人类作为地球家园中的一员,其生存发展、劳动实践都离不开自然资源的供给。从人类命运存续的角度来看,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互动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逻辑延伸。同时,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基础上更强调了世界各国在生态问题上的休戚与共、命运相连,生态环境关乎人类整体福祉与未来,指引我们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合力推动“双碳”目标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国际生态合作,携手应对严峻复杂的全球生态形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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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实践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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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有机整体来考察,超越了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局限,同时也为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实践启示。新时代生命共同体理念彰显了系统性、整体性的生态治理观,明确了共生共存的生态环境责任观,昭示了共建共享的国际生态正义观。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忧患意识以应对全球环境风险挑战,在生命共同体理念指导下探索生态文明发展新路径,促进不同维度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和谐,同时也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1.以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系统性的生态治理实践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的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河流湖泊生物完整性多样性遭到破坏,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自然存在物之间的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格局恢复不力,生态管理效能无法达到“最优解”。因此,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启示我们必须树立整体性、系统性的环境治理观,运用系统论方法原则改革自然资源与生态监管机制体制,实现从生态管理分散化到集中综合化统一管理的转变,才能达成生态管理效能最大化,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万物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揭示了生态系统各要素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关系,为尊重自然规律、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健康性与完整性提供了理论依据。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启示我们要树立系统性、整体性、长效性的生态治理观。第一,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各要素协同治理。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提醒我们关注自然系统的自身价值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在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工程中协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将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等环节有机结合,对于上下游、左右岸、山上山下、地上地下进行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增强整体预案与行动方案中相关措施的关联性与耦合性,明确“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做到“谋一域”与“谋全局”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第二,遵循生态规律,因地制宜开展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防治修复过程中要优先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出发,这就要求我们在自然恢复优先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生态单元的特色生态功能与结构特征,分别制定差异化保护修复方案与技术模式。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应遵循“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的生态理念,根据地理特征与生态条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多元化产业发展,激发生命共同体活力,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有效实现区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同提升。第三,创新长效机制体制,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自然存在物是有机联系的生命共同体,系统性与整体性是其本质内在要求。为了避免管理体制的弊端,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的统一综合管理的机制体制,充分统筹整合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与规划制度;另一方面要深入探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国家系统规划的统领性,综合平衡各相关领域的空间需求,有效开展用途管制,规范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生态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


2.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程随着生产力的蓬勃发展,人类实践活动不断触及甚至冲破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系统退化、自然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严峻形势。践行生命共同体理念,“就要改变以往主客二元对立的认知,应当认识到自然不应当仅仅是人类存续和发展的手段。”这就迫切要求,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合力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启示我们加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培育,既遵循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也要在实践活动中把人类实践活动的局部利益与生物圈生命共同体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视角,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一,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把人与自然看作相互作用、相互统一的系统性整体,在关注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各领域,密切关注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与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关注对现代工业农业体系的创新、调整、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同时,全社会都应践行低碳节约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第二,妥善协调人类生态利益的诉求。统筹人类社会代内利益与代际利益、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充分协调生态系统内部自然存在物的价值诉求与利益冲突,同时也要处理好人类自身与自然存在物作为生命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切实发展、维护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第三,树立新型的动物伦理。要“切实改变工业文明时代疯狂掠夺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体现在人与动物关系上,就是要构建一种以尊重生命、和谐发展、共生共荣为核心价值导向的新型动物伦理。”
3.以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人类命运与共的美丽世界共建以环境污染、资源危机、气候变化等问题为代表的生态危机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不确定性因素,且国际丛林法则主导下的生态帝国主义成为世界生态文明进程的障碍。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全世界树立共建共享的国际生态正义观,努力推进美丽世界共建。第一,推动全球生态文明价值共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人类发展全局,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人与人命运相连,着眼于不同民族国家主体之间休戚与共的共生关系,以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共识。地球生命共同体是发展机会平等、环境权利平等、共商共建共享的共同体,彰显国际范围内的生态正义。在承认与理解不同文明差异、多元、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凝聚价值共识、实现共同发展有效应对和化解不同国家主体之间的现实挑战与利益矛盾。在全球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实践行动中,既要加强每一个国家、民族与公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又强调各国要在对话协商中为共建美丽世界凝聚合力,平等相待、团结一致。第二,推进形成生态治理的全球合作机制。习近平主席在一些国际场合多次表达变革全球治理体系、凝聚全球环境治理合力的博大胸怀与历史担当。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环境风险挑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和平与发展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世界各国构成同舟共济的地球命运共同体。从人类整体生存发展的可持续性角度看,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各国必须超越地域国家界限携手合作、面对共同挑战与共同责任,以多边国际环境公约为依托,倡导建立全球生态合作机制,引领国际生态合作,共建美丽世界。第三,促进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共同行动。中国始终倡导合作共赢,坚持以互商互谅、开放包容的原则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加强全球环境治理,通过国际共同行动共谋生态文明建设。反对国际关系上的单边主义强权政治行为,坚决抵制“生态霸权主义”与“生态帝国主义”,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坚决捍卫全球范围的生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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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2期目次+摘要


习近平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内涵及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普遍交往关系的创造性重塑


论基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代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话语的传播困境及突围策略


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下社区治理体系的建构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中的中国意识形态国际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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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河海大学期刊部媒介传播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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